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奴(1421)

作者:月斜影清

“丫头……我们回去……这一阵子一过去,我们就回长林岛。我答应你,以后,无论哪里我都不去了,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地方比长林岛更适合我们了……以后有没有小闺女都无所谓,反正岛上那么多小孩子,而且我们还有两个儿子……”

花溶在他怀里,泪如雨下,拼命点头,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要不然,自己还能如何?一脚踢开秦大王,奔向飞将军?纵然自己能做到这样的厚颜无耻,飞将军还不肯接受呢。

她在心里默默地念出一句:鹏举,鹏举!然后,再也没有提到他的任何的事情,甚至连他昔日的样子都模糊了,在半梦半醒之间,总是交织着一种朦胧的,仿佛从来不曾相遇过的陌生。

她的声音那么软弱:“秦尚城,我留下,是因为我想看到赵德基死……而且,我还想看到他,看到他为王,看到他成功,看到他有很多人拥戴……”她的声音那么艰难,“甚至,有很多女人喜欢他,待他好,给他生许多儿女……”只要想到那个酒醉的夜晚,他躺在地下的悲泣……那是一个男人的悲泣,甚至她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听到的,还是一种错觉!一想到其他女人待他好,几乎是心碎的感觉,可是,如果没有人待他好,岂不是更加令人心碎?

“他从小,没有任何人关心他……这些年流落崛起,也不知吃了多少的苦,才会憔悴苍老成这样……他甚至比我还老了!”她完全说不下去了,痛哭失声。

昔日的英俊少年,早已在岁月里改变了模样,比自己还老,比自己还憔悴,万水千山走来,等待他的,再也没有一个亲人——妻子,儿子,全部都是相逢不相识!

除了天下!除了他要杀的人,复的仇!其实,他已经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复仇了,每打下一地,总是苦心经营,从未一味打杀过去。本来,他这样的人,才真正配做这天下的王!那是她心里一直以来的崇拜!

就如他很年轻的时候——她便开始崇拜了。

就算他比自己小三四岁,就算颠沛流离,就算穷愁潦倒,自己就已经开始在崇拜他了。一生中,就只崇拜过这么一个男人!只要他真的拥有了天下……自己,其实,跟不跟在他身边,又算得了什么?多少年了,梦想的便是这一刻,只要他得到了天下,达到了自己的心愿,其他的,还有什么可以苛求的呢?

这天下,自然有许多纯洁无暇的女子会喜欢他,伺候他,照顾他。

从来没有成功男人会得不到姑娘芳心的。

秦大王在黑夜里凝视着她充满泪水的眼睛,心里,也逐渐变得柔软了,这些,才是她的心里话。她肯说出来——以前,她是从不肯这样说的。好一会儿,他才慢慢道:“丫头,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她转眼,看着窗外的月光,方才明白,梦想和现实的差距——并非是你一再地努力,一再地追赶,就可以实现的。就像夸父,直到渴死了,也是永远追不上太阳的。

泗交镇。

是江平到临安之间,唯一的一个军事重镇。昔日是不曾有的,直到当年苗刘兵变后,赵德基受到威逼,眼睁睁地看着苗刘南下逃窜,才设立了这样一个镇,目的是在临安和江平之间设立一个军事缓冲区。现在,这里囤积了5万大军。攻下了泗交镇,便是向临安插上了第一刀。

连续的几场雪,泗交镇外的小湖已经结冰,经过多日侦查,飞将军发现可以从那里直接冲击泗交镇。于是,一支先锋抢先到达小湖的东边,选定了决战的场所,南方的湖泊冰层较薄,先锋为骑兵,头顶盔甲,就连马匹都有很厚的防护,薄冰完全不可能承受这样的重量。当宋军发现了这一情况时,立即派人出击,双方在湖面发生激战。

飞将军的先锋军有1万,前锋由骑兵组成,后面是手持长枪和长矛的步兵,两翼和后方也由骑兵加以保护。这种队形的特点是主力居前,战斗时,以其楔尖插入敌人中央,使之分裂,然后各个击破。

泗交镇的守军刘玄也非泛泛之辈,是名将刘琦的侄子。赵德基误杀刘琦后,马上启用了刘玄。刘玄很清楚这个战阵。他把轻装的步兵配置在中央,另一支精锐步兵放在两翼,轻步兵装备有弓箭、铁矛和投石器。另有一支步兵队就埋伏在左翼的后面,总兵力有1.8万余人。

战斗于排兵布阵的第二日凌晨拂晓开始。

正文 第710章 战斗

飞将军的先锋军首先出击,楔形的阵型,尖上是一队重装骑兵。这种重装骑兵,军费昂贵,造价也不菲,是昔日金兀术最喜欢用的拐子马。最是适合于平原大漠地带的大兵团作战,能起到排山倒海的效果,最早,是从魏晋南北朝的北朝拓跋帝国开始的。到了宋金,在金国手下,被训练成所向披靡的“拐子马”,当年金兀术和其先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简直是摧枯拉朽地拿下了腐朽的契丹辽国,俘虏宋徽宗宋钦宗二帝,上山下海追击赵德基,其主力军种便是这种拐子马。直到后来,和岳鹏举在郾城、邢城等几场大战,岳鹏举采用了轻骑兵辅佐,抢挑马腿的战术,才破解了这种重骑兵的威力。

月斜影清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