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年前我是你(人鬼情系列之二)(36)
忽然有人一搭我肩膀,我回过头,见是警察。
“唐诗小姐是吧?既然这次的失窃案与您有关,我们想请你录一下口供,希望你能合作。”
“我愿意合作。”
我看到现场,虽然秦归田的尸体已经挪走,但是凌乱的桌面,满地破碎的玻璃碴儿,斑驳的血迹,以及大开着的保险柜门,仍然清晰地表明这里曾经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
“唐小姐,我谨代表北京市公安系统对你在我市的损失表示歉意和遗憾,但请你放心,我们尽快破案。”
“谢谢,我会全力合作。”
“请问你在什么时间发现你的玉器丢失的?”
“刚才,你们让我看现场的时候。”
“那么,在此之前你是否知道玉饰藏在什么地方呢?”
“不清楚,我只知道昨天排练太晚,玉饰由王朝暂时保管。”
“你说到昨天暂时由王朝保管,那么往常呢?平时排练后这些玉饰会收藏在哪里?”
“在我们再生缘北京分公司的保险柜里。事实上,在此之前,王朝所有人并没有机会完全接触到这些玉饰,直到昨天正式彩排才由真玉代替仿器的。”
“也就是说,昨天是王朝的工作人员以及模特儿们第一次真正看到这些玉?”
“是的。”
“这么巧,这么多玉器一直放在再生缘都没有出事,刚拿到王朝就出事了?”
我微觉不悦:“您的意思是说,我们监守自盗?”
“当然不是,这是例行问话,唐小姐,你不要太敏感了。”
我做一个手势:“请随便问。”
说实话,在警局录口供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那种情形,是让任何一个清白无辜者都会感到压抑的,什么叫“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真要是被叫了门,做不做亏心事都要吓掉半条命的。
口供录了整整一天,从“王朝”董事长何敬之到保安阿清、茶水小妹以及众模特儿一一问到,最后目标集中在宋词、元歌两个人身上。
“宋词?元歌?”我大惊,“不会是她们两个!”
“现在,你的玉饰展,我只有另安排人手了……”何董事长苦恼地摊摊手,“我也不希望是她们,可是审讯结果表明,只有她两个的做案嫌疑最大。”
“为什么?”
“案发那天晚上,她们两个都留在公司加班,走得最晚,也都知道藏玉的地方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又都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保安说,那天元歌先离开大厦,衣冠不整,一脸怒气;接着宋词走出来,手里拎着一大包东西。她们俩离开的时间前后相隔不到十分钟,与法医鉴定的死者被害时间吻合。这一点,大堂监视器的录像带可以证明。”
那录像带的拷贝我也看过,上面清楚地显示出元歌和宋词先后离开大厦的情形,元歌的脸上,美艳中透出杀气。那样子,正像是何敬之说的“衣冠不整,怒气冲冲”。
“可是这也不能说明就是她们杀了秦经理呀。那些模特儿也都知道玉今晚收藏在大厦里,还有一些了解内情的记者……”
“已经作过排查,每个人都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当时不在现场。只有宋词和元歌两个人嫌疑最大,又没有时间证人。而且,元歌已经承认在那天晚上同秦经理发生过争执,原因是姓秦的想侮辱她,可她拒不承认杀人窃玉。作案现场也取到了她的指印与脚印,证明她确实到过作案现场。”
“宋词呢?宋词又为什么被拘?”
“秦经理死因已经查明,是酒后被人从脑后用酒瓶击昏,然后以长统袜勒死的,头上还被套了一只大号保险套。你可能不知道,宋词一直与秦经理不和,最近因为升职问题还同他吵过架……”
“我知道。”我闷闷地答,耳边忽然响起元歌的声音——“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经理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安全套闷死!”
我的心已经灰了一半:“那现在怎么办?”
“我们已经通知保险公司,希望可以对您做出补偿。拍卖会的事儿,我也另安排了人手……”
我不耐烦地打断:“我不是说玉,是说宋词和元歌。她们现在怎么样?”
何某愣一下才想起来回答:“还在警察局接受审讯,除非能提供不在场证据,否则起码还要审几天,不能探监,不能保释。”
我一边太阳穴忽然剧烈地疼痛起来。
情愿下地狱
秦归田的死让我在忽然之间对生命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如果它可以消逝得这样轻易而彻底,那么它又何曾真实地来过?对于死亡而言,他生前是一个第三者或者是一个恶魔究竟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人们的谩骂与歌颂又与他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