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我是你(人鬼情系列之二)(63)
小姐被问得晕了,叫饶起来:“喂,你们这是在审犯人哪?唐小姐又没有退房,又没有拿行李,她同屋的人要走,我们有什么道理不让走?上次是唐小姐自己说那个男的是她的朋友,让我们见了他不要再拦的。再说,房间我们已经检查过,什么设备也没少,至于唐小姐自己的东西,又没有托我们保管,就算被你同住的人拿走了,那人也是你的朋友,是你自己请来的,我们又不能把她强拦下来不让走。酒店可没这个规定。”
“好了好了,我们才问了几句,你倒抱怨一大堆。”元歌嗔怒,“你这是怎么跟客人说话的?告诉你,你放跑了一个杀人犯知道吗?小心我告你一个干扰司法公正!”
“什么什么?杀人犯?”小姐呆住了。
小李一拉元歌:“别吓她了,我们快去房间看看少了什么没有。”
一句话提醒了大家,我们一行人忙挤进电梯,打开房门一看,不由得都愣住了。
只见房间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我所有的真丝衣裳都被取出来洗干净,湿淋淋地挂在衣架上。
而桌子上,放着一只醒目的蛇皮口袋,和三四盒香味扑鼻的东北特味菜。
我们几个对视一眼,走过去,打开那口袋,发现是一堆玉饰——正是王朝大厦失窃的那些。
玉饰的表面,放着一张字条,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唐小姐,你是好人,我不能再连累你的朋友,我去自首了。”
后记
院子里樱花初开,风一过,落红成阵。
爸爸坐在花树下,对我喁喁地说着他年轻时“打眼”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厂看中一块红山玉龙璧,雕工、质地都是一流的,只一条,尾部断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断定它是‘真旧’,不是‘新仿’,就买下了。卖家开价五万,我觉得值,可是手头没那么多现款,又怕回旅馆拿钱来不及,就倾尽身上所有,外加一块新买的‘劳力士’钻表,单论表价已经五万了,卖家这才松口。我以为捡了宝,赶紧捧回台湾来给你爷爷看,结果你猜怎么着?你爷爷把我臭骂了一顿,罚我两顿没吃饭。”
“为什么?难道您打了眼,那块璧是假的?”我问。
爸爸苦涩地笑了,怜爱地抚着我的头发:“别把老爸想得那么差劲,连真假都分不清。那块璧是真旧,可是,因为龙尾断了一半,已经不值钱了。你爷爷说,咱中国人迷信龙,喜欢佩龙形璧,那是图个吉利。可是龙尾巴断了,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质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没有意义了。起初我还不信,一连拿给几个行家估价,结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摇摇头走了。我这才信了爷爷的话。”
说到这里,爸爸加重了语气:“所以说,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学问大着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断真伪,还要考虑它的文化涵义,古董价值,还有寓义和来历。缺了一样都会栽大跟头,你啊,要做的学问还多着呢。”
我不服气:“可是出道这么久,我还从来没有打过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别适合玉人这一行,做什么都比别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卖会,卖得的玉价比我们预计的高出一倍来。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来。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头:“你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这么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经理那宗案子把你吓坏了,连北京都讨厌起来。”
我低下头,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讨厌,而恰恰相反,是我太爱北京了,爱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过去,可是,我从未忘记过北京,一分一秒也不曾忘记过。
记忆,是我最大的敌人,是痛苦的根。
离开北京前,我曾到圆明园再次召唤吴应熊的鬼魂相见,问他,回台湾后还可不可以再见到他。他说,幽明异路,常见面有悖天数,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说,虽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见张楚,可是,我和他之间,始终会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诗: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更加黯然,这样子只会更惨。如果真能无知无觉,或许可以更快乐一点。
走的那天,宋词元歌苏君小李全体出动,浩浩荡荡到机场为我送行。
宋词穿了件白底的绣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说不出的优雅端庄,简直是风华绝代的,一个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尔套装反而稀松平常,不过反正再艳丽夸张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无,永远比不过她表情的生动灵活,千变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