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笔记(47)
今天是,1991年12月7日,农历腊月初二。
刑警队长老胡问了一句:“张某某与盖某都是高中生,二者是否有关联?”
郑与斌知道自己这位上司肚内是有些成算的,摸爬滚打几十年,办案经验也颇丰富。他答道:“二人在同一个学校同一年级读书,但平时生活、学习、家庭背景上,没有交集。”
老胡沉吟了一会儿,吩咐郑与斌:“还是要深挖。”
看见郑与斌不服气要顶嘴,老头嘴快着呢:“你挖得不够深!”
他想了想,说:“今年卖孩子那两口子被灭门案呢?再往前看呢?还有没有这个所谓‘侠’的痕迹?”
一大队负责人年纪大点,更稳重一些,谨慎回答道:“看来胡队跟我一样印象深刻。四月那起案件中并没有‘侠’的字迹,但是比起八月九月的三起案件,那个凶手行事狠辣偏轨,更可以称为‘侠’。因为受害人李翠兰夫妻二人是做人贩子买卖的,害了许多妇女和婴儿,他们死了,大家才知道他们做的那些勾当。因此今年案发,大家只说是这两口子遭报应了。可是当时凶手喜怒无常,连婴孩都杀了,让人极度愤慨不适。
往前推演,另有至今未破的八八八杀人案,两名受害人是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八日被人在家中害死,因为时间特别,所以我印象比较深刻。受害人也是风评不好,平素虐待婆婆,邻里都知道。可是奇怪的是,凶手连她和婆婆一起杀了。这样的nue 杀手段,绝非仇杀或者彼此认识,恐怕更有行‘侠’仗义的痕迹,只是为什么是非不分,受害人和加害人一起杀了呢?大家当时都极度不理解。”
胡队举一反三,琢磨道:“那八八年那起案件杀人手段与今年六起案件是否相似,可以并案处理吗?”
“八八八杀人案中,受害人张桂英和婆母陈姥姥是窒息死亡,胸腔中有大量水迹,案发时家中水缸被人踢翻,两名受害人似在缸中溺死。现场没有任何指纹的痕迹,显示出高智商的预谋。但是因为当年案发时处在严打期间,最终并未破案,悬疑至今。今年发生的四起案件,我说的当然是以时间计算起来,是四起。目前看来这四起显然可以和前案匹配成功。前案和后案有着共通点,如杀人手段的奇特性,以及死者都居住在L市城区。但并案的关键性证据仍未找到。我们无法在前前后后的案件中提取到任何指纹。你们是知道的,指纹被擦掉以及带着手套作案的差别是很大的,但是这些案件显然并非指纹在作案后被擦掉的情形,而是凭空消失了。”
“如果并案,准备算起来,已经死了八个人,彼此关系明确的有两组,即媳妇和婆母,人贩子夫妻和婴孩,剩余三人,张某某、盖某及秦某,目前没有看到彼此有什么直接关联。”郑与斌进行总结。
三大队队长资历最老,也跟胡队配合最融洽,他噙了口茶叶沫子,嚼了会儿,笑道:“干坐着也没用,回去翻翻资料去,我那儿挺齐全。这些我倒觉得都不急,冯科长有发现吗?”
他看向了冯琬。
冯琬像是熬了通宵,眼下有些发青,但衬着白皙的皮肤反而有一种病态的柔美。她揉了揉眼睛,说道:“凶手心思缜密,是有准备的杀人,我勘察过现场,盖某死前胸腔中被强制灌入大量液体,而其鼻腔处有压痕,应是被人用毛巾蒙住,刻意制造溺水死亡的结果。盖某和张某某准确说来,都是缺氧窒息死亡,但现场都有水的痕迹。凶手想让二人的死和水联系在一起。
两名男性受害人均遭到残忍而疯狂的nue 杀。
被害人秦某口腔中有残留的棉絮,生前应被堵上口腔之后杀害,凶手似乎明知要害位置却故意避开,最后一刀才致命,手段相当残忍。且心脏片得极碎,俨然是一种复仇形态。解剖过程中发现,秦某心肌出血严重,有玫瑰状斑,证明其死之前受到极大的惊吓和虐待。现场发现几根长发,长度50cm。
而盖某双眼应是活着的时候被挖出,眼球遗落在附近,其剖开的腹内掉落一根头发,不属于被害人,长度50cm,从这些头发中或许进一步可提取到有效DNA,但因样本稀少,且头皮物质不见得足够,因此不能打包票。
至于女性受害人张某某,死状反而是三者中最舒适的,烧炭而死,梦中而亡。眼珠和头发都是死后割下,且眼珠割取非常完整干净。
凶手喜怒无常,对待受害人的差别化处理,显示出其有变态人格。”
1990年,线粒体DNA序列多态性监测法初初应用在法医领域,冯琬是第一批掌握该技术的专家。根据该DNA检测法,可以运用头发、皮屑等角化细胞物质测算检验DNA。[ 参考自《法医DNA监测技术的现状和展望》,庞晓东 陈学亮 荣海博等,《警察技术》2014年第一期。]为了这次任务,公安部特批,随着冯琬来时,将仪器一起运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