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背后(54)
所以,渐渐,越是成功独立的女性,越回避婚姻。
甚至,她们宁可一辈子恋爱,也懒得面对夫妻生活婆媳关系各种油盐酱醋。
在这个群里,安然终于有了一种归属感。
是的,三观合拍是多么难得的事。
可是,每个人终究还是只有自己的想法。甚至,不同职业的人,看法都有本质的不同。
很快,安然和她们的三观相撞了。
这件事其实原本与群里的所有人都无关。
但是,却所有人都发表了看法。
这件事是这样的:有一部小说,也是个网络连载小说,因为写得很好,便被人买去拍电视连续剧。原本这并没有什么,问题是,拍了电视剧后,出现了版权归属问题。
原来,跟其他小说的改编不一样,这作者的小说是没有写完的,并且,是没有出版面世的。所以,当初制片方并没有跟她签转拍成电视的合同,而是直接签约让她帮他们创作剧本。
这两者的差别其实是很大的:比如,金庸的小说,就算是改变一万次,原著都是还是金庸,而所有版权和相关权益,也都只能属于金庸。但是,如果那公司只是花钱让你帮他创作一部剧本,那么,版权按合约是应该归该公司的。这样的官司,已经有了先例。
其实,这在法律上来说,是一个并不难打的官司。但,在人情上,却是怎么也跨不过去的槛。
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坑,而糟糕就糟糕在,那个原创作者已经跳进去了。
跳进去就跳进去吧,只能认栽。可那原作者偏偏咽不下那口气,不愿意认栽。于是,就开始各种撕,从新浪微博撕到营销账号,再撕到门户网站的通稿。
那原作者也是有些名气的,也有较为强大的粉丝团和人脉,所以还算有人支持,没有被直接吃干抹净渣都不剩。然而,那制片方公司更不是省油的灯,首先,从钱财势力上就是绝对的碾压,再加上有已经成坑的合约在手……
所以,双方各执一词,不肯相让。
而在群里,也同样分为两派。
一派人认为:既然有合约,那就按合约办。你已经签了,如果按照合约来说,这版权已经不属于你了,那就是不属于你了。现在来抢版权,为时已晚。
另一派人认为:作品对于作者,相当于孩子对于母亲。在中国买卖孩子是犯法的,那么,为什么买卖作品的版权可以被通过呢?这本身就是不应该通过的法律,因为版权版权,当然只能属于创作它的人!
安然作为一个原创人,尤其是小说作者,自然是完全支持原作者的。因为,她觉得,东西是谁写的,版权自然就属于谁。其他的一切所谓法律程序,也不过是有钱有势者利用法律耍流氓,如此而已。
可是,让她震惊的是:群里居然有一大部分持的是第一派观点!
怎么可能?
安然揉揉眼睛,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是,群里的编辑,却分明是如此讨论。
一大部分人,都表示:编剧不同于小说。为公司创作剧本,本身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这没什么好叫屈的。再说,那部戏的编剧也不是只有原作者一个,还有别的资深编剧呢。那别的编剧的努力就不算了么?原作者是原作者,可编剧的努力,也不能无视啊?说白了,那部电视,是大家一起努力的成果而已。
安然觉得三观已经碎成了玻璃渣渣,把这些渣渣打扫拼起后,找沈星私聊:“为什么群里会有很多人觉得原作者错了呢?”
“因为她们不是原作者。”沈星的回话向来言简意赅。
安然被噎住,半天,突然觉得沈星的话竟是最透彻的。
是啊,大家各自都有各自的阵营。作为编剧,维护做编剧的利益,是再正常不过的。而安然作为一个同为网络写手的原创人,维护版权的所属权,也是出于将心比心的考虑的。
难道,这世上竟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么?
事实证明:确实没有。
因为,很快,这件事在新浪微博里被大规模爆出后,双方都发表了声名。但……支持原作者的,都是原创作者,并且,大都是跟影视圈还无纠葛的原创作者。
换言之,已经跟影视圈有合作,并且跟那些公司、导演、编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基本都没有站出来支持。
甚至,还有一些那公司戏、并且将来还需要再合作的演员,在微博表态支持那公司……
而更多的,是装作看不到。明星们继续秀恩爱、秀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利益关系不好表态的作者继续晒新书、晒计划,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看着网上这一切,安然突然觉得很心凉。
尽管,以前在参加《星光背后》时,她就已经对娱乐圈心凉。但,那只是对顶端人们的各种心机手腕,而且,是对娱乐圈。毕竟,娱乐圈的乱与肮脏,是全民都知的。
可是,这一次,她发现:不管是哪个圈子,背后,都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
任何人,在自己的利益被侵犯时,都会跳脚炸毛。可是在别人的利益被侵犯时,却跟没事人一样继续秀恩爱晒娃……不是说谁对谁多,但,一个人这样,两个人这样,整个社会都这样之后,其实,很可悲。
真的,很可悲。
所有的不理,只是装作不知。而所有的支持,都不是因为认同对方,而是因为跟对方有利益关系。就这么现实。
“然然,你不会真的还想做梦想少女吧?”沈星私信她,“我以为,你应该早就明白了,在娱乐圈,甚至文艺圈,包括生意圈,各种圈,什么表面的东西都是假的,唯一真实的,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