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狗血虐恋[快穿]+番外(249)
据说能生死人,肉白骨。
但真实效果怎样,追究根源,也只能用“传说”二字来概括。
而鬼婆,就是秘族医者那一脉传承的人。
云霄的命就是她救下来的。
当年闻人圣杀了秘族所有的继承人,把闻人千秋变成了第一、且唯一顺位,在魔教分崩离析,秘族四分五裂后,鬼婆带着一部分的人入了江湖,辗转又到了云霄的身边。
这也只能说是命了。
就是这么地巧合。
云霄转头就把邬申和秘笈的事给忘了。
而邬申,龟缩回他藏身的深山老林,再一次打了天魔功。
那一页上多出来的几个字,他终于彻底看清了。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字写得潦草,看得出当时执笔之人随意涂鸦的恶趣味心态。
邬申直直地盯着那几个字,久久没有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云霄:我真的是随手乱写的……
ps:这几天天天跑医院,晚上连续没睡好,好累……
第111章 残疾大佬的落跑男妻-1
又是一世, 云霄活得消遥自在,除了后来被哥哥妹妹催婚催得凶狠。
【这年头不容易啊,穿越到古代都要被催婚。】
云霄和系统吐槽。
系统在那里嘿嘿地笑,然后提醒他。
【霄霄, 你该醒了, 继续第七个任务吧, 加油!】
云霄突然道:【已经第七个任务了?这么快啊。】
他都有点感叹,想来他好像才刚经历穿越, 这会儿原来已经经过这么多个世界了。
【是啊,霄霄,你再努力完成几个任务就可以回去自己的世界了。】
行吧,那就继续干活吧。
云霄睁开眼睛, 没有感觉哪里难受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此时在一间小小的房间里。
一个小衣柜, 一张书桌, 还有他身下躺着的一张床,再无他物。
不过依旧是可以看得出来, 这是在现代。
不是古代就好了。
云霄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有时候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
想他在上个世界里, 在住的地方搞个抽水马桶也费了老大的劲, 更别说手机、电脑,他就是想弄也弄不出来。
还好还有个系统能跟他聊聊天, 玩一玩,不然他真的都觉得自己要变成原始人了。
云霄才从床上坐起来,房间的门就被敲了几下。
“徐若, 你睡了吗?”
云霄接收了系统传过来的关于原主的记忆,立即认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秦文昊,原主徐若的表弟。
两人相差两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的,再加上徐若十岁那年,父母意外去世,家中财产被父亲那边的亲戚一扫而空,他这个拖油瓶差点流落街头,最后被他姨妈捡了回去。
这十几年就靠着姨妈一家过活。
因此,徐若和秦文昊两人也跟亲兄弟似的。
床头的钟显示现在已经十点半了。
原主平日的作息很健康,这个点差不多就睡了。
不过秦文昊是个夜猫子,这会儿正精神着。云霄有心不想理会人,只秦文昊没听到动静,直接就开门进来了。
“徐若你没睡着怎么不说话?”
秦文昊进来就往里冲,看到床上的人醒着,飞跑着甩了拖鞋跳上床。
云霄:“呵呵。”
秦文昊没有察觉到“徐若”与平日里的不同,他兴奋地爬到云霄的身边,拉着人一起躺下。
“徐若,你明天就要搬到阚家去了,现在有没有一点激动?”
云霄道:“没有。”
秦文昊仿佛没有听到他的回答一般,又问道:“阚大哥人很好的,其实你一点都不用担心他会对你不好,徐若,我真羡慕你,从今以后你就要去过有钱人的好日子了,不像我们,全家还挤在这个小地方。”
如果不是云霄已经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了过去和未来发生了什么事,他还真会以为眼前人与原主关系很好呢。
秦文昊嘴里的阚大哥,叫阚弘文,是他们H市首富,不仅有钱有势,关键长相也是英俊不凡,就差把“钻石王老五”这几个贴在脑门上,凡是见过他的人,很难不会折服在他的魅力之下。
阚家与当初的徐家是邻居,徐若和阚弘文的爷爷辈更是关系十分不错的真朋友,如果不是徐家半途出事,家道中落,徐若和阚弘文的关系应该也会不错。
问题也在于,当初两家关系不错,曾经开玩笑地在口头上说过要结亲的话,徐若家里出事时,他才十岁,这样想想就知道当时那玩笑开的时候徐若有多大。
徐家出事后,这亲事也从来没有被提起过。
随着阚弘文的爷爷也去世后,两家关系就更远了,几乎没了来往。云端与泥地的距离,也让两家没有了交集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