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双标(47)

作者:阮玉承乡

“我先去外面回避,你洗一下,换身衣服”

“不用了”程此时拿起伞,“我回宿舍洗,你好像也挺惨的,还是快整理一下”

“那我送你”

“也不远,几步路的问题。还有,你胳膊上都划伤了,要赶紧清理干净,我走了”

程此时走后,宋嘉暮赶紧清理了一下身上,黏糊糊的泥巴沾在身上他实在受不了。想到小时候在泥坑里打滚长大的程此时,他忽然挺佩服她的。

他清理了伤口,消了毒,看到‘战利品’还完整的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听外面呼啸的雷声,心里一阵暖意。上大学那会室友追女孩,为了给女生买礼物,每个月底天天吃泡面。他当时觉得这种行为简直匪夷所思,现在看来,自己这种幼稚的行为比他们好不了多少,虽然和‘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典故不能比,但是也有点内味了。

程此时会不顾大雨出来找自己,这不是因祸得福是什么?

百倾之回来之后就看到宋嘉暮坐在床上傻笑。

他从来没见过宋嘉暮这么幼稚的样子,在万桃村这几天他算是长了见识,原来这个宋嘉暮不是冷血动物,只不过他的血因人而热罢了。

“这还没追到手,你在得意什么?”

百倾之和宋嘉暮无话不说,是惺惺相惜的知己。只不过在程此时的问题上,宋嘉暮对他充满了敌意,程此时喜欢百倾之,他能看得出来。

那种喜欢,是出于女生对一个异性的喜欢,看到美好的东西,谁会不想靠近呢。

“没什么好得意的,”他看着桌子上的桃子,“这份交易没白做”

认识这么多年,那丫头第一次那么心疼的看自己,就为这个,他在泥地里滚一个晚上都可以。

百倾之见过太多狡猾的商人,他们在生意场上几乎滴水不漏,但是处理感情的时候却手忙脚乱,不成章法,所以大部分的爱情都牺牲在利益中。但宋嘉暮与他们不同,他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一心一意的喜欢,揣着一腔孤勇不顾后果的去做。

女人都是感性动物,她们不屑于按照计划一步一步去追求恋爱的方式,她们喜欢的是为了感情而冲动,为了自己奋不顾身的人。

所以宋嘉暮这一步,正如他所说,不是亏本的交易。

“还是好好处理一下你那被划破的胳膊吧”

第二天一大早百倾之被吵醒,宋嘉暮不知道在倒弄什么东西,看到白瓷茶杯里的粉色液体,他瞬间了然。

“桃汁?我喜欢”他眼里闪过一抹狡猾,伸手要去拿那杯桃汁。

“放下”宋嘉暮没抬头,手中挤压桃子的动作没停。“那不是给你的,想喝自己榨”

“看你那抠抠搜搜的的样子吧”百倾之表示无语,“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

宋嘉暮看了他一眼,继续忙自己的事情,“像什么?”

“像个陷入爱情的小姑娘,在给自己的情郎准备礼物”

他勾唇一笑,“除了性别,别的都没说错”

他不否认,还乐在其中。

没救了。

蜜桃汁做好之后,宋嘉暮兴冲冲地就去找程此时,到教室门口才发现程此时今天没来上课,一打听才知道是感冒了,在宿舍睡觉呢。

宋嘉暮急忙跑去找程此时,他没管那么多,直接冲进了宿舍,好在宿舍没有其他人,程此时安静地躺在床上,似乎睡着了。

他走过去,将桃汁放在一边,替她掖好被角,每一个动作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吵醒她。

也不知道就那么看了她多久,直到她醒过来。

“你来干什么?这里是女寝”

“来送桃汁给你喝”

那是宋嘉暮第一次那么深情的看她,如果程此时没理解错的话,那个模样就是深情。

程此时将信将疑的直起身子,“宋嘉暮,你老实告诉我,你到底在搞什么幺蛾子?”

“我没搞什么幺蛾子啊”他撇嘴,“你没看出来我在追你吗?”说完,他顺手拿起旁边的蜜桃汁,那粉色的液体里还有挤压过的泡泡。

程此时不信,“追我?你什么样的人我还不清楚?大家都这么熟了,要喜欢我你早就喜欢了,没必要拖到现在”

宋嘉暮低下头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玻璃瓶在他手心里缓缓转着。

过了片刻,宋嘉暮重新抬头,他就那么认真地注视了程此时许久,“程此时,你不够了解我”

程此时没接话。

他牵起程此时的手,将玻璃杯放进她手中,“程此时,你一定以为我说喜欢你是在跟你开玩笑对吧?”

程此时点头,阳光从窗户里溜进来,一双好看的眼睛在光线里美得动人。

“我知道贸然对你告白显得我很随意,更显得这份喜欢很廉价。但是我用我二十一年的时光做赌注,若我有半分欺骗,我往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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