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桃花(6)
爱愈甚,痛愈深。这痛楚,除了自己领受,除了走过千山万水后,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释然,别无出路。
如今,读到一些婉转的诗句时,我心总是在欢喜之后怅然,因为已经能把握到欢悦之下隐藏的悲伤的脉搏。有些词,的确蕴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让人低回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天长地久,与子偕老不是没有,而是太少,横亘在中间的,更多是生死契阔。无论,生活将人锻炼得多刚毅,就算你武装齐备,当这些柔如春水的词,漫溢过来,依然能使人丢盔弃甲。心,不知不觉柔软、松懈下来。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多么温柔有力的词啊。时光慢转,容颜老去,它始终坚贞地存在于那里。光阴沁凉了它,坚固了它,不能使它毁灭,只能历久弥新。每一次,无意间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辉。
提醒着,不要觉得自己老去,内心深处要留有一块芳甸,其上终年芳糙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记得,第一次被打动的感觉,第一次牵手,第一次轻盈如蝶的亲吻,第一次靠在一起,说好要在一起。
正文 01 爱之初,桃夭(4)
桃花终要再开的,就在阳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烧,只是比火更柔静,更持久不熄。此时你要迎娶的,也许不是儿时嬉戏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经以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着,不动声色调戏了心怀爱意跃跃欲试的人。就像那首贺新婚的歌。其实桃花不过是婚礼的注脚,主角是那红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开得那样好,那样娇,好到我们都以为它是主角。
旧日柔软时光,并不曾在回忆中变成化石。很长的时间里,它被人为封印着。然后,在某一个关口,喷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无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汹涌的。前尘总要羽化归去。
当年的你我,舍生忘死地交好。我以为,你是我天长地久的主角。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过是你命中匆匆一笔注脚。
我们都渴望收获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两两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绝口不提。没有谁对谁错。
年少轻狂。偶然的驻足,感动,冲动,许下相爱相守的愿望。要过了很久才知道,不过是彼此路过的风景。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Loveisover……时光匆匆如流水,谁也不要再提起。
正文 02-1 郎骑竹马来,绕c黄弄青梅(1)
02-1 郎骑竹马来,绕c黄弄青梅
纯真与坚守
生当此时。尽得愉悦,未尝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轻省,是连情窦初开都未开。天地无亲,相悦也是无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败。
很自然的,从初爱,就写到了两小无猜。感情的状态是顺延的,从年少到了适婚的年纪。结了婚就要好好的在一起。若桃花只是让人想到昭彰诱惑,妖娆,那也不尽然美好,桃花最妙的是让人觉得此生悠然静好,诱惑你想和一个人相守到老。
说两小无猜。先说一部英国电影,《Melody》。直译是好听的,动听,悦耳的声音,也可以理解为心动的声音,不经意发生的怦然心动,如花如露的轻颤。中文译名是“两小无猜”,正契合诗意的美学。
“两小无猜”常与“青梅竹马”并提。青梅竹马的妙处应该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毫不设防地接近了,省却了成年以后千山万水、烟尘满身地跋涉,无望疲惫地寻觅。
1971年,漂亮的小伙子Dandy爱上了美丽的小姑娘Melody,那一年,他们十岁。他和她一样,月光般皎洁,肌肤吹弹可破,眼神无辜天真,两两对望时,清澈见底,没有哀苦的痴缠。
Melody说,虽然我很喜欢地理,但是,如果能和Dandy在一起,我会更开心。
是的,和我所喜爱的任何东西与任何事情相比,我还是更爱和你一起。
他们才十岁,他们不说喜欢,直接说爱。他们想结婚,因为结婚以后就可以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原来如此。是我们复杂了婚姻意义,还是婚姻的混乱和始料未及,使我们忘却了婚姻最原始的真意就是——让两个人,好好地,在一起。
最后,两个向往婚姻的孩子在铁路边的旧房子里举行了简朴至极的婚礼。全班的同学都来参加。孩子们用这个稚气的集体行为宣告了他们对爱的珍重。我坚定地记得这个细节,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这看来是对成人世界价值观的强烈反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