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你的那七年(38)
加了他微信的这几天,我们聊了一些话题,他和我说起了那几年他的经历。
16年他正式毕业,那时的我还在上学,而他已在社会上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人,试着去尝试各种各样的工作,但梦想总是美好,而现实总是残酷。
一直到17年底,面对各种压力,那只羊无法在家乡找到一份如意的工作,17年的12月26号,他去了广东。
他说他在广东完成了自己梦想的第一步,去了广东某家医院上班,收到入职通知的那天晚上,他跟几个兄弟去外面庆祝了好久,但第二天,现实让他迷茫了,最后他还是回了家乡。
他干过水泥工,当过售票员,迷茫挫折后,终于在市中心的某家医院上班,结束了漂泊的日子。
社会有多现实,我想经历过社会的你,一定深有感触。
他说,我把他拉黑后,他途中有找过我几次,但所发的微信都是加有红色的感叹号,一直到毕业,我和他都是陌路人。
其实,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后悔过自己当初把他拉黑的决定,我想,我要是没做出这个决定,估计现在的我还深陷在感情的沼泽中,无法自拔。
时间和新欢是忘掉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没有新欢的我,只能用时间慢慢的去遗忘。
在努力把他从记忆中清除的那段日子里,我最害怕看到或者听到跟他名字有关的任何一件事。
北京的某个区的名字和他的名字是一样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看新闻时看到那两个字,整个人楞了一下,就快速的划过去了,但心情的平静被打破了。
那时候,真的特别烦他名字里的那三个字,因为经常看到,教科书里,电视剧里,小说里,新闻里,甚至街上的很多小餐馆都有他名字里的某一个字。
那段时间,我的情绪真的很敏感,真的特别害怕努力了那么久去忘掉他,会因为某一件事的出现,所有对他的感情卷土重来,那我真的有可能会崩溃!
我忘了他,可输入法还记得。
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痴男怨女。
——题记
好像有这么一个奇怪的定律,你越害怕的事情,它就会发生,就像老师课堂上点名起来回答问题一样,你越不想叫到你,最后一定会是你。
那时候害怕看到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就总是无孔不入的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最让人崩溃的是输入法,我以为我忘了他,可输入法一直帮我记着。
有人问我,其实你并没有那么喜欢他吧,你只是沉浸在自己感情的情绪里,过个几年你就会知道,当初的你真是傻的可爱。
可能吧,我一边喜欢着他,一边又讨厌着自己喜欢他,怎么说呢,我骨子里是一个比较有自尊心的女孩,主动对男生告白这件事,是我人生的一个意外。
但我又很不甘心,我喜欢他,我要是不说,那岂不是很遗憾,留着这份喜欢感动自己吗?
和他告白这件事,我既后悔又有点想给那时候的自己鼓掌,那得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走出那一步。
可能成为他的后桌,是缘分的开始,也是我用尽力量去忘了他的开始。
就像他说的,我和他有缘无份。
那时候坐在他的后面,曾经做过不少恶作剧,学生时代总是单纯的让人怀念。
记得有一天,他趴在桌子上睡觉时,我用一张便利贴,画了一只抽象的羊,还写了羊盛安是大傻子,贴在了他的身后。
后来他醒了以后,他同桌猴哥摘下来给他看,他没说什么,就要趴下去睡觉了。
有时候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好像总是喜欢做一些吸引他注意力的事。
在参加完升学宴回来的那天,坐在公交车上时,大家都很累,他就坐在我的后面睡着了,我玩心大起,伸手去捏了他的鼻子,不能呼吸的他,立马惊醒了,拍了拍我的头后又继续睡了。
旁边的同学都笑了,是的,大家都看得出来我喜欢他。
其实,我一直没告诉过他,我有点喜欢他的鼻子,可能是取长补短吧,我特别喜欢鼻子高的男生。
相信很多女生,都有幻想过自己的白马王子吧,他或许是校草之类的,或许打篮球很厉害,或许会跳街舞会弹钢琴等,有一些女孩子也可能希望自己的王子是一个成绩很好的男生。
我也不例外。
那时候的我希望我的王子是一个会打篮球,会跳街舞,会唱情歌,身高180,笑起来有酒窝,鼻子很高,手指修长的人,当然这都只是幻想罢了。
我记得,那时候每晚睡觉前,我都会默默地向老天爷许愿一遍:快点赐给我一个180的小哥哥吧,鼻子一定要高。
我的舍友一直都会笑我:你天天这样许愿,老天爷估计都得捂住耳朵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