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46)

作者:马伯庸


在呈文里,学生们提出两条建议,一是请县丞会同县学前往逐一拆毁灰窑;二是请官府督促十七都、十八都两处负责人每月出具甘结。

这两条举措,在赵昌期任内本已执行得很好。现在学生们重新向冯开时提出这些建议,可以反证它们早被废除不用。可见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赵昌期在任时的保龙体系已是千疮百孔,而烧灰産业的複兴又有多麽迅速。

学生们不指望冯大人拿出新举措,但好歹把赵大人当年的政策严格执行一下啊!

这些联名上书的学生,阵容着实不得了,一共有五十二人,其中后来有资格进县志的足有十人之多。他们要麽是学霸,要麽有个好爸爸。比如有个叫余自怡的,以八股文着称,后来官至广州知府;再比如有个叫余昌祾的,出身余家大族,他爹是敢面斥张居正的户部侍郎余懋学,他自己则靠恩荫做到了广信府同知。

那麽多官二代和学霸一起闹事,冯开时不得不亲自出面安抚。他很快给了一个批複:

“东衙会同学诸生员拆毁究罪。如违,解院、道重处。”

所有人看到这段批语,都觉得新鲜。冯大人从来是妙笔生花、满腹锦绣,什麽时候写过这麽短的回複?又什麽时候写过这麽干巴巴的文字?一个典故没有,一个生僻字没用,这,这还是冯大人的风格吗?

反常,太反常了。

学生们又仔细研究了批文内容,更反常了。

“东衙”指的是县丞。县丞的办公室在正堂东侧,因此有这个代称。冯开时的批示,是让县丞夏时跟学生们去把被举报的灰窑拆毁,这本没什麽,可难道后面不该接一句“各地方不得徇情容隐,一体究治,断不轻贷”吗?

还有,拿住破坏龙脉的罪犯之后,难道不该接一句“本县惓惓严禁,枷责治罪”吗?

这位冯大人一推六二五,抓犯人的事扔给县丞,审判犯人的事踢给察院、兵备道去重处,知县该做的事,一句没提。

他这是怎麽了?

答案在两个月后揭晓。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一过完春节,冯开时迫不及待地宣布离任,高升去了南京户部。县学的学生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早知道自己要走,自然不会去管保龙烧灰这种烂摊子,敷衍敷衍得了。

学生们气坏了,从来没见过这麽不负责任的官员。冯在任六年,表面文章做得光鲜亮丽,可保龙战争疏漏百出,这种人也配高升?这些学生到底没社会经验,不明白人家活虽然干得一般,可PPT写得好,一文遮百丑。

冯开时打点行装,高高兴兴去南京赴任了。愤愤不平的学生们决定把呈文重写一份,等新来的知县一到任,就拿给他看,让父母官从一开始就意识到保龙的严重性。

结果他们左等不来,右等不来,一直等到万历四十七年的三月头上,才盼来一位官员。

一亮片子,原来这位官员叫刘焕发,是徽州府的推官。冯开时离职以后,婺源知县这个位置一直空着,徽州府没奈何,只好把刘推官派过来,临时代理县事。

这事在大明很常见。如果一个知县职位出缺,得上报给吏部,吏部再挑选合适人选派遣过去,这一来一去要花很长时间。在旧官已去、新官未到的空窗期,会由县丞或府级官员来临时代掌政事。此前谭昌言离职之后,就由徽州府郑推官代理过一阵。

可若是临时代理的官员,意味着行事一定守成,他们只求在新知县来临之前别出什麽事就好,不会做什麽大的改变。

这位刘推官人还不错,虽无文采,但愿意干点实事。他一到任,便重新立起一块石碑,把巡抚都院、巡按察院、兵备道、徽州府和婺源县历代领导的批示,都刻了上去,立在县城旁边。

等一等,这不是冯开时此前吹嘘要做的事情吗?原来他连这麽一件面子工程都没干成……

紧接着,刘推官着手重建了一支巡察队,包括了县衙三班、县学生员和船槽岭附近里约、排年等成员,每年二、八、十、十二月对龙脉进行重点巡逻。

除了巡察队,当年的一系列政策——比如鼓励都间互监、重赏举报等——都不同程度得到恢複。虽然刘推官只是个看守官员,执行力度不比赵昌期,但比冯开时在任时可强多了。龙脉灰户嚣张了六年的气焰,又被压回去了一截。

七月一过,吏部选派的新知县终于到任。他叫金德义,浙江义乌人。金德义和刘焕发交接了工作,开始着手了解婺源县的民情。

金知县是个什麽性格的人,理政是个什麽思路,婺源人并不清楚。县学的学生们忽然想起来,之前不是说要修改一篇保龙呈文,拿给新知县看吗?现在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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