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成精了以后(30)
丁一又问了几个问题,然后两个人已经到了中介这边了。
闫浩宇非常认真地跟丁一配合,配合着不让对方看出来她是盲人。
两个人都有经验了,在中介这边的时候就先听条件,删除了一部分房源,都不需要去看。
这一次,闫浩宇觉得,安保很重要,隔音也很重要。
所以,选了一个比较好的小区。
去看了以后,也非常满意。
于是,便联系房东签了合同。
当天晚上并没有搬家,是准备第二天搬家。
回到家以后,丁一开始做饭。
因为所有的东西都是放在固定的位置的,所以,就算是闫浩宇不提醒,她也能够非常顺利地淘米蒸饭。
电饭煲蒸饭的时间,丁一就去练习打字。
她已经有点起色了,很多常用字都记住了。
没过多久,丁一的手机就响了,是电话。
“燕归来电。”手机机械的声音念道。
闫浩宇有点不安,燕归什么心思,他作为男人,一眼就看出来了。
丁一呢?
丁一会不会动心?
丁一接了起来,那边传来了燕归的声音,“吃晚饭了吗?”
“吃了。”丁一说道。
那边愣了一下,“这么早?我原本还想请你吃晚饭。”
丁一声音还是温温和和的,“我吃饭都很早,谢谢你的好意。”
闫浩宇闻着厨房里传来的饭香味,心情特别好。
“你快去吃晚饭吧。”最后丁一说道。
“你怎么不跟他一起去吃晚饭?”闫浩宇轻声问道。
“还是不要了。”丁一说道,“我们米饭都做好了。要是不吃,太可惜了。”
“对。不能浪费粮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少爷第一次如此同意这个观点,谁知电饭煲中饭,粒粒皆辛苦。
第21章 疑惑
米饭好了以后,丁一就做汤,因为汤很简单,而且另外一个电饭煲就可以搞定。
闫浩宇觉得,得吃盐,要不然对身体不好,这点常识还是有的,所以他们再也没有做过西红柿。
现在做汤,是闫浩宇在网上找到的菜谱,就是去超市买回来的肉末,加上撕成一条一条的平菇,然后再加点盐,煮煮就可以了。
丁一超级满足,觉得闫浩宇就是大厨水平。
闫浩宇自我膨胀了好久,觉得自己可厉害了。
所以,每次做饭做菜都是她俩最高兴的时候。
然后就是吃饭,丁一吃饭特别像小孩子,她会把菜汤倒在米饭里,然后拿勺子,慢慢舀着吃。
因为这样会非常方便,她以前养成的习惯,因为看不见,夹菜之类的,对于她来说,太麻烦了。
吃饭的时候,手机就放在旁边。
于是,两个人就听到了推送。
闫家认回来了一个养子。
闫浩宇正在看着丁一吃饭的样子发呆,这个信息从他脑子里过了一遍。
没什么反应。
然后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
闫家……还能是哪个闫家!
闫浩宇皱了皱眉头,不太对劲,他父亲那个性格,也不像什么好人吧。
真不是他不给他爹面子,是知父莫若子。
不会是私生子吧?
闫浩宇想了想,私生子的话,认回来也没用,大少爷还是大少爷。
毕竟,他妈他外公的公司股份都是留给他的。
闫浩宇愣了一下。
他以前甚少会去怀疑什么,因为展示在他面前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而现在,闫浩宇忍不住想起了丁一的母亲,想起了丁一的那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想起了丁一遇到的这些事情。
其实,丁一并不是运气不好。
而是她听话懂事,而且优秀。
因为太过于听话懂事,不吵不闹,所以她母亲会觉得她没脾气,应该什么都听她的。
因为优秀,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利益,导致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见利忘义,得寸进尺。
如果说,丁一脾气烂是个刺头,从小各种暴脾气,欺她一尺她还一丈,反而不会有人敢欺负她。
现在,仅仅是因为欺负她,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因为脾气烂,各种暴脾气的大少爷,最明白这一点了。
他小时候,也是个好脾气,结果自己的珍藏被父亲那边的亲戚小孩瓜分不说,还把他房间弄得乱糟糟的。
他狠狠地爆发了一次以后,再也没人敢动他的东西,出门别人也让三分。
而现在的他,已经成了植物人,情况就不一样了,不就像是丁一的处境吗?
闫浩宇警惕了起来。
思索着,要怎么回去,他找不到把意识回到身体的办法。
而他的身体现在肯定是在高级病房里,丁一也肯定是看不到的。
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