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爱温柔都给你(56)
叶禹臣不再欺负她,揉了揉她的脑袋,“明天早上自己过去,哥哥做好早餐等你。”
“嗯嗯。”丛安安忙不迭点头。
她好久没尝过他的手艺了,光想一想就分泌唾液,从现在已经开始期待明天的早餐,“那我上去啦,明天见。”
“等等。”叶禹臣俯身。
丛安安脑袋往后一仰,“干嘛?”
叶禹臣指了指自己的唇,“亲一下,再走。”
“……”
丛安安踮起脚尖,迅速而短暂地在他嘴唇上贴了一下,转身跑得比猫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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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丛安安吃到了她心心念念的海鲜意面,传说中某人最拿手的东西。
不知道是不是戴了女友滤镜,她觉得比她印象中最高档的餐厅还要好吃。
吃完饭,叶禹臣带她去学习,路过书房的时候却并没有进去。
丛安安以为自己记错了,指了指那道门,“这不是书房么?”
“谁告诉你那是书房了?”叶禹臣搂住她的肩往前走,“那是电脑房。”
“……”怪不得都没见到几本书。
正儿八经的书房在二楼一扇最不起眼的门里,丛安安乍一看还以为是储物间,因为门被上了两道锁。
叶禹臣用钥匙打开其中一道锁,里面还有一道指纹锁,他给她录了指纹。
“你是第一个进我书房的人。”他轻声说着,把她带进去。
曾经听见有人说过,某种意义上,书房是比卧室更私密的空间,因为它是一个精神空间。
而叶禹臣的书房,大概是他最完整的精神空间。
书房很大,大致分为两个部分,一半墙上贴着密密麻麻的军事海报,柜子和地面上立着各种大小不一的武器模型,墙角大约有几平米被隔离带拦起来,里面是一辆坦克模型。
另一部分是书柜和书桌,整面墙书柜被塞得满满的。临窗户也有一片被单独划出来,摆着一张上了年头的古董桌子,桌上笔墨纸砚俱全,墙上挂着一幅毛笔字——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
笔走龙蛇的字迹,令她眼前一亮,心口也是狠狠地一颤。
“小朋友。”叶禹臣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该去学习了。”
丛安安鼓了鼓腮帮子:“哦。”
她还没看够呢。
丛安安在书桌前放下书包,拿出资料开始学习,叶禹臣在窗前给几盆多肉植物浇水。
他的动作声响不大,但即便是那一丝丝的水流声也能让丛安安分神,总忍不住想要转头去看看。
她只好又拿出一对耳塞堵住耳朵,强迫自己凝神,不再胡思乱想,过了一会儿才终于静下心来。
一个上午,丛安安做了十几页的专业课习题,正确率不错,还翻译了一部外交稿件,学习效率比在图书馆高得多。
她伸了个懒腰一转头,看见叶禹臣站在桌前似乎在写字,而他也恰好抬眸,清澈的目光和她交汇,下巴点了点,示意她过去。
丛安安放下书,脚步很轻地走到他桌前,低头一看,发现他哪里是在写字,分明是在宣纸上画画。
看得出来画里侧脸娇俏的女孩是她,微微鼓着腮帮子,似乎有点苦恼,正用笔杆挠着头发。
叶禹臣将毛笔挂在笔架上,搂住她腰,“好看吗?”
“……不好看。”丛安安嘴硬嘟哝道,“字写得还行。”
在她看来,自诩写得一手好字的丛爸也不过尔尔,并不如叶禹臣字里的洒脱飘逸,依稀有着指点山河的气势。
文人和军人,骨子里到底是不同的吧。
叶禹臣倒一点也不介意她嫌弃自己的画,笑着问:“写过吗?”
丛安安摇头。
虽然小时候爸爸总想要她学,但她并不感兴趣。
倒是小时候就在学校练过钢笔,所以她的字一直写得挺好看,自从学了英语专业,又自学意大利体的书法,已经能写得有鼻子有眼。
叶禹臣从笔架上挑了一支笔放进她手心,“来,教你。”
丛安安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看老爸写了十几年的字,握笔她还是会的。
叶禹臣看她有模有样的握笔姿势,有点惊喜,“还不错。”
丛安安挑了挑眉。
“写一个看看。”叶禹臣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双臂一起搂住她腰,“就写哥哥的名字。”
丛安安才不会听他的。
她写了自己的名字。
掌握不好毛笔的力道,虽然隐隐能看出点笔锋,但字形实在难以恭维。
叶禹臣忍着没笑,握住她的手将毛笔又沾了墨,从宣纸右侧稳稳地落笔。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两排字整整齐齐,漂亮得不像话。
丛安安不敢相信这两句是出自她自己的手,眼睛睁得亮亮的,“这个字,和墙上那幅不一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