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三季完结】+番外】(200)
只需要做几次,他这样对米拉承诺,就可以给她一笔整数,让她离开此地过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既没有林旭辉,也没有安东。
奇途视频会议的那一夜,他又让米拉提出约会,对她说,这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了。
米拉只需要在结束之后报警,以她的陈述,加上身上的伤痕和精液,给林旭辉加上一个强奸的罪名,至于这个罪名最后成立与否都是不重要的。
时机算得刚好,匿名举报也已经到了外管局。到了那个时候,身在看守所里的林旭辉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看交易告吹,身败名裂。
但其中的异数,仍旧是安东。
他可以想象当夜的情形,安东又一次跟踪米拉到了度假村,在林旭辉离开之后,他进入套房,打断了米拉报警的过程。他问她要钱,她与他争吵,说她受够了,马上就可以走了,再也不用和他在一起。而他拿起果篮里的牛排刀,刺入她的身体,一刀,两刀,……七刀。
案发之初,只有财经新闻,用简单的四个字“个人原因”概括事情的全部。后来,各种深度报道越来越多,受害者的名字和身份也传得到处都是。
直到有一天,张一博突然问他:“你知道吗?那个被杀的花车舞娘在 Show Box 做过领舞。”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心里一丝波澜都没有,只是回答:“好久没去过了,没什么印象。”
反倒是这了无波澜,让他有些害怕,好像已经变成一个连他自己都不认得的人。
就是这个陌生人放任了这件事的发生,也是这个陌生人觉得安东这个异数来得正好。
安东不知道他的存在,米拉一死,便彻底斩断了他与这件事之间的联系。
而且,就算安东知道,也不会说出来,扮演一个因为妒嫉而冲动杀人的男朋友,总好过承认自己是靠女友卖身享乐的皮条客,因为就要失去收入来源而杀人。哪一种情形可以争取轻判,他相信安东也很清楚。
至此,便没有人知道是他安排了这一切,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What have I become
My sweetest friend
Everyone I know goes away
In the end
And you could have it all
My empire of dirt
I will let you down
I will make you hurt
他有一个用了许多年的电子邮箱,里面存着一封二十多年前的 email,附件里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有一个中年男人手持着一张不予起诉决定书站在检察院门前。
那是他真正的父亲,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梁卓。
“保释?”他还记得唐宁在刑侦队门前笑过他。
那一刻,他也在心里笑了。
他第一次读《刑法》,也是在 1996 年。
那一年,他十二岁,念预初,还没有离开 A 市。
那一年,乐欧兼并收购了不少商业地产,开始走上低成本扩张的快速通道。他的父亲梁卓承接了大部分项目的审计工作。
其中包括南城区的一个中心地块,计划整体拆除这个地块上的百货大楼、电影院、职工俱乐部和南城菜市场,然后盖起一个大型购物中心。
百货大楼被最先拆除,然后才轮到电影院、职工俱乐部和南城菜市场。
但这三个单位的职工突然发现自己得到的补偿金额比此前城南百货的低得多。他们爬上房顶抗议,拉出白底黑字的横幅——人在楼在。结果,还真有人从上面摔下来。
因为出了人命,市里下令彻查。责任追究到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头上,认定此前的赔偿金额计算有误,给签字的梁卓定了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这罪名来的荒唐,因为所有的补偿标准、买断工龄、职工股回购价格都是经由并购双方确认的,后面三个单位的金额低于第一个,最根本的原因不过就是乐欧资金吃紧。本以为很快就能把问题搞清楚,但从拘留到起诉,再到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历时将近三年之久。
最后,检察院撤诉,梁卓拿着这一纸不予起诉决定在检察院门口拍下这一张照片,再通过电邮发给儿子,告诉他官司终于结束了。
但有些事已经无法回转,妻子已经再嫁,定居香港。儿子被继父收养,改了姓,送到美国读书。
那时,吴东元十五岁,虽然不大,但也足够看清楚整件事。
三年,不算太久,结果也不算太坏。
三年,整个地块的改造工程全部结束,乐欧不再需要梁卓这个替罪羊了。
If I could start again
A million miles away
I would keep myself
I would find a way
Johnny Cash 唱完了最后一句,他关掉音响,继续往林宅方向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