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之痕(69)

作者:林笛儿

迟灵瞳回过神,这才发觉自己说的地址是憩园的。“我知道,我就去那看一眼,你能等会我吗?”

司机是个厚道的人,答应了。从市区去憩园,竟然有条宽敞的大道,路灯是葵花型的,影影绰绰可见两边林立着一棵棵高大的树木。“都是银杏树,听说几万块一棵呢,这不刚栽下去不久,两边都用木头支着,还输着营养液。这开发商下了这么大的血本,又造路又种花种树,那房子还只租不卖,租的人还需要经过物业公司的考核,真搞不懂那人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司机语气间很是纳闷。

银杏树长势缓慢,木质坚实。春天时,树叶呈碧绿色,入了秋,枝干上挂满白色的小果,树叶泛黄,到了冬天,叶子全部落尽。很多开发商不爱银杏树,喜欢选择四季常绿的树木。迟灵瞳却很喜欢,树木应该有四季的姿态,如同人的心情常常跌宕起伏。推开车门,听见江流声了,风拂过江畔的芦糙发出沙沙声,像下着雨,温柔的雨。

憩园的四个角竖起四枚巨型射灯,照得工地亮如白昼。围墙不太高,迟灵瞳挑了块高处,可以清晰地看到工程主体差不多完工,看到小径、车道已成规模。不管怎么出色的设计师,再优秀的作品,得不到实施,也只是纸上谈兵,毫无价值。如果把一幢成功的建筑物,比作一张人物素描,设计师只是勾勒了人物的轮廓,而承建者却慢慢地填补人物的血ròu,使作品丰富而又有立体感。

憩园的灵魂是她,承载灵魂的躯壳却是裴迪声,二者少其一,憩园都不可以成形。

虽然已在图片上对憩园了解得很清楚了,但置身于现场,哪怕视线被重重夜幕阻碍,那场景中带来的冲击强大得令她屏息凝神。

这不是她的第一件作品,却是她心底中藏了很久的一个梦。她对裴迪声说起时,带有一点玩笑的口吻,语调很随意,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实施。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谁会做这样的傻事呢?

她做了个痴梦。

他做了件傻事。

迟灵瞳是吃过早饭后给迟铭之打电话的,迟铭之伤心了,直问为什么不回家,迟灵瞳说到滨江时很晚了,估计弟弟妹妹睡了就没打扰,下午就要回青台。迟铭之不出声,只呼哧呼哧喘气,迟灵瞳听得不忍,匆忙说了见面的餐厅,就挂了电话。

有了孔雀的预防针,迟灵瞳还是惊住了。迟铭之原本灰白的头发现在大半雪白,衣衫皱巴巴的,前襟沾了几块油渍,指甲很长,里面污渍也没洗净。呆滞、木然的面容在抬眼看到她时,才露出一丝喜色。但当目光落在迟灵瞳手中拎的两只口袋时,迟铭之心中溢满强烈的酸涩。在他眼中,迟灵瞳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女孩,任性、耍小脾气,不谙世事。可现在她懂人情世故了,又乖又懂事。这就好像是一株娇嫩的幼苗,打了一针催熟剂,被迫长得枝叶茂盛。

“我挑好看的买的,也不知弟弟妹妹喜欢不喜欢?”迟灵瞳把几个纸袋放在椅中,自己挤到迟铭之那一边,亲亲热热地挽着他的胳膊,噘起小嘴,“爸爸,你有没觉得我比以前漂亮?”

迟铭之收起黯然,骄傲地捏了下她的小鼻子,“我的女儿什么时候都漂亮,有男生追你吗?”

“我又漂亮又聪明,自然有大把的男人追。”迟灵瞳下巴一扬。

父女俩都乐了。

菜上得很快,都是迟灵瞳爱吃的,迟铭之问起迟灵瞳工作上的事,迟灵瞳用一个“忙”字就概括了。

“弟弟妹妹好吗?”迟灵瞳问道。

“吃了睡,睡了吃,挺好的。家里请了保姆后,我总算能睡整夜觉了。”迟铭之疲惫不堪地笑了笑。

吃完饭,迟灵瞳说陪迟铭之散会步,然后再回来取东西。 餐厅外面就是一条林荫道,走几步是街心公园,这里又临近大学城,车辆很少,散步特别的幽静。迟灵瞳像小时候一样,由迟铭之牵着手。走了一会,两人站住,迟铭之怅然长叹:“真希望时光倒流十年,你还是个读中学的小女孩……一切都没变,那该多好!”

迟灵瞳同情地看着父亲,陪着他叹气,生活于他,不再是品味、享受,而是一座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大山。犹豫了好一刻,她把头搁在迟铭之的肩上,“爸爸,有个伯伯在追妈妈……”这是她来滨江的主要原因。关隐达回去之后不久,谭珍给她打电话,说关隐达表白了,征求她的意见。谭珍不是随便的人,能这样讲,必然是动心了。她当即就表示自己举双手双脚赞成,还许诺做妈妈的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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