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有佳人---假如言情小说女主是体制内(10)

作者:曲小烟


经说和,事情终于得到初步解决,只是吵架的裂痕和伤害还是会长久存在,时刻提醒着大家婚姻的智慧。

世界光怪陆离,而人冷暖自知。

关新蕊:情感导师

关新蕊,是曲珈来南川镇政府最好的朋友。21岁到政府,做了十年的妇联主席,生生把自己熬成了大家口中的“大龄剩女”。

乡镇妇联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村妇女主席开展家风教育、孝老爱亲活动,评选“好公婆、好子女”“道德楷模 ”“文明家庭”等进行宣传,当然无可避免地,需要入户协调家庭纠纷、调解婚姻问题。

遇见过“恋爱至上”生活却一地鸡毛的夫妻,也遇见过掌心向上碍于子女委曲求全的伤心主妇,更有沾染了黄赌毒还家暴出轨的疯狂丈夫……有些调解和平解决,有些争端却只能无疾而终。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接触了这麽多,是不是完全不想结婚了?”曲珈问关新蕊。

“那倒不至于,”关新蕊说,“只是会更加慎重一些。我经济独立,精神独立,没必要因为年龄仓促下决定”。

关新蕊年长曲珈几岁,俨然就像是曲珈的情感导师。调解过许多案例后,关导师总结了几条婚恋守则。

导师第一守则,远离“黄赌毒”。

不久,令曲珈深感意外的,前几天还单身的关新蕊火速结了婚。

仔细询问,原来是一年前分手的前男友突然联系,关新蕊顺从内心答应了对方的求婚。

“那你们当年为什麽分手?”曲珈疑惑。

“因为太顺利了,相亲是一见如故,相处也三观契合,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关新蕊说,“可我还是害怕了,就不管不顾地提了分手。”

后来冷静下来,她重新客观地评价了对方,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于是主动释放了心动信号。幸尔双方两情相惜,终得圆满。

导师第二守则,该出手时就出手。

纠纷:姐弟之争

又一日,曲珈的办公室迎来了三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

老奶奶行动不便、弯腰驼背,但口齿清楚,中气十足。三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地向曲珈表述她们的诉求。

曲珈艰难地从她们的言语中提炼出要点,王家姐妹三人父母已亡故,还有一个弟弟也已年过六旬。王家大姐二十多岁离婚,带着三岁的儿子回到了宁家村,一住就是五十年。如今父母亡故,南川镇修建公路恰好途经父母的老宅子,拆迁能得到三十万左右。

三姐妹主张,老房子大姐住了一辈子,照顾两位老人,如今拆迁了她必然无家可归,应该用拆迁款给他再置办一处房子。而三姐妹的弟弟则认为,按照农村惯例,父死子继承,拆迁款理应属于自己。

曲珈本以为是一起简单的遗産继承纠纷,按照《继承法》李家兄弟姐妹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都应该拥有继承权。然而李家弟弟对此反应巨大,直接挂断了电话,拒绝沟通。

这其中似乎另有隐情。

曲珈只能先安抚好三姐妹的情绪,送她们离开单位。又赶忙联系了宁沨,去找李家弟弟了解情况。据李家弟弟所言,大姐懒散,被丈夫抛弃后一直在家啃老,如今父母离世,大姐的儿子五十多岁早已经买房,她完全可以跟随儿子居住。

李家大姐是照顾父母或是被父母娇养,曲珈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楚。不过回归到继承上,曲珈指出,根据《民法典》,李家三姐妹应该享有父母遗産的继承权。

但李家弟弟并不认同,不是简单的重男轻女,而是这麽多年农村的礼金往来和帮工往来,可以说,埋葬父母花费的近十万元礼钱,都是三四十年来他花出去的礼金,还有来帮忙擡埋的村民,都是他一肩一肩帮忙换回来的,而姐姐们只在丧事期间哭哭啼啼,什麽力也没有出过。老房子本来也不值钱,大姐要住就住着,但拆迁的话拆迁款必须由自己继承,不然大姐拿了钱只会补贴自己的儿子。

曲珈听着有几分道理,也明白法外有情理,真实的案例不是简单的法条能轻易解决的。曲珈提议诉诸法院,却遭到双方拒绝。

拆迁在即,曲珈和宁书记只能继续调停。在不断沟通中,双方说起从前,大姐离婚后回家小弟才不过十二三岁,大姐也常给他辅导作业、为他洗衣做饭,也有过真挚的姐弟情谊。后来弟弟结婚后,婆媳矛盾、姑嫂矛盾升级,双方矛盾加剧。

趁着短暂的和平和幼时的情谊,宁沨提出在村上买一间半新的旧房,让大姐居住,直到大姐去世后房子再由弟弟自行处理,大姐的儿子不能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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