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辅家的长孙媳(1054)

作者:刹时红瘦

易拈槎原本也没有荣华富贵的野心,但人往往就会经不起忽然从天而降的诱惑,其实他还在京城的时候齐王府的人便暗中与他接上了头,也没要求他必须先行什么风险巨大的事体,甚至于压根没有先提要求,便给了他偌大一笔钱财。

诚然,要若是齐王直接下令让易拈槎谋刺周王,即便许以荣华富贵相诱易拈槎也不敢听令行事,他不是光杆一条,他有父母兄弟也有老婆孩子,他不用选择成为死士也照样能够不缺衣食,他不可能拉着一家老小为周王陪葬,荣华富贵固然诱人,但也得有命享受才具备价值。

所以易拈槎的任务只是为齐王提供消息而已,这不容易暴露,即便暴露至少还有机会免除诛连家人,承担风险与所得利益才足够吸引易拈槎动心。

万一齐王赢得储位,成为将来的九五至尊,赐奖功臣易拈槎就能彻底摆脱军户的低等门楣,有望跻身权勋豪贵的阶层,而齐王就算落败,他也未必一定会暴露奸细的身份,没有荣华富贵可享,至少还能够保持衣食无忧,哪怕最坏的情况,也就死他一人而已。

而易拈槎也当然明白周王根本不需要拿他个罪证确凿,他是奸细,价值就在身份的隐密,一旦暴露别说齐王根本不会保他,就算想保也铁定保不住——周王哪里会把他送官法办呢?只要察明了他是奸细,有的是办法让他死得顺理成章,也自然不会放过他的家人老小。

所以根本不需要严刑逼供,易拈槎就承认了罪行,他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只膝跪叩拜,相求周王能够放过他的家人,不要斩尽杀绝。

“那就得看你接下来的表现了,你应该知道你现今的价值,只有让齐王相信你仍然未曾暴露,还能采纳你传给他的

消息,你对我才有用处,或许日后不仅仅是你的家人,本王连你的死罪也不是不能赦免。”周王不急着杀人。

把易拈槎交给锦衣卫,他的证辞其实还不如万埔植这具死尸更有份量,一个周王在自己身边揪出的奸细哪能让齐王认罪?倒越发显得周王迫不及待打算手足相残了。杀了易拈槎虽然简单,但就这么轻易放过齐王却不符合周王的性情,所以他才打算使用易拈槎进行反间计,日后能够发挥多少作用尚且难料,至少这回对于周王向皇上的陈情,就能起到些微效果。

这日当春归从兰庭口中得知了此事,便一语道破了周王的想法:“齐王得知他的刺杀失败,且殿下还会发动弹劾力求趁这机会把他彻底击败,当然不会束手待缚,他怕是等不及和成国公、袁箕等党徒商量,便会先行上书陈情,反称殿下意欲谤害于他。”

“自然。”兰庭颔首。

“可身在岭南的齐王竟能这么快耳闻发生在江淮之事,且及时作出应对,岂非此地无银?殿下--dangercen

又不曾上书陛下重惩齐王,宁国公与许阁老也根本不会干预锦衣卫办案,甚至殿下还会主动提醒圣上,刺客虽是齐王亲卫但未必就与齐王相干,比较起来,谁更像手足相残的罪魁呢?鉴于殿下虽遇险情到底安然无恙,且刺杀、劫掠两件案情牵连甚广,皇上多半不会轻断,只可能下令厂卫暗察,还不知能不能察出结果,更不知会不会重惩首恶,不过至少不会因为此案对周王心生猜忌了。”

兰庭这回光是颔首连话都懒得说了。

春归看他神色凝重,又似乎满腹心事的样子,就过去挨坐着,拿走兰庭手中捧了许久的小盖盅顺手搁矮几上,侧着脸问:“皖地这一件件事发生得突然,但好在又都化险为夷了,迳勿这是在担心什么?”

“易拈槎说他是在京中就投了齐王,但一直也没收到齐王的指令,他是负责护送家眷去的南京,虽然知道殿下与咱们并没和家眷同行,直接住进金陵的吴王宫,可也没有把这件不知要不要紧的消息主动递给齐王。

直到这回殿下将他调来皖地随护,离开南京之前,吴王宫里才有人主动和他接头,告诉他一路上怎么递送消息,将咱们的行踪知会给齐王,所以齐王才得知了咱们是在皖地私访,并会经皖地入赣。”

兰庭说到此处,眉头更加紧蹙:“齐王设计在野狼岭伏杀,是因野狼岭为陆路入赣必经之地,此处人烟荒芜,便是白昼伏杀也不至于惊动青阳卫所,极易得手。所以齐王又遣人收买了青阳县衙的小吏,令易拈槎一旦抵达青阳县,便联络那小吏,小吏自会通知万埔植准备伏击。

结果却因魏国公插手,扰乱了齐王的计划,所以当殿下准备夜袭劫匪窝点时,易拈槎才会联络小吏送信给万埔植,把伏杀地点更改在野狼岭一带的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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