第一次【三季完结】+番外】(249)

作者:陈之遥

当然,这高达 14%的退税只是这一行生意的副产品。

货柜也许被运往南美,货款却可能从开曼群岛打过来,也可以是卢森堡,或者印度尼西亚的雅加达。

外汇需要核销,但每年只看一个总金额,比如做了价值一千万的生意,收到一千万的货款,便是银货两讫,整个核销过程并不会核实每一笔交易的钱款是否与合同相符,又是不是真的来自于购货公司。

也就是说,想要进来的钱,都可以用这种方式正大光明地汇进来。而经过相反的操作,想要出去的钱,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汇出去。

民间通俗的叫法,地下钱庄。

在淘金潮中,绝大多数的淘金者都只是分母,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发达的其实是卖水人。

而在金钱的潮涌里,也是一样的。

直到几年前的那一场股灾,情况才发生了变化。警方注意到部分交易账户异动,怀疑有境外机构恶意做空,调查中究及资金来源,牵扯出了不少外贸公司,门面做贸易,后台就是资金池。仅仅两年间,涉嫌洗钱的抓了一大批,监管也严格了不少,李洪庆无本万利的生意就是在那个时候停止了。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规定: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只要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应该被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了。

这一份证据交出去,对谭畅来说可能就是将近十年刑期的差别。

余白有些振奋,但唐宁却只是摇了摇头。

“没用吗?”她问。

“不是没用,”他回答,“是还不够。”

余白不解,仅仅骗取退税一项就是重罪,但凡做财务的都知道增值税是绝对不能碰的。而按照这个文件夹里的业务记录计算,涉案金额足够给李洪庆判个无期了。

“现在还有两个问题,”唐宁试着分析给她听,“其一,立功必须是被告人本人实施的行为。亲友直接揭发或者提供线索,哪怕是足以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甚至协助司法机关成功抓捕了其他犯罪嫌疑人,也不能被认定为被告人的立功表现。”

“甚至有过这样的案例,检察院承办直接向家属承诺,只要帮忙找到同案犯就算被告人立功。但是到了庭审的时候,律师提出减轻处罚的请求,检察官也亲自出示证明说明经过,法官还是可以依法不予认可。”

“这个的确,”余白点头,“但是,就算不能算被告人立功,也可以酌情从轻了吧。”

“对,”唐宁确认,只可惜后面还跟着个但是,“那就又牵涉到第二个问题,证据不足。”

“那几年里每一笔交易都在这上面了,汇票、发票、购销合同、海运提单、报关单都有,这还叫不足?”余白反问。

“就是因为什么都有啊,”唐宁笑答,“所有的流程都符合规定,外汇经过核销,法院怎么认定他是地下钱庄,判他非法经营?”

“那骗退税呢?”余白又生一计。

唐宁又问:“人家合同齐全,进出口单据也都在那里。这都已经好几年过去了,货倒是肯定找不回来了,你让检察官怎么证明他虚构交易骗取退税?”

余白一时语塞。

唐宁继续说下去:“类似的判例也早就有了,一样也是外贸公司,骗了一亿多的退税,最后只认定了倒卖增票,要不是那个被告人除了骗税还学人家卖发票,连这个罪名也不成立。”

余白算是服了,俗话说最赚钱的行当都已经写在了刑法里,其实还是有几条漏网之鱼的。

还有,这才看到的材料,这人什么时候做了这么多功课?

至此她不得不同意唐宁的看法,要想争取立功从轻处罚,除去手上的这些记录,还是需要谭畅自己的供述。

于是,他们又想到 Arvin。

毕竟是未成年人,需要通过谭畅的母亲。老太太又不太积极,那种感觉不像外祖母,倒好像已经代替谭畅做了母亲。

结果,他们这边还没联系上,Arvin 却已经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唐宁接到电话,还是招手叫余白进来代言。

余白忍不住,做口型问了一句:“为什么一定得是我?”

唐宁笑,做口型回答:“你练习练习嘛……”

余白知道他这是拿她怀孕说事,心说是我一个人有丝分裂的孩子么?碍着电话那边 Arvin 还在等着,这才没有回嘴。

两边打过招呼,Arvin 直接问她:“余律师,我可以跟她通电话吗?”

人称依旧是“她”,不是“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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