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酒,更喜欢你的酒窝(126)

作者:飘荡墨尔本

“十九年前,有人进去了。”一直没有说话的楼尚拿出了一张照片。

费雷德里克刚说完没有人能进去,楼尚就拿出孟千寻妈妈给的,和第五绮雯在酒厂里面的合影,用事实予以反驳。

帅戈扶额,这是谁带出来的艺人,都不知道给警察叔叔留点面子的?

“十九年前,我也进去了。”弗雷德里克说罢,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面的第五绮雯:“我记得这个女人,她死了。案子还是我经手的。”

第六十三章 别人家的故事

真相总是在楼尚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就这么赤裸裸地展现在他的面前。

樊老有告诉弗雷德里克说,他的徒弟要到艾莱岛找人。

但樊老知道的消息比较有限,也不可能像楼尚这样,直接拿着一张照片“找人”。

楼尚是出于一种非常微妙的心理,把孟千寻妈妈给他的照片拿出来给弗雷德里克看。

妈妈在楼尚的记忆里面,一直都停留在七岁。

七岁,还是一个男生会崇拜自己爸爸妈妈的年纪。

当地警察都说,没有人能进去参观,可见进去布伦施威格酒厂,试衣间极其困难的事情。

可他的妈妈第五绮雯,不仅自己进得去,还可以带孟千寻的妈妈进去参观。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妈妈是非常特别而又厉害的存在。

差不多就是那种,你们谁都不行,就我妈妈可以的,七岁小孩的心态。

楼尚七岁之后,就没有再见过第五绮雯,甚至连和第五绮雯有关的消息都没有。

会因此产生“返璞归真”的心理,也是可以理解。

只不过,楼尚没有想到,自己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孩童心态,会引爆这么大的一个惊天巨雷。

楼尚在这样的事情上有孩童心态,本地警官弗雷德里克,自然也不甘示弱。

三十七年前他哥哥家的灭门惨案,当时的警察肯定也进去了,但那个时候,耶罗尼米斯还没有成为警察,所以他想要进到里面,证明一下自己的胆量,肯定也是没有可能的。

几年之后,弗雷德里克成为了警察,可那个时候的耶罗尼米斯的古堡,早就随着布伦施威格酒厂的关停,不再对外人开放。

即便是做了警察,也不可能随随便便想进谁家就进谁家。

整个艾莱岛的人口加起来,才只有小几千的规模。

虽然是一个以威士忌闻名于世的岛屿,但艾莱岛却很少有那种在大街上游荡的醉汉。

治安也好到很多人家里,都是夜不闭户的。

命案在艾莱岛,是非常稀有的。

稀有到,很多“胆大”小孩子,会把去“命案现场”猎奇,当成是成长历练的一部分。

弗雷德里克想要去命案现场看看的愿望,很多年都没能实现。

有介于此,时隔十九年,弗雷德里克能够一眼就看出来自己经手的命案的“主角”,就成了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绝大多数的时间,弗雷德里克在艾莱岛做的,都是“社区民警”的活计。

布伦施威格酒厂所在的古堡,是耶罗尼米斯的私产。

酒厂已经关停,和任何人都没有生意往来,在这种情况下,耶罗尼米斯自然是有权拒绝任何人的参观的。

但如果那里发生了必须要有警察进去处理的事情,就另当别论。

命案,肯定属于必须由警察来的事情的范畴。

相较于楼尚那一张照片证明“十九年前,有人进去了”,自然是弗雷德里克作为直接经手人的参与级别“更高”。

按照弗雷德里克的心理预期,樊老的小徒弟,在知道他是十九年前命案的经手人之后,应该会非常兴奋地和他讨论这件事情。

然后问能不能也带他进去参观一下,再然后,他就告诉刚刚还在嘚瑟的“小孩”,这是本地警察的特权。

看着福尔摩斯长大的弗雷德里克,把楼尚和帅戈在夜半时分出现在布伦施威格酒厂的行为,理解成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时不时都想要去“命案现场”一探究竟的同类人。

但很快,多年的办案经验,让弗雷德里克意识到,楼尚和帅戈,并不是那种周游世界,参观甚至是购买凶宅的那种,有特殊兴趣的人。

因为他没能从楼尚的眼睛里面,看到期待中的两眼放光。

也没有等到楼尚和帅戈在第一时间追问命案的细节。

或许,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一只黑暗的大手,会把所有的坏消息都聚集在一起,会让倒霉的人喝凉水都塞牙。

但大手再怎么黑暗,也仅仅只有一只。

只要经历得足够多,就知道,不论被什么东西塞住了牙齿,都一样可以用牙线慢慢地清除。

真相就摆在楼尚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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