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好(28)
于是连重与全体将士上了一封血书,誓要与乌骨令的骑兵血战到底。乌骨令一日不投降,铁鹰飞骑一日不离西北。
皇后和太子无奈,只好同意,假意嘉奖了铁鹰将士,实则却将这五千忠心耿耿的精锐骑兵视作了眼中钉。
皇后和太子还想在粮草上做文章,只可惜萧景佑没给他们机会。
事实证明,萧景佑不负盛名,也当得起皇上的百般器重。
三战击溃乌骨令主力,一个月逼得乌骨令首领投降。萧景佑擅长利用天时地利将西北军冲锋猛,打仗狠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几仗打下来,曾对他意见很大的连重都心悦诚服。
连重只有一个困惑:这位晋王殿下不是体弱多病,一直在休养吗,怎么冲锋杀敌如此凌厉,仿佛生来就是个战士,难道他真是个天才?
他想着等打退敌军之后找晋王问一问,可惜后来再也没有机会了。
决战前夜,皇上派人犒赏三军,给萧景佑带了一杯毒酒。
大战之后,萧景佑便失踪了。数万将士苦寻三个日夜,只找到了他的战马和染血的战袍。
一个月后,接到圣旨前去京城受赏的铁鹰飞骑,途中被太子亲率三十万京城守卫军以“叛国”罪名围剿,五千人无一生还。
萧景佑重新点亮了油灯。
连重已经擦去了眼泪,黑狗不知何时趴到他脚边,用头轻轻蹭着他的腿。
“对了,”连重想起什么,“我打听到,你所中的毒叫做‘忘尘’,中毒后体虚畏寒,头脑迟钝,短则三五个月,长则一年,人就会变成痴呆。”
萧景佑单手托腮,饶有兴致地看那黑狗,闻言笑了笑,“嗯,确实如此。”
连重迟疑道:“那你……”
萧景佑仍是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那黑狗背上光滑油亮的皮毛,淡淡说道:“我自会吃东西起便开始吃药,这个身体就是个药罐子,毒药用在我身上,和用在别人身上,结果是不一样的。”
连重听着有道理,点了点头,道:“你现在很爱笑了,以前见你,总是一张让人讨厌的棺材脸。”
萧景佑道:“你也比以前顺眼许多。”
连重哼了一声,凑近了些,指指东面屋子,问道:“那位姑娘是什么人?”
萧景佑看他一眼,“你猜?”
“她是异族人装扮,中原人相貌,而且生得不俗,也许祖上是远走异域的王孙贵胄。”连重随口道。
萧景佑笑了笑。
连重吃了一惊,“怎么?她真是王族之后?”
萧景佑点点头,“我在宫中时看过前朝皇族画像,她的相貌,酷似前朝末年的承平公主。”
连重皱眉想了想,道:“听说那位承平公主性格古怪,曾逃婚出宫,还曾做鞭炮炸了自己的公主府。看这位姑娘的脾气秉性,和承平公主确实不相上下。不过,真有这么巧么?”
“她衣襟隐蔽处,暗绣了平凤纹。越是落魄的皇族,越是要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保留自己的尊贵。”
连重点点头,突然一脸坏笑问道:“人家姑娘的衣襟隐蔽处,你是如何看到的?”
萧景佑淡然道:“我帮她缝衣服时看到的。”
连重仿佛一口吞了两个鸡蛋,半晌才竖起一个大拇指,道:“殿下果然是天才!”
夜深了,门槛旁的草叶上有了些露水,闪亮亮的。菜畦中传出蛐蛐的叫声,高高低低。
萧景佑打了个哈欠,“该睡了,明日还要赶路。”
连重问:“你要去哪儿?”
“去岳安。”
“然后呢?你有什么打算吗?”
萧景佑摇摇头,笑道:“活一日便过一日,我没有什么打算。”
连重道:“听人说皇上的疯病好了些,但皇后和太子把持朝政这么多年,即便皇上完全恢复,只怕朝中局面也难以回到以前。你若是被他们找到,恐怕下场不会太好。”
萧景佑又打了个哈欠,手扶着额角,虚虚地笑道:“那就看他们和阎王,谁的运气更好。”
他站起身来,摆摆手道:“不说了,睡吧。”
连重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看着他摇摇晃晃,慢慢走进屋中去了。
他又坐了一会儿,轻轻拍了拍黑狗,自言自语道:“那个万人之上的位子,差一点就是他的,可是他却说,他从来没有拿起来过……大概只有这样的人,老天才会给他多到用不完的天分吧……”
第二日一早,众人起床洗漱,准备吃过早饭就出发。
小宝昨日那身绸缎衣服沾得又是泥又是水又是土,绣娘帮他洗了,给他换上一身乡下孩子的衣裤,又给他梳了两个小抓髻,看起来愈发憨萌可爱。
小宝也跟绣娘亲得不得了,一口一个“婶婶”,屁颠屁颠跟着绣娘。绣娘做饭,他也要贴在一边,一手揪着绣娘的衣服,一手拿着绣娘给的点心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