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家的长孙媳(416)
“现场并没有发现这笔银两。”兰庭似乎也想到了图财害命的祸因,向春归道:“如果樊大把这笔钱放置家中,就算因大火而使屋宅坍塌,银两也不会被大火焚为灰烬完全不存痕迹。”
春归颔首:“就连樊妻及其二子的尸身都没被严重焚毁,说明屋内的火势并不旺盛,而这么大的一笔钱款,樊大肯定会妥善存放,应当不至于毁于大火。”
“除非樊大是把钱存到了银号,而会票倒是可能因为大火化为灰烬。”
“那么凶犯在行凶杀人之后,就不可能立时放火,必定会搜寻银两或者会票。”春归分析道:“据迳勿察实,柴胡铺的里长已经收受了二百两白银,说明凶犯已经得手,如果是会票,那么追察各大钱庄应该会有线索。”
“不用这么麻烦了。”兰庭却道。
春归:???
“叶兄养了一只好犬。”
“啊?”春归越发满头雾水了,叶万顷养了一只好犬和樊家命案有何关联?
“樊大去广渠门大街那间酒肆花销的十两银,对那间小酒铺来说也算甚大一笔收入了,店家并没有这么快花销出去,我讨叶兄借来他家的好犬,让那只狗嗅了一嗅银子上残留的气息,再将狗拉去了樊大家中,从墙角一处,启出了一个瓦罐,里头就放着白银,都是十两一锭,共有三百余两。”
“那么迳勿从一开始就不信这一案件是图财害命?”春归的确敏锐。
“我一直在想凶犯纵火的目的,如果是为了掩盖恶行让事件看上去乃意外走水,那么就不会仅仅焚毁樊大的尸身,正确的做法是在室内放火,让一切痕迹毁于大火。但据目击者及现场勘验,凶犯除了焚毁樊大尸身之外,应当是直接引燃了房梁,试想,这样一来邻里发现火情的话,如果扑救及时,岂不就会发现室内火小,樊妻及两个孩子已然伏尸炕床,不是死于大火而是死于勒杀?”
春归颔首道:“虽则最先发现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黄并没有扑救,但这点却并不在行凶者的控制之中,他不可能想到大黄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连累,冷眼看着樊家几口被活活烧死连‘走水’都不喊一声。”
突然又意识到:“大黄没有急着救火,也从侧面说明火势并不大,他才有足够的冷静判断自家会不会被殃及。”
“毁尸灭迹的行凶手段,一般来说是因一旦凶案被证谋杀,行凶者就会招致嫌疑,但这起案件奇怪的是凶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贿里长,到头来咱们却依然对凶犯何人毫无头绪。”兰庭又道。
“还有王胖子,从众人供辞判断,此人十分贪婪奸诈,这回主动前往官府提供线索的行为也实在可疑,他可不像是个遵纪守法的淳朴良民。”春归也道。
“所以结合这些疑点,让我不由猜疑……”兰庭似乎斟酌了一番,才找到确切的表达方式:“无论纵火还是行贿,凶犯并不是为了让这事件以意外终结,反而是为了让官府察觉樊家几口是被人谋害,而王胖子的出场,更是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太孙。”
不是宋国公府,而是太孙!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渠出引来樊大,如果没有春归
行计让兰庭插手此案,这个案件也有可能由不知什么人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揭发,且最终樊大一家的命案,会成为宋国公府乃至太孙的一条罪名!
那便是说宋国公府这回十之八九是被冤枉的,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范围不算大,无非就是那几个意在夺储的皇子及其左膀右臂!
但让春归想不通的是,樊大只是一介平民百姓,就算惨遭灭门之祸,可以说造成的舆论和诽议远远比不上冯莨琦和石德芳双双遇刺,幕后真凶为何画蛇添足多此一举?他们又是怎么选中的樊大一家?!
这晚上春归仍然没能睡个安稳,到次日兰庭早起上值去,她也难得的一骨碌麻利干脆的起身,趁着去踌躇园晨省的时间,在脑子里把渠出召唤回来,昨日她已经通过“冥想”布置了让渠出盯着王胖子的任务,计算好应酬完了老太太,刚好可以听回音。
谁知道渠出这回却并没有带回任何的利好消息:“别看王胖子只是个工头,性情却谨慎得很,连和老婆孩子都没提一个字他主动去顺天府的事,我盯了他一晚上,除了窥知他呼噜响亮且还磨牙之外,一无所获。”
但春归认为一字不提已经显示确有蹊跷了,就是没办法立即揪出王胖子背后那布局策划的人。
“王胖子那里先不用盯了,目的没达到之前,他都应该会谨慎行事,咱们发现不了什么破绽,你这几日去盯着些陶芳林。”
渠出先是兴冲冲的应了声“得令”,飘高三尺,又回降,且瞠目结舌:“盯着陶芳林?表姑娘和这案子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