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的血咒(74)
合同一式两份,英文的,宗江不懂,真如很认真的帮着看了,是做一些抄抄写写的事,待遇还好。宗江按了手印,外国人就把一叠钱给了真如,是预付的薪水。
欢香说:她会先去买一瓶4711吧?欢香也用香,闻起来很奇异,柔情蜜意的,周幕感觉自己爱上她了。
一切都很顺利。真如先带行李回家,顺便跟家人说好让宗江寄住的事。宗江留下来,等着向她父亲的老朋友道谢。记好地址,宗江送真如走,两人依依不舍。
周幕送欢香走的前一夜,他们做爱。
周幕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一个女人,他告诉欢香:我爱上你了。你肯放弃一切来找我吗?
欢香留下一个地址:北京潘家园4711号。
真如走了。大门一关,宗江就成了猪仔,几天后会被外国运到旧金山做苦力。真如带走了他的卖身钱。
本来就没有什么真如。
北京潘家园。
周幕潦倒街头,他找不到欢香,还丢了所有证件和钱。
第四十七天,他在古董摊上看见一张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广告画,“4711玉容霜”。
画中女子长发卷曲,藕色旗袍,欢香!让他相思入骨的欢香!
1931年,宗江海上花4711。
2003年,周幕海上花4711。
是戏如人生还是人生如戏?一场轮回百年后落幕,此间海上花已不复红粉知己的调调,而是反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
☆、十八春
这个大唐的男子,这个将爱视作永不可玷污与交易的男子,他曾经只爱他的慧娘,但是现在,他爱我了……
十八春
楚江雨
我是十八春唐装店的年轻的老板娘,说年轻,是因为我只有20岁,刚刚从一家服装专科学校毕业。
没有像自己的大多数同学那样去找一家服装公司上班,自小到大喜欢极了中国民族服装的我,选择了在淮海路旁的一条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唐装店。
除了雇有两个缝纫工人,从设计到销售都是我自己一人打理,所以,小店的生意虽不是很好,维持生计也算是绰绰有余。
夏天比往常来得好像更快,还不到5月,人已经穿不住衬衣了,看来,今年夏天吊带衫又会好好地唱一唱主旋律了。
那一阵子,电视里正在放《大明宫词》,我不是爱看电视的人,但是,因了〈〈大明宫词〉〉里漂亮好看的唐装的缘故,我先是爱上了〈〈大明宫词〉〉,继而像太平一样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薛绍。
〈〈大明宫词〉〉看完了,我由之得来的灵感设计出的好多款新式唐装也挂满了我的小店,引得进来逛我的店的一班时髦的女孩们雀跃不已,除了买成衣,还有不少人要求订做。我总能令她们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做衣服对我来说,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想,这是我能令每一个顾客满意的原因。看着我的顾客穿上我设计的衣服后轻灵地出门的样子,我愿意把她们全部想象成太平公主,希望她们都会碰上一个自己心爱的当然还要爱自己的薛绍。
城市夜未央,在这座不眠的城市的绚丽灯火下,我一个人正对镜试穿自己新设计出来的一款小裹肚,再套上一件纱质的长衫,真有一种今夕何夕之感。直觉告诉我有人推门进来了,我转过身一看,是一个唐代装束的男子,我噗哧一声笑了,这人可真是怪,是演员?还是一个像女孩子样热爱时髦因而显得滑稽的男子?
先生,您看上我这里的什么衣服吗?或者,您是想订做戏服?我为自己说的这番得体的话颇感得意。
老板娘,你不认识我啦,我是薛绍呀,以前,我常在你这儿来做衣服的。男子的话令我觉得分外好笑,不过我并不想戳穿他,就当他是薛绍吧,反正,他来这里,那么就是我的顾客。
老板娘,其实我是真的已经爱上了太平,可是,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违背自己对妻子许下的诺言,我只有选择了死,像我这种死法的人,只有1200年后才能再世为人。现在,我重生了,也可以不受拘束地爱太平了,可是,我问遍了每一个像太平的姑娘,求她跟我一起生活,我会一生一世地爱她,就是没有姑娘肯承认她是太平。老板娘,你说,我到哪里才能找到太平呢?什么什么,让我听仔细一点,他是再世为人的薛绍?
我站在薛绍的身边的脚步步后退,只觉双腿站立不稳,然而薛绍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变成厉鬼将我吃掉,我这才稍觉安心。
我仔细地问了一下薛绍,他说的像太平的姑娘指的是哪些人,终于弄明白在薛绍的眼中,上海凡是穿着太平公主装的女孩子都是太平,这个薛绍,头脑也太简单了一点嘛,也难怪,中间隔了1200年,他能记得太平已是了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