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 王(134)
对于施新月来讲,这问题无需细究,因为他自己也干过同样的蠢事——没错,现在想起来,就是一桩蠢事。又蠢,又痛,蠢得好似一场令人发笑的闹剧,痛得摧人心肝、一生一世都带着伤。
所以他不会批判傲雪,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当初的自己,又痛心,又怜惜。
但是,他不信她。
他认定了她必定是和金效坤有私情,她对金效坤是情真意切,而金玉郎报复他们两个,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金玉郎是好人,她和金效坤一对奸夫淫妇,都是被爱情蒙了眼的,当然视金玉郎为绊脚石,将他谩骂成了个人间魔王。可他施新月是旁观者清,他知道金玉郎是好人。
起码,金玉郎对他是好的。对他好,那他就认他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第67章 救兵
傲雪总觉得自己骨头硬,有志气,比一般的女子强,结果到了危难关头,她才发现自己真是高看了自己。自己至多也就是比傲霜大姐强,并没有比旁人多长出三头六臂来,真遇到了迈不过去的坎儿,也只会走那抹脖子跳井之类的路。而且,正如人家施先生所说的那样:死也是为了自己而死的,死不出什么感天动地的效果来。
在那刺骨冰水里泡过了一场的傲雪,这回傲不动了。
她在旅馆的暖屋子里过了一夜,先是蹲在地上捧着脸,哼哼唧唧的又哭了一场,哭过之后打了一阵瞌睡,她醒了,摸摸那浸过水的大衣已经潮漉漉的半干,外头也已经亮了天,便脱了身上的布衣,将自己那套行头重新披挂了上。小漆皮包倒是扣得严密,里头的手帕、香粉、口红和几张钞票都还保持着完好。她临走之前照了照镜子,见自己面无人色,像个鬼似的,便往嘴唇上涂了一点口红,给自己抿出了几分血色。
她不等施新月了,横竖这个地方她已经记了住,将来再回来向他报恩便是。如今的当务之急,乃是赶回金宅,尽量的将金银细软收拾出来,带回娘家去。横竖她和金玉郎已经脱离了关系,往后她就独挑大梁过日子,家里有房,住是不愁的,她自己一个人,加上个老奶妈子,吃也吃不多少。金效坤又是伤又是病,如果过不多久死了,那她手里有钱,就去妥善的安葬了他;若是金效坤命大,能熬过这一场劫难,那么山不转水转,未必永远都是霍督理坐天下,霍督理若是有朝一日倒了台,那金效坤就还有重获自由的希望。等他出来了,她那里就是他的家。
匆匆的离了绿杨旅馆,她叫了一辆洋车,回了金宅。金宅还是老样子,仆人们人心惶惶的,见她回来了,也不知道该不该上前问候。她不管这些人,直接回了自己的屋子,先是用小钥匙开了柜子,将自己的首饰和一千多块私房钱取出来,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小皮箱,她索性给用件衣裳将它们包好,又在外头裹一层包袱皮,打了个小包袱。除此之外,还有十口箱子的嫁妆,堆在后头的空房子里,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嫁妆,但是犯不上留给金玉郎,也应该原样带回娘家去。不过十口箱子不是她能搬运得动的,她得先把小包袱送走,然后再雇些个搬家的“窝脖儿”过来扛一趟。雇几个?两个就够了,他们自有办法和力气,一个人就能抬起五口箱子来。
傲雪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这一圈里,她连娘家那边的屋子怎么收拾都想好了。拎着包袱走向门口,她刚要出门,然而迎面走来的几名陌生大汉,让她心里猛地一惊。
大汉穿着青布裤褂,晃着膀子走路,单看他们那一路步伐,便不是正经人物。金宅从来没出现过这等流氓似的人物,傲雪便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而大汉之中的为首一人抬手向傲雪一指,高声叫道:“回来了!这娘们儿回来了!”
后头的人立刻都露了笑模样,揎拳捋袖的附和:“算咱们没白起早,还真把她给堵住了!”
这些人且说且行,直奔了房内来。傲雪慌忙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许你们进来的?”
为首那人进了房门,双手叉腰似笑非笑,先将傲雪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回头说道:“倒是还行。”
后方的喽啰们继续点头附和:“是,行,不算亏。”
前方的头领对着傲雪发了话:“昨晚儿就过来一趟了,扑了个空,还以为你跑了呢!”
傲雪变了脸色:“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光天化日的,你们就敢强闯民宅?”
“我们不是强闯民宅,我们是过来领货的,你爷们儿前天在赌桌上把你输给我了。”
“爷们儿?谁?金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