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人鬼情系列之十二)(19)

作者:西岭雪

核桃第一个说话:“不是我杀的。”琛儿笑:“这样不行,你得说出理由来。”核桃说:“什么理由?就不是我杀的嘛。我怎么会杀许大哥呢?”

琛儿心里一动,不及细想,程之方已经开口:“我怀疑就是核桃杀的,因为她做贼心虚,贼喊捉贼。”核桃急了:“我不是贼,也不是凶手,不是我杀的。”

许峰忙安慰:“跟你玩呢,别当真。”琛儿宣令:“许峰,你已经死了,不许说话。”许峰连忙闭嘴。核桃一惊,赶紧回头看了一看,好像怕许峰真的变成死人了一样,惹得大家不由又笑起来。

天池便说:“不是核桃杀的,她的演技才没这么好。我怀疑是程之方杀的,他这么急着指正核桃,就是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这才应了他的话呢,贼喊捉贼。”核桃拍起手来:“说得没错,一定是程医生。”于是两票对一票,琛儿宣布:“现在大家公认程之方是凶手,程医生请亮牌。”

程之方无奈地亮出底牌来,果然写着“凶手”两个字。许峰一跃而起,抓住程之方喊道:“原来是你杀了我,还我头来!”

大家哄笑着,便又商议罚程之方什么。琛儿说:“让他跳段脱衣舞吧。”许峰头一个叫好,笑得仰在床上爬不起来。天池和核桃也都起哄地鼓掌,撮着要程之方跳舞,程之方站起来,木头一样戳在地中央,还不等跳呢,众人已经笑得直不起腰来,都眼睁睁看着他,死活无法想象素来沉稳庄重的老程跳艳舞是一副什么怪样子。

核桃也笑着,可是她的心思已经不在这里,她的心飞出去,张开来,开成了一朵莲花。她笑着,笑得比谁都响亮,笑容比谁都鲜活,眼神却渐渐朦胧。

多年之后,核桃再想起这一天的时候,仍然清楚地记得每一句对白每一个细节。她记得那天是个好天气,很好的太阳,很暖的风,她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发现天池不见了。后来才知道,她是去附近咖啡馆坐了一坐。这叫核桃觉得感慨,纪天池睡了整整两年,两年没有和外面的世界接触,但是一旦独自走出去,第一件事却是去咖啡馆,这就是城市人了。

城市人和农村人的差别实在太大,又其实很小,往往体现在这些个细节上。核桃不是个没有见识的乡下人,她已经来大连两年了——在天池沉睡的这两年间,她可是日以继夜地呼吸着城市的空气,努力地向前走,走进城市的人群里去,可是迄今为止,她仍然没有喝过一杯咖啡,也没有要喝咖啡的念头,更没想过把杀人当游戏。

是的,杀人的游戏。天池回来了,大家一起做游戏,杀人,跳艳舞,最终发展成集体的群魔乱舞。这也是城里人和乡下人的不同,乡下人也做游戏,也逗乐儿,但是绝对想不出这样的玩法来,也不会有这样的促狭。城里人最大的不同,是他们可以把很俗的游戏玩得很雅,而在雅中又见出俗来,俗得有趣。

来到纪家之前,核桃见过的都是些苦着脸的小人物,这并不是说天池琛儿或者许峰程之方是什么大人物,他们也有很多苦恼,但是他们会苦中作乐,且乐得很雅,他们和核桃不一样,他们是核桃真正敬重的那种人;而她以前服侍的那些人家,那些让她帮忙带孩子或者照顾老人的双职工,或者饭店的小老板,他们只是比她先到了这城市一步,骨子里和她没什么不同,他们流着的是一样的血,他们不喝咖啡,只喝茶,而且是那种很便宜的茉莉花茶,用大杯子泡在水里,可以反复地喝很多次,喝得没味了也不舍得倒掉,要把茶叶留着晾干了蓄枕头。

琛儿是不同的,琛儿喝咖啡,用手磨咖啡机把豆磨成面,用玻璃壶煮开,用骨瓷的杯碟盛着,用银匙搅拌,用糖包和奶粒伴饮——每个步骤都那么讲究,每样物事都那么精致;琛儿长得也很精致,那眉眼口鼻,腰肢手脚,都细巧完美得不像个真人;而且她能干,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比自己也大不了十岁,可是像男人一样地开着公司,赚大把的钱回来;最重要的,是她仁义,她待天池的一番古道热肠是只有戏文里才有的情义——琛儿因此成为核桃的偶像,那种只可仰望不可企及的神。

但是从琛儿的这一次发脾气起,核桃便不再这样想了,她发现琛儿一样会冤枉人,会用很过分的话来骂人,会不讲理。这是琛儿第一次向核桃炫耀身为主人的权威,却让核桃从此颠覆了对她的崇敬,而在心底里把她看轻了。

在看轻琛儿的同时,核桃对许峰却看得更重了。许峰是核桃给自己竖立的第二个人生偶像。核桃这样的女孩子,是需要一个精神偶像来崇拜着,向往着的,只有这样才会使她觉得安全,有盼头,有信仰。许峰是这样的有同情心,这样公正,这样温和,她在核桃最痛苦的时候站在她这边,替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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