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下的大明(19)

作者:马伯庸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所谓均平银,指的是嘉靖年间出现在江南的一种役法改革的産物。

大明百姓除了要缴纳田赋之外,还要负担徭役,无偿为各级政府提供劳力服务。徭役的种类繁多,老百姓苦不堪言。均平银,就是让官府计算每年需要的徭役总数,把人力成本折算成银两,分摊到每亩地里去,让老百姓按亩缴均平银。需要力役时,官府就从这笔银子里拨款雇用人手。

换句话说,老百姓不必亲自去服徭役,交钱就行了,不耽误自家农时。政府也很高兴,雇人干活,总比一家一户拽壮丁来得方便,工作效率更高。而且摊役入亩,也大量减少了政府工作量。一举三得。

这个做法经过数年试行,颇受欢迎,因此各府纷纷这麽搞。徽州府也每年编列均平银,各县分摊统收,再分配到各个用途名目下。四司银是衙门日常杂役费用,砖料银是公共设施修葺费用,等等。

这个太平府方案,即是将田赋税额转嫁到役银上去。这就能体现出一条鞭法的好处了,赋、役皆能折算成银子,互相合并转移非常方便。

唯一的问题是,它换汤不换药,怎麽腾挪,五县都是吃亏。因为他们本来一分钱都不用出,现在却要替歙县补5000多两银子到均平银里去。

这个方案报到兵备副使冯叔吉那里,被驳回了。

沖抵均平银这个方式没问题,但吃相实在太难看了。一共6145两的丝绢赋税,转嫁了5260两到五县头上,等于歙县只负担14%,其他县86%,这很明显是拿总税去除县数,平均而得。

问题是,歙县的经济体量占了徽州府的一半,不可能这麽简单地平均了事。你们偏帮歙县也可以,但是不要做得这麽明显啊。

冯叔吉大笔一挥,推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把5260两改成了3300两。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银子的丝绢税,歙县和其他五县分别负担46%和54%,大致符合各自的经济比重。(具体的计算方式很複杂,因为均平之后诸县或多银或少银,彼此沖抵折算,这里不赘述。)

这个方案是典型的和稀泥思路:它把黄册与《大明会典》抛在一边,也不去计较丝绢税的来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总之现在大家各退一步,各自吃了小亏,这事就算完了,别闹了。

这时候,已然到了万历四年的年根。过年期间,诸事停滞。等过完万历五年(1577年)的正月,地方才把这个方案上报给户部,请尚书殷正茂酌定。对于冯叔吉的这个方案,殷正茂十分赞同,连批了三句话:“其名尤正,其言尤顺,其事尤易。”满意之情,溢于言表。他把这个方案上报到北京,于四月五日上奏天子,很快得到了皇帝的批準,下发圣旨。

其时万历帝还未亲政,这基本可以视为是首辅的意见。

圣旨下发户部,户部再往下发,一级一级传到徽州府,时间正是六月初七。考虑到南北二京的往返距离,再加上内阁以及各级官府的处理批阅,这份文书的流转算是极其罕见地高效。

对这份圣旨,六县的反应截然不同。

歙县人民欣喜若狂。他们本来的主张,正是要求丝绢税由六县均摊,这个分配方案可谓正中下怀。

从此以后,他们头上的赋税,少掉了3000多两银子。从隆庆三年到万历五年,八年抗战,终于大获全胜。

其他五县,则望着圣旨呆若木鸡,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的抗辩白说了?黄册白查了?道理白讲了?歙县每一条主张,都被我们驳得体无完肤,结果户部一句“均平”,就全给抹掉了?

五县明明已经提出了极为有力的证据,可因歙县这麽一闹,最后还是让它得了偌大的好处。

对于这个太平府分配方案,五县嗤之以鼻。保留一个“人丁丝绢”的虚名空壳,换成“均平银”的名目就想糊弄我们?最后还不是要六县均摊负担!婺源有一位知名乡宦如此讥讽道:“这是朝三暮四之术,拿咱们当猴子耍呢。”

一时之间,五县群议汹汹,无不义愤填膺,跟开了锅似的。可是,这不是府议,不是部议,而是圣旨,代表了最高的意志。衆人纵有不满,也不敢公开指摘皇上。如果徽州府趁机好生安抚,说不定他们会咽下这个哑巴亏,接受既成事实。

可一件不算意外的意外,彻底引爆了整个局势。

就在冯叔吉把方案上报的同时,帅嘉谟也悄悄地第二次赶赴南京。他怀揣着歙县乡宦提供的一笔资金,进京运作。圣旨发下来以后,帅嘉谟胜利完成任务,高高兴兴返回徽州。

多年努力终于得到实现,他实在太高兴了,觉得该犒赏一下自己,就用这笔赞助费从有关部门给自己弄了一副冠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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