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处起笙歌+番外(7)

作者:Hera轻轻

他说过“虽然别人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但是你所有的东西都要配的上我的身份。”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他的眼神都是淡漠。

想到这里,笙歌叹了口气,刚刚的温情似乎一下子降至了冰点。铁门是冰凉冰凉的,她一推就缩回了手。

原来很多温暖,都只是表象。

笙歌走的很慢,一点一点的把整个房子纳入眼底。

宋华楠的鞋放在门厅里,A.Testoni,他似乎只穿这个牌子的鞋子。他的鞋就像是他的人一样考究。

笙歌把自己的鞋脱下来,小心翼翼的码放在他的边上。她静静的蹲在地上出神。他们都拥有大小标准的脚,所以这两双鞋放在一起的时候,看起来也是般配的。

她环视了一下整个客厅,除了这双鞋,一点都看不出有人来过的痕迹。

二楼书房的灯还亮着,噼里啪啦敲键盘的声音传下来。笙歌拧了拧眉,他竟然也要忙到这么晚。

她轻手轻脚的一步一步上楼。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像个闯入者一样。每次他一回来,她就变得格外拘谨,生怕举手投足间哪个环节就出了错。况且,这次是他第一次晚上回来。

门虚掩着,笙歌一手握住门把,一手轻轻敲了敲门。

“进来。”

宋华楠坐在电脑面前,头也没抬。他微垂着眼睑,一瞬不瞬的盯着电脑屏幕,金丝边的眼镜架在他挺直的鼻梁上,他整个人竟透出儒雅的气质。

这是她第一次看他戴眼镜,也是第一次觉得他有这样的气质。今天似乎有太多的第一次了,笙歌不自觉的扬了扬嘴角。她知道的,这肯定不是宋华楠的气质,这是那眼镜的气质。

“你要一直站在那里看着我吗?”

他忽然抬起头。

总有一个人,是心口的朱砂10

“嗯?”笙歌一惊,退后了一步。“你……你怎么回来了?”

宋华楠微微扬了扬下巴,“我好像记得,这房子是我的。”

笙歌点点头,她当然知道这房子是他的。他可以随时回来,也可以随时离开。从来就不需要和她报告什么。

他又低下头去,笙歌站在原地,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目光从扫过整个书房,忽然轻轻的“啊”了一声。

宋华楠嘴角一沉,皱着眉心看着叶笙歌涨的通红的脸颊,轻描淡写地问“你发现了?”

她发现了,难怪刚刚进门就觉得怪怪的。

这个书房很大,北面的整面墙都连着书架,宋华楠的藏书很是齐全,天文地理,野史杂谈,一个个都是她未知的世界,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都看过。

东面是个平整宽阔的窗台,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可以坐在窗台上喝咖啡。书桌也是普通书桌的一倍大,地毯是温暖厚实的雪尼尔。笙歌除了上班几乎天天窝在这里。

她看书向来随意,看到哪是哪。书架从未精心整理过,原本归类分明的图书也早就被她放乱了。地上窗台上都是她堆放着的书,书桌上更是散乱着一大堆厚厚的资料,她昨天急匆匆赶去学校彩排,今天又来不及收拾……

这会儿地上干干净净的,书桌上的纸张更是被叠的整整齐齐的。她看了看书架,又看了看宋华楠青黑的脸……难道……她真的想象不出他蹲着整理书房的样子。

宋华楠像是在她的表情里猜到了什么,缓缓的开口。“我叫的钟点工。”

“这是什么点?还能叫到钟点工?”

“有钱什么叫不到?”

笙歌抚了抚额角笑起来,她就知道,这个金主,还能自己动手帮她整理书房?

宋华楠一抬眼就看她站在那里笑。没由来的,竟也笑得这么好看。他的心情也跟着舒展起来,“叶笙歌,要不要让人给你找个保姆?”

笙歌看着宋华楠的眼睛,隔着镜片,还是精光闪现,对呀,霸气,锐利,精明……这些才是宋华楠的气质。

“叶笙歌,问你话呢。”他看她站在原地,一脸的若有所思,又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不由得提高了声调。

笙歌想了想,摇摇头,“我不要!”

她不喜欢有外人闯进这里,一点都不喜欢。

“真不要?”他又问了一遍。

“不要!”

“但是我需要。”

笙歌定定地望着他,心想着你一年才来几回啊?还得为你专程找个保姆?她抿抿嘴,心里想着的那句话脱口而出“虽然这房子是你的,但是我才是这里的主人。”

“哦?”宋华楠觉得好笑,怎么她倒成了主人?

“你统共回来住过几天?”

笙歌心里盘算一下,好像……一天都没待完整过。

“你这是在抱怨我不回来?”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我没有。”她窘,大声否认。

他不回来,她还乐的清闲自在。他一出现,她才会变得像是上了发条的钟一样紧绷。

宋华楠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那样子像是在取笑她……

“不管怎么样,我现在就要一个保姆。”

总有一个人,是心口的朱砂11

笙歌抬起头,望着他,一脸的茫然。“什么意思?”

他将双手交叉搁在后脑勺上,闲闲的往椅背上一靠。“去给我泡杯咖啡。”

楼下的落地钟发出一声闷响,稳稳地落尽笙歌的耳朵里。这都半夜十二点了,竟还要讨咖啡喝。

“没有咖啡!”她一口拒绝。

宋华楠挑了挑眉,像是没信。今天这书桌上分明还放着没喝完的半杯过夜咖啡,楼下的茶几上还有刚刚启封的盒子……他看这个叶笙歌这小脸铮铮的模样,是铁了心了不给他泡,只是他竟觉得心口暖暖的。

上一篇:黑人老公 下一篇:老公大人很无赖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