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80)
作者:风落雨吹
“谁要你洗碗?!快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调戏完美人,风逸才开始干活了。
蓟州街呈东西走向,南北两面是老式瓦房,房与房之间间隔小巷。“毛虫”被丢弃在某条往南通向蓟州街、北边直达大路的小巷,丢弃时间为晚上七点半左右,天已暗下之际。风逸才来到那条小巷,询问了下住在小巷里的人,然后又到小巷通向的大路附近问了一圈。询问结果基本一致,当日下午七点至八点这段时间,没有轿车型的四轮车停在巷子内外,只有一辆回收破烂的三轮板车。
“毛虫”由两个人组成,此二人被缝在一起,难以长距离爬行。换言之,他们应该是被犯人丢在了巷子里。相应的,由于是两个成年人,缝合的方式还是背靠背,他们无法蜷缩身体,因而不能用李箱之类的东西搬运,必须借助交通工具。为掩藏他们,犯人还需要毯子或麻袋。三轮板车倒是勉强够用,再者,若是收破烂的,车上定堆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其中有没人要的毯子也不足为奇。
知道了这些以后,风逸才走出小巷,往菜市场走去。
这收破烂的“闻名”于蓟州街——他是个弱智,天生的,也因此从小被父母抛弃,故而没人知道他的本名,认识他的都管他叫 “阿呆”。阿呆今年五十三岁,虽蠢,却懂得跟随潮流,他不仅双耳戴满耳钉,发型还很独特:头顶一条拉风的玫红色辫子,后脑剃了五环。他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就是实诚,他素不会收别人施舍给他的钱,而是靠自己的能力在菜市场打零工,空閑时则捡捡垃圾、收收破烂。尽管收入微薄,但他过得也很开心——正所谓愚者的快乐。
听见有人找,阿呆从菜市场里屁颠屁颠地跑出来,朝风逸才一挥手,“大风哥,你怎麽来了?”
风逸才和阿呆是渐渐熟络起来的,因为这两人天天都去陈阿婆的早餐店吃早饭,一个吃面条,一个吃白馒头。而陈阿婆的店又小,去她家吃的人很多,这两人也少不了拼桌一起吃的机会,久而久之,也在不知不觉中称兄道弟了。
“你大风哥我昨儿被媳妇揍了一顿,心情倍儿倍儿好,”风逸才挽住阿呆,“所以来请你吃饭。”
“好好好!我正好饿了!”
除了馒头和酸菜,阿呆最喜欢肉了,他每次到饭馆里吃饭,总要点一大盘排骨——若非别人请客,他绝不会到饭店里吃。而且他也很喜欢啤酒,一杯下肚,即刻滔滔不绝。风逸才了解他,等他说尽兴了后问:“阿呆,你最近还在收废品吗?”
“有啊,前些天都还在收呢。”
“有收到不错的东西吗?”
阿呆点了点头,“我运气好,有人免费送了我一卷毯子呢。”
“谁?”
阿呆想了一会儿,“我不认识他。但那毯子全是毛,非常非常重,我差点搬不动呢。”
“毯子里有没有什麽东西?”
“没有啊。”
“要是没有东西,你怎麽可能会搬不动呢?”
阿呆目光坚定,“真的没东西。”
“你拆开看过了?”
“我没拆,是第二天它自己散开的。”
风逸才一皱眉,“你把那毯子运回家后,没有马上拆开来看看?”
“嗯,因为那天东西太多了,我又累,懒得看,把它们全堆在了一边。”
“那它怎麽自己散开了?”
“我不知道,第二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那毯子就已经散开了。”
“给你毯子的那个人,你是什麽时候、在哪里遇见的?”
“我是在邵田小区边遇见他的,好像……是三天前吧。”
九月九
蓟州街是老街区,没设监控,但有了阿呆提供的线索,风逸才很快理清了“毛虫”出现在蓟州街的原因:
阿呆也住在“毛虫”爬出的那条小巷,而且他经常忘记锁门,十天里有八天门开着。因此风逸才猜测,阿呆在10号那天出去的时候,可能老毛病又犯了,让“虫”趁机逃了出去,这也解释了那天下午,没人目击到嫌疑人的原因——他根本就没在蓟州街出现过。
另外,从阿呆的话还可推测出,犯人曾一度想将“毛虫”丢弃在邵田小区,但由于某个原因,他临时改变了主意。知道这些后,风逸才打算从此两方面入手:邵田小区和犯人使用的画材。
关于画材,资料上显示,犯人涂人皮所用的水彩出自玛利画材,这牌子价格实惠,几乎每个文具店或画材店都有卖。金堰初中附近的文具店是得到绘画用品最便捷的途径,故而风逸才来简单问了问。那大妈一开始还爱理不理的样子,但随即就被风逸才一声“好姐姐”给搞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