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给古人直播从重婚案庭审开始+番外(66)
姜海蓝拎着包,走进了司法局的大门。
此时方才刚过14时40分。
法律援助中心的办公室里空无一人,主任汪海峰和工作人员周鸿还没有过来。
姜海蓝走进去,拉开电火炉前的一把椅子坐下。
给周鸿打电话。
她说:“喂,周姐,我是姜海蓝,我现在在援助中心这里。”
手机那端的周鸿说:“我还在路上,你在办公室等等我?”
“好的好的,”姜海蓝点头,“我不急,我等你过来。”
挂了电话之后,姜海蓝一边玩手机,一边给直播间的观众们介绍“法律援助制度”。
【嗯,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的人、残疾人、弱者,或者经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4]
【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没有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律师,或经由法院指定辩护。】
姜海蓝想了一下,【至于流程,民事案件嘛,一般是申请人请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拿到援助中心来申请,如果援助中心批准了申请,就会安排援助律师,让申请人拿着材料区援助律师的律所与援助律师对接。】
【刑事案件,如果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向公检法表示需要援助律师,公检法会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函,援助中心把案子指派给各所的执业律师,律师们过来援助中心拿材料,自行联系嫌疑人或被告人,又或者,自己去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或被告人。】
说到这里,姜海蓝的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原本吧,刑事案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也是有特殊规定的,后来,实行了刑事辩护全覆盖,所有的被告人,只要需要辩护律师都可以指派援助律师。】
她那点奇怪的笑容很快就消失了,脸上表情变得极为正经,认真地说道,【刑事辩护全覆盖实施以来,广大律师积极履行参与刑事辩护职责,为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后这段一听就是官话。
【按照规定,承办援助案件的律师是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好处的,如果律师违反了规定,会被司法局处置。】
姜海蓝左手托着下巴,【律师毕竟是律师,只能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不能保证每一个当事人都对案件结果满意。】
即便是法官,在判决之前,也保证不了结果。
【在这样的前提下,若是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不满意,投诉到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尽职尽责,援助中心自然会维护律师;若是律师自身出了差错,比如收了人家的好处,那么……】
她眨眨眼睛,【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就是因为有律师曾经违规被举报过,杀鸡儆了其他律师,姜海蓝才会异常警惕,连援助当事人请吃冰粉都果断拒绝。
守规矩总是没错的。
【当然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也不是真的纯免费,我们每年总会把自己所承办的援助案件按照国家规定装卷,移交援助中心,由援助中心审查上报。】
【然后根据承办案件的数量,获得国家的补贴!】
姜海蓝的语调变得活泼,【虽然和律师自己接委托的收费不一样,但总归办一个案子是有一笔经费的!】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经费是不一样的,刑事案件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法院阶段的经费也是不一样的。自然,各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
各个阶段做的事情是不一样,收费也就不一样。
姜海蓝想了想,【律师到检察院和看守所值班,也是有经费的,这一点我之前说过吧?】
她正要继续往下说,就听到门外传来了脚步声。
姜海蓝扭过头,就见周鸿走进了办公室。
她笑了起来,“周姐!”
作者有话要说:
1、说一下,本文所涉及的律所名啊、人名啊,都是我在几秒钟或者十几秒钟内想出来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2、这章说起来是2月10日的更新,呜呜呜我终于把更新的时差扭回来了
2月11日晚上更新下一章
3、[1]《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第十季OP《梦华》
[2]范仲淹,《渔家傲·秋思》
[3]李清照,残句
[4]法律援助的百度百科
第33章 援助二
北宋位面。
听姜海蓝介绍完法律援助制度,赵普沉沉地叹了口气。
姜海蓝习以为常的东西,放在任何一个朝代却都是无比炸裂的消息。
他们无法想象,一个国家的“朝廷”,会为了维护百姓中的“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而特地出钱,让“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辩护。
甚至律师会因为担心被举报,受到援助中心的处置,而真的不敢向百姓收取任何好处。
这是怎么做到的?!
天幕上的“朝廷”,为何要多此一举?
听起来“律师”并不是必须的,没有律师照样要打官司。
他们为什么还要特地设立援助制度,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援助律师呢?
那个“朝廷”,就这么在意他们的百姓吗?
就这么在意,所谓的“司法公正”吗?
还有“律师”,按照姜海蓝的说法,“朝廷”给出的补贴,必然是不多的,否则怎么会叫补贴?
那他们就是亏本为人办事。
亏本为人办事,从百姓那里收取了好处,还会被援助中心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