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山(45)
公诉人说完之后,审判长又大声宣布:“下面是被告人杨凡作自我陈述的时间。”
杨凡闻声赶紧从衣服口袋里拿出预先准备好的陈述状,站立在被告席上中气十足地以中速朗读起陈述状来。
由于昨天下午,郑律师又一次来见过杨凡,并转告了杨凡妻子的意见,即一切以保住性命为上策,为了避免与市检察院发生正面冲突,缓和矛盾,根据目前状况,只能委曲求全,假意承认有罪,争取审判长从轻判处。郑律师在接见杨凡时再三强调,要求杨凡在明天开庭时与自己所作的辩护口径必须相一致,郑律师还压低声调告诉杨凡,说他已经私底下同法官讲好了,只要承认有罪,可以从轻判罪,刑期最长不会超过十年。因此,杨凡此刻尽管心头在滴血,却仍做出自己为犯罪而痛心疾首的样子。他昨晚将几天前已准备好的那份稿子作了大刀阔斧的删改,如今他的陈述状,已完全失去了自我辩护的内涵,实际上就是一份自我主动认罪书。
杨凡深深感到自己此时此刻犹如一头只知摇尾乞怜、乞求他人不要将自己变成为锅中肉、盘中餐的看家狗一样,为了证明这一点,还是让我们来读一读他的陈述状吧:
今天,我以极不光彩的身份站立在被告席上,接受尊敬的法官们的公正审判。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明白,现在该是我为自己的贪婪之心付出代价的时候,我愿意接受各位尊敬的法官即将对我做出的任何裁定。自从失去自由以来,不知已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我一直在为自己往日的行为在作深深地反省,内心总是充满着无限的羞愧和内疚,我明白,是我彻底辜负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因此,对已经和并将继续受到的任何惩罚,我都将视为是自己罪有应得。我是一名农民的儿子,自幼接受党和政府的培养和教育,回顾自己近四十年来所走过的人生历程,我深深地感受到,如果没有党,没有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培养,就不可能有我的今天。
记得我十八岁入伍当兵时,我就曾暗暗立下誓言:一定要当一名像雷锋那样的人民战士,除却个人私念,保家卫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当一名像焦裕禄那样的干部,大公无私,一心只想着人民的疾苦,甘当人民公仆。事实上,以后无论是当兵、读大学、攻读博士,还是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参加工作,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基本上是按照当初的誓言精神作为自己行事做人之根本的。然而,令我痛心疾首的是,随着自己个人职位的不断提升,手中权力越来越大,我却逐渐地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以致资产阶级的享乐观念开始抬头并日益腐蚀着自己的灵魂,忘记了自己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理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面对来自物质的诱惑,完全失去了抵抗力,我不得承认自己已经在“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一想到自己因受贿而触犯法律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我的内心就会万分的难过。因此,我不会对尊敬的检察官先生刚才对我所提出的公诉作任何辩护,那怕是一句话一个字我都不会说,我甚至对自己竟然还聘请了律师已感到后悔不已,因为现在想来这一切都纯属多余。我怎么能不相信检察官先生代表党和政府及人民对自己所作出的检控呢?不,我不能,也不应该,那怕只有一点点这样想法,都是罪过啊!所以,我利用党和政府允许自己发言的宝贵机会,再一次明确无误地表白心迹:我完全接受尊敬的检察官先生对我提出的公诉,完全接受在座各位尊敬的法官即将对我所作出的判决,我愿意百分之百地接受党和政府及人民对我所施以一切惩罚。蜡烛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总是以燃烧自己来照亮整个世界。我知道自己根本不具备像蜡烛那样的高贵品德,但我还是相信即使是垃圾仍可以用作肥田,所以,但愿我个人的不幸,我的悲剧,能够成为一个反面教材,多少能起到一点警惕后人的作用。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目前仍在春风得意的人们,以我为戒,切莫踏上我的老路。总结我个人悲剧之所以发生的根本原因,我觉得主要有两点:一是主观上对自己要求不严,忘记了作为一名人民公仆所必须遵守的准则;二是客观环境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正如法国法学大师孟得斯鸠在他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说的那样:绝对的权力必将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人一旦拥有不受监督的权力,要想不腐败都难。当然,在任何事物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外因只是条件,内因才是根本,因此,毫无疑问,我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关键仍在于自己主客意志薄弱,享乐思想在自己的个人意识中占了上风,以致身处改革开放大潮中经受不住来自各方面的利益诱惑,最终使自己变成了金钱的奴隶,成了阶下囚,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最后,谁允许我再次感谢尊敬的各位法官先生给了我这样一个宝贵的发言机会,我将以一颗最虔诚的心去等待各位法官先生们随时对我作出最公正的裁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