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480)

作者:风落雨吹


事实上,早在甯安初入部门时,欧阳尧旭已然暗中关注他了,他俩的第一次照面,还是他好不容易才下决心打的,只不过不欢而散罢了。欧阳尧旭很喜欢甯安拿着过往案例给他讲解分析。尽管表面上没表现出来,但他打心底敬佩他——条分缕析时的他,能让他感受到一种想要抓住什麽的沖动,一种能确确实实抓住什麽的沖动。

虽然不知道自己何时又为何从令各方英雄闻风丧胆的欧阳大少爷沦落至了帮人跑腿干杂活的小碎催,不过这一个半月,他发脾气的次数显然比以前少了很多,业务能力也稍微提升了那麽一丁点儿。真是奇迹。现在回想起来,与甯安在一起时,欧阳尧旭觉得自己应该是开心的,而且一次也没有想起过自己转入三组的目的。如果可以,他真心不想以这种方式进入三组。

甯安,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哥哥,绝不能再让你夺走我的宠物了。

欧阳尧旭转身掏出手机,一边远离办公室里的三人,一边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就按照你说的执行。”

次日上午,金燕路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死者名叫康伍,45岁;经鑒定,确定为一名“怪胎”,于是联络科请求和策处科协同调查。

对于部门来说,无论是兇杀、盗窃、绑架等犯罪事件,还是所谓的意外巧合,抑或是灵异现象、都市传说、未解之谜,只要与异类有关,通通照单全收。在犯罪事件中,若确定犯人为异类,公安机关必须把调查和处理的权限移交给部门。可若受害者为异类,就有点麻烦了。

大多数人有这样一种固有印象:相比常人,异类肯定是强势的一方;一起案/事件中,若受害者与加害者之间有一方是异类,那麽肯定是后者。虽然这有一定道理,但现实往往是複杂的,诉诸于数据时,则更令人难以置信。因此一旦遇到受害者为异类的情况,必须将加害者为一般人的可能性纳入考虑範围。若加害者为异类,处理起来还方便一些;可若不是,便有两种可能:加害者知道受害者异于常人,或者毫不知情。

假如是第一种,应调查清楚加害者究竟对异类了解到了何种程度,视情况消除记忆后,再移交公安机关;如果是第二种,基本无需做额外处理。同理,但凡参与进有关异类的事件的人,就算不是加害者,也必须消除相关记忆——尽管有些残忍,但王海波已经不记得他的两个儿子了,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何进了监狱。

作为非公开机构,部门不仅对民衆非公开,对一般政府部门也同样非公开。因此纵使是公安机关人员,知道的也寥寥无几,且能被选进联络科的,都是通过了信任度与能力考核的精英。就好比这位蔔瑞珉。

蔔瑞珉是公安局区分局刑侦队的刑警,初出茅庐就崭露头角,后来更是屡建奇功,荣升成了副队长。他这人不仅好奇心过于旺盛,脑子还特别灵光,手头资源变多后,一不小心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然后在联络科前辈的顺水推舟下,有惊无险地上了“贼船”,而他却自以为窥觑到了新世界的美丽风景,一直引以为豪、自鸣得意。

蔔瑞珉与三组的合作过几次,与施杨是老相识。欧阳尧旭似乎有点看不惯他,面对问好,趾高气昂地哼了一声,不予理会。蔔瑞珉毫不介意,平铺直叙地讲起了正事。

“尸体是在清晨五点半被路人发现的。尸检结果显示,死者死前受过火烤、殴打、拔牙等虐待,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一共有五十三处。推测是从被囚禁处逃出来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死亡。然而这边比较偏僻,矮房密布、路上还没安监控,不知道死者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加上那时候还下了一场不小的雨,所以没在附近找到什麽线索。”

甯安扫了眼惨不忍睹的尸体照片,说:“下手这麽重,兇手和死者有仇吗?”

蔔瑞珉不置可否:“因为死者生前和他经常光顾的麻将馆牌友的关系不太好,我们一度把调查重点放到了与其矛盾最突出的邓林身上,后续也调查了他的其他牌友,但至今仍未有任何进展。”

甯安沉思片刻,道:“先去金燕路看看吧。”

二月十

康伍生前所住的公寓叫宜青公寓。然而叫这栋旧楼“公寓”,着实是太擡举它了。

宜青公寓墙体泛黄,裂缝延伸,窗沿鏽迹斑斑,一看就知房租高不到哪儿去。管理员大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得知二人的身份及来意后,马上从值班室钻出来,带他们往楼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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