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婚颠倒(121)

作者:茴笙

她指的是之前他带她去的那家法国餐厅,那家店基本不外送,但自己开口也不是不可以。不过……

沈沣说:“那家餐厅离咱家俩小时车程,你确定要吃?”

孙廷雅点头,“我要吃。不管他们用什么办法,总之今天晚上要把牛排送过来。五分熟,不许老不许嫩不许凉,办不到你就睡地板吧。”

表情冷静、态度决绝,沈沣默了整整五秒,终于确定她大概是真遇到大瓶颈了……

电话打到了老友手机,终于说动他安排人送外卖过来。挂断电话时沈沣想,要是放到古代,孙廷雅一定是要求无度的妖妃毒后,而自己如果有幸成为君王,搞不好真能为她干出烽火戏诸侯、千里送荔枝的事。

那晚,他们吃上了大费周折送来的牛排,为了配得上它尊贵的身份,沈沣又开了一瓶当初婚宴剩下的红酒。他和孙廷雅一边吃一边喝,最后孙廷雅长腿一伸坐在地上,脸贴着冰凉的茶几,叹息道:“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恨不得跑我哥的公司去,当个端茶送水的办公室小妹。只要别让我写稿,干什么都好……”

他觉得她这个样子很有趣,“这么痛苦?那你当初为什么做这行?”

“当然是因为喜欢了,哦,还因为我才华横溢,天生适合做这个。但,干一行,恨一行,你不懂?尤其是卡文时的崩溃,真是你想也想不到的。”

诉苦还不忘自夸,沈沣实在很难燃起同情,但对于她的话,他还是很能产生共鸣,“明白。我偶尔年底看报表时,也很想撂挑子不干了。”

孙廷雅懒懒一哼,拿手指点他,“叛逆boy。”

她还戴着眼镜,因为抵着茶几,镜框被往上推了一点,脱离了鼻梁。沈沣探身摘下来,孙廷雅下意识眯起眼睛,“你做什么?”

以往偶尔会觉得她眼神迷蒙,充满了诱人的魅力,但此刻这迷蒙可是真迷蒙。沈沣捏着细长的眼镜腿,轻轻转了一下,扬唇一笑,“我很好奇,你们作家每次写书,都这么……惊天动地?”

“并不是。当年我写《高阳》就挺顺,开头一万字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就写完了,可谓一气呵成。”吃饱喝足,孙廷雅心情好了点,也有兴趣给外行做点科普。

“那这次为什么这么艰难?”

“因为我在寻求突破呗。就像你每次泡一个新类型的妹子,总要比之前多下点功夫。”

聊天就聊天,居然还捎带上他了。沈沣神色不变,“说得对,我追你确实多下了很多功夫。”

孙廷雅扑哧一声,被他的机智逗笑了。他俯下身,在她唇上落下一吻,顺带捏了下她鼻尖,“既然要泡新妹子,那就加油吧,我的大作家。”

沈沣和孙廷雅现在只要待在北京,基本都会回他们的房子,相处时间比以前多了许多。然而同居果然是考验关系的一大利器,短短一个月,沈沣觉得自己对孙廷雅的认识比之前两年都要增加得多……得多。

已经见识过她写作瓶颈时的暴躁,然而那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书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负盛名的《高阳》。不过自打离开大学,他就很少阅读,更别说看小说了。试着打开过两次,最终都打着呵欠放弃。

不过现在看亲眼到她的创作过程,他又燃起了兴趣,决定继续这个了解老婆的任务。像绝大多理科男一样,沈沣历史一塌糊涂,文学素养非常抱歉,但他抱着既然要征服山峰,就从最高的那座开始的念头,毅然决然打开了《高阳》……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孙廷雅在楼上书房写稿,他在客厅看小说,家里呈现一种非常古怪的气氛。沈沣读得并不快,偶尔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去问她,因为记得她说过,和熟悉的人讨论自己作品,会有一种“羞耻感”……

所以直到三天后,孙廷雅才发现,沈沣居然在看自己的书。

起因是孙廷雅觉得书房都没有码字的感觉,决定移到阳台上来。四月份的京城已经转暖,她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啪嗒啪嗒地打字。沈沣在对面看着,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长,没有像很多女人那样做着美甲,剔透而干净。打字时并不看键盘,十指灵活敲击,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缭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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