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钢筋铁骨的美人(141)
“不必不必。我觉得自己还行,一直也不算胖,而且我腿长。”
“你又不是超模。腿长的必然代价就是没有腰。我说的没错吧?试试我的减肥药吧,不用几天,肯定把你腰给减出来。”
—
—反正我跟段晓书这么多年都是如此,一人走低的时候,另一人总会出手相助,两个人如果赶上状态都还不错,那必然嘴上争锋,几句话就能吵起来,这个家伙肯定是最近生意不错,不是她跟我抱怨生活难过的时候了,居然敢说我腰粗。
我用手摸了摸脖子,把腕子上新买的百达翡丽露给她看:“自己出来喝酒,孩子谁帮你带呢?”
“请了个保姆,蛮好的,朋友家的表姐,带孩子很细心。”段晓书笑笑,“再说孩子大了,自己会写字画画找动画片看,很好带的。哎你那个PP是基础款吧?我客人带了个满钻的,超级漂亮。”
“韩冰呢?还是天天忙着打游戏吗?工资还是不给你?”
“晚上加班。”她笑着说,“哎,我忘记跟你说了,韩冰最近升副处长了,你知道吗?工作比原来忙了。”
我呵地一笑:“薪水每个月能多五百块吗?哎对了,我忘记了,他多赚多少钱你也不知道,他工资又从来不给你的。”
段晓书被我这话气得够呛,刚想再给我找点不痛快,鹏鹏过来了,这个人在上海混了些时日,很是学了些虚头巴脑的腔调,晓书你好漂亮呀!你怎么样子又年轻了,你这是逆生长了?!段晓书白了我一眼不跟我说话了。
旧同学们被鹏鹏安排在一张长桌子上,我在一头,段晓书挨着鹏鹏,鹏鹏一直在献殷勤,晓书被这位老粉丝一
句话一句话地捧着奉承着很愉快,脸喝得红彤彤的,看上去很漂亮。
第二十三章(4)
说心里话,我宁可她这样,她得意一点,烦人一点,比她低眉顺眼,灰心丧气的时候可爱,虽然要跟她斗嘴,但我宁可见到这样的段晓书。喝了几杯酒,来了两位久未见面的同学,真是让我出于意料:十八岁的时候我喜欢过的男孩儿带着他的太太,就是那位很可爱很甜美的女同学,那个跟他一起坐在没人去的缓步台上吃羊肉串的女孩儿来了。
他们两个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上。跟在座所有的人打了个招呼,大家难免问起来这些年不见,你们做什么了?去了哪里?男孩儿,哦不对,三十多岁的人怎么还能被叫做男孩儿呢?可是我也不觉得他老了,他和他太太,都是构成我记忆的元素,是少年人的角色,我不愿意承认他们老了,就像我也不觉得自己长大了一样。有人回忆起他高中时代的外号,因为太好看了太帅了,篮球打得也好,他们管他叫“小风”,意思是,好像一阵小风吹过。
小风当时得了急病差点送命,病发生在他的骨头里,医生原本的意思是说,这种病好了就是彻底好了,不会复发,更不会有任何后遗症,可是他的爸爸妈妈害怕了,再也不肯让他累到一点,当时我们上高三,老师留的作业能做就做,不能做就拉倒,反正九点半之前一定要睡觉,辅导班不要上了,篮球也不要打了,每天他爸爸陪着他在北陵公园散步,
十八岁的小风提前进入了退休生活,到了我们考上了大学离开家的时候,原本成绩上佳的精瘦的运动男孩小风成了一个虚白虚白的胖子,在家乡考上了一个三本。
瓷娃娃一样的女孩儿一直喜欢他,一直陪着他,可是到了大四毕业的时候,女孩儿也面临选择,她是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在家乡沈阳并不能找到一个特别理想的工作,家里人安排她去英国读一个硕士,女孩儿不愿意,打算就在家乡应聘一个没有正式编制的小学老师,这时候小风跟她提了分手,话说得很绝,态度恶劣,我早就不喜欢你了,你这个人太磨叽了。
女孩儿也不知道其实是她爸妈跟小风谈过了,气得要命,哭了几场,一发狠就去了英国。他走的时候,小风发烧了,冒着大雨自己打篮球。几年前他得急病病危也是源于类似的情况,一次低烧,一场大雨。小风得偿心愿地又病倒了。但是发烧并没有像上次一样蔓延成威胁他生命的灾难。他在三天之后退了烧。后面十天的时间里一句话都不说。第十一天的时候,他开始准备自己的材料,申请去英国读书,跟女孩同一座城市,同一所大学。
那是十几年前了。我也刚刚留在上海。拿着城市黄页打电话推销财务服务,被心情不好的顾客用方言骂,一边扔出拖鞋赶走角落里的大老鼠。人在家乡的小风想要出国留学也颇
费周章,他得经过语言考试,申请院校,漫长的等待,终于到达英国,已经是一年以后。小风在她打工的中餐厅找到女孩儿,她正在装满每张餐桌上的酱油瓶子,看到他愣了一下,手里的瓶子差点没掉在地上,被他手疾眼快一下子接住了——他重新开始打篮球已经一年了,身手很好,手臂上都是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