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大嫁,傅先生疼她入骨(468)
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自是让女人欢心,可有时候男人的强势,对你之外其他女人的不留情面,却好似更容易击中女人的心。
她也不会自作多情的认为陈潮生这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对她表白心迹,但不可否认,他这回答,真的很让女人安心欢喜。
聂明蓉微微垂下长长的睫毛,掌心里湿黏的一片,不知什么时候出了细密的汗,她轻轻咳了一声,感觉嗓子好似被什么给堵住了,有些粘腻。
“那庄小姐长的挺好看的,性子也好,其实她真挺适合娶回家的,肯定是贤妻良母……”
不像是她,宛城讨厌她的人多了去了,脾气不好,又没有什么超凡脱俗的能力,不过是天生命好会投胎,到了聂家,又遇上了顾长锦那样肯宠着她纵着她的人。
还有陈潮生,她其实自己也知道很多次她都没有给他面子,而面子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多么重要,她又怎么会不清楚。
可她大约也改不了了,也许她这样的女人上天是注定不会给她一个善终的,所以,她也就不再回头去想从前犯下的过错。
等到三个月后,她和他分开,他这样的男人,依然会找到一个更好的女人,而她,大约也会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她的工作室上,再也不会考虑其他的事情。
“如果想要一个好妻子,贤妻良母,我也不会到如今还没结婚了。”
陈潮生笑了一笑,抬手把她揽入了怀里,摩挲了一下她微凉的发顶:“再休息一会儿,待会儿该吃饭了。”
“怎么好像一天到晚都在说吃饭吃饭……我以前在宛城几乎都不吃晚饭的。”
上天的厚爱也禁不起你的折腾和不珍惜,聂明蓉早就发现,过了25岁的她,再也不能如年少时那样为所欲为的对待自己的身体,连着熬几天的夜,她也开始会冒痘,偶尔贪吃几顿,腰上也会多出来一圈肉肉,哪里像十几岁,胡吃海喝怎么样都不会发胖也从不担心皮肤的问题……
“不吃晚饭怎么行?”陈潮生的手掌贴在她光裸的后背上,他的掌心里生着薄薄的茧子,不够光滑,甚至还有些微微的粗糙,可就是这样的手掌,抚在她的肌肤上,却让她想要像只小猫一样闭上眼,好好的享受。
“吃晚饭会发胖的,我现在只要多吃一点东西就会长肉,真是烦死了……”
她实在太爱美,完全不能忍受自己身上任何的瑕疵,如果她真的发福,腰也变粗,满脸皱纹的话,她觉得还不如干脆直接死掉好了。
“那就保持运动,等回去宛城,你就每天跟我去晨跑,然后再去我的健身房锻炼一个小时……”
“我不要!”聂明蓉立刻睁大了眼睛瞪着他:“跑步会让小腿变粗的,那样丑死了!”
“那是你跑步的姿势不对,跑完没有足够的拉伸。”
“我才不要听你这些歪理,总之我不要跑步!”聂明蓉转过身去,给他一个背,不肯再理他。
“那你只靠节食保持身材,根本不行,时间久了你身体也会变坏的。”
“我有做瑜伽。”
“那你天天坚持没有?这样吧,我每天晨跑,你跟我一起走路,这样总可以了吧?”
“可我早上起不来……”她化设计稿,总是要熬夜的,哪里能早起。
“早上不起床,然后又不吃早饭?”陈潮生不由蹙眉,那她这么多年都是怎么过来的,顾长锦从来都不管吗?
☆、491 疼哭了……
491 疼哭了……
“可我早上起不来……”她化设计稿,总是要熬夜的,哪里能早起。
“早上不起床,然后又不吃早饭?”陈潮生不由蹙眉,那她这么多年都是怎么过来的,顾长锦从来都不管吗?
“长锦会给我买回来拿到我床边……”
聂明蓉脱口而出,话说到一半,她自己也意识到了什么,不由得顿住了,而陈潮生那一双原本就皱着的浓眉,倏然间蹙的更紧了几分,他定定看着她雪白的肩背,肩上还有他留下的痕迹,她明明是他的女人了,可他却还是觉得根本握不住她。
顾长锦就像是空气,那么自然而然的存在在他们的世界之中,像是阳光,像是涓涓流淌的水,无孔不入的横插在他们两人之间,根本避不开,也永远都没有办法避开。
二十多年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不是数得过来的日子,他们之间,就算没有了爱情,也有着别人参不透挤不进的默契和情意。
陈潮生坐起身来,随手开了衣柜捡了衬衫和长裤出来套上。
聂明蓉侧身躺在床上,不安的咬着手指,她从小养成的坏毛病,每每做了错事,或者心里不安害怕的时候,都会咬手指,经常把自己的十根手指头咬的血淋淋的,顾长锦为了这事还和她发过几次脾气,可她一直没能改掉这个坏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