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三季完结】+番外】(239)

作者:陈之遥

王清歌抚额,简直听不下去,半晌才缓过来自我安慰:“算了,总比在里面继续研究怎么偷车好。写网文的坐过牢的不多,像他坐得这么全的更少。等他出来了,发在网上,说不定真能吃口饭呢。”

余白这才跟她说了自己那次是怎么吓唬这孩子的。

王清歌说:“你肯定没跟他说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吧?”

“没有,”余白回答,“他又不参加法考,我说那个干什么?”

王清歌哈哈笑出来,说:“那应该是不敢了。

第118章 刷经验

说完这些,王清歌又回到自己位子上埋头苦干,同时开着两台电脑,一边写材料,一边是电子案卷,正好翻到其中一页,是一张小孩子的验伤照片。

余白无意看到,问:“又是法援?”

“嗯,”王清歌头也没抬,只是自嘲,“一个女的把男朋友的孩子打得住进了 ICU,检察院诉她故意伤害,我还得替她向法院说明,孩子爸爸跑运输经常不在家,她们母女相称,长期生活在一起,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想办法给她辩成虐待罪,是不是有点邪恶啊?”

乍一听,是挺邪恶的。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照片上那个小女孩看着特别小,只有两三岁,浑身是伤,躺在 ICU 病房里昏迷未醒。施害者要是被认定为手段特别残忍,或者造成被害人严重残疾,那就是十年以上、无期乃至死刑的处罚。

与之相比,虐待罪判得可就轻得多了,一般量刑在两年以下,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也不会超过七年。

这一进一出,差距不小。在旁人看来,就是典型的律师恰烂钱,替坏人脱罪。实际上又是法援的案子,连烂钱都没得恰。但不管怎么说,作为辩护律师,王清歌还是得把这些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放到法庭上,由法官来评议,替被告人争取罪轻。

回想一年多以前,那时的王清歌听说师父曾经替李小姐洗脱生产伪劣商品的罪名,就已经觉得很邪恶了。陈锐还因此阐述了一通“刹车 vs 油门”,“真车 vs 假车”的理论。余白饶有兴味地想,时至今日,陈律师对于这种变化一定是甚感欣慰的,自家徒弟终于也是一块合格出厂的刹车片了。

转眼又在茶水间碰到陈锐,余白就刘永舜的案子交代了几句,临了玩笑了一句:“不带这么坑徒弟的吧,王清歌手上怎么全都是法律援助的案子?”

陈锐给她一个“你懂啥?”的表情,拿着保温杯走了,刚出门又转回来,对她道:“看在你帮忙的份上,指点你一二。”

余白等着他的指教。

陈锐在她面前比了个 OK 的手势,说:“随便什么事想要做好,都逃不过三个字。”

既然王清歌不在近旁,余白只好给他捧哏,问:“哪三个字啊?”

“刷。经。验。”陈锐一字一顿,然后解释,“要当外科医生,都得拿割盲肠练手。想做刑辩律师呢,最好就是从法律援助做起。”

“为什么?”余白不敢苟同。

很多律师都喜欢说一句话——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以突显自身价值,谢绝任何形式的白嫖。而且,她今天在法院也算是见识了,就像华赫所那位年轻精英,用这种态度去做法律援助,不光浪费了他自己发财的时间,还挥霍了当事人的生命去坐监。

但陈锐却自有一套理论,侃侃说道:“大多数法援的案件相对简单,而且都已经到了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周期短,强度大,节奏快,最适合在短时间内迅速地增加经验值。而且,只要你是法援律师,检察院、法院马上为你开启 easy 模式。哦,你要看案卷?尽管拿去看。想约见承办?坐下喝口水慢慢聊,也绝对不会有法官意味深长地问你收了当事人多少钱。到了开庭那天,要是中午休庭,还能带你进职工食堂吃顿饭你信不信?”

“真的假的啊?”问是这么问,余白其实已经信了。比如这次刘永舜的案子,她第一次做法律援助,就有一点类似的感觉——单机策略游戏的低难度模式。而且,陈锐本身就是检察院出来的,这种事应该看得多了。

陈锐知道她是懂了,继续说下去:“当然了,给了你法援的案子,你也得认认真真地去做,让人家看到你不图钱,还这么负责。就这样半年一年做下来,积累经验不说,能认识多少检察官、法官?能刷多少印象分?所里再给你提名一个 A 市优秀青年律师、最佳风采辩护人什么的,是不是一点都不过分?有了这些加持,你的 lawyer profile 写出来是不是更好看?在裁判文书网上按照案由和地域一查,这么多你代理的案子,谁还会觉得你刚换红本没经验?你再去做收费的案子,是不是也 so 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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