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30)
今天老太太虽然被顽疾所扰脸色苍白,但是她眼底一片祥和,隐隐还藏着点喜悦,小末知道这些都源自正从外面晃进来的某人。
看护小田昨天排休尚未见过盛臣祎,所以他一出现立刻夺走了她全部的注意力并报以毫无掩饰的惊艳目光。
盛臣祎果然不愧盛家三代的皇太子,一件简简单单的蓝色套头毛衣把他整个人衬托得俊美无俦、气质洒脱。
小末则以为该归功于“人要衣装佛要金装”的力量,特别是这衣装是世界顶级名牌,换其他街头混混穿一样造成鸡犬升天的效果。
盛臣祎先是很有英国绅士做派的握起老太太的右手行了个吻手礼,然后粲然一笑,“早啊我美丽可爱的奶奶。”
老太太很受用,捏捏他的脸蛋,“昨晚睡得好吗?”
他蹙起浓眉,“被单下面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一宿硌得我很难受。”
此言一出周遭的人都顿住了,老太太心疼担忧的望着他;小田差点端出自己的专业态度替他检查身体;齐妈莫名其妙的喃喃自语:“不能够啊,昨天我和小末一起铺的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
惟有小末冷静的坐下,一边往瓷碗里盛粥一边不冷不热的说:“以你的体重躺上去一颗豌豆早被你压扁了。”
唔,惨遭破梗。盛臣祎斜睨她,“真没有幽默感。”
这下其他人才终于反应过来,被某人借用一个著名的童话故事戏弄了,老太太好气又好笑的拍他一掌,“你这小子太油头、太不要脸,怎么好意思把自己跟身娇肉贵的金枝玉叶相提并论?”
盛臣祎撇嘴,指着自己的鼻子反问:“拜托,我的肉也很贵,有市无价呀,天底下有几个人买得起?”
小末低低的嘟囔:“没猪肉值钱。”
尽管她说得很小声盛臣祎还是听到了,他不爽的瞪她,“怎么招?猪肉吃腻了,你想吃我的肉换换口味不成?”
“等你出家了再说吧。”
“什么意思?”
“吴承恩告诉我们‘唐僧肉’才可以吃。”
盛臣祎绝倒,这丫头牙尖嘴利,一两句平板的话能憋死一条好汉。郁闷的拽过碗筷,气哼哼的啃白玉小馒头,眼神犀利的砍杀她,而小末认认真真的吃着早点,直接当他空气。
老太太见状被逗得咯咯笑,坐在他对面小田也噙着盈盈笑意,默默的看着,没想到这个素未谋面的盛家皇太子这么亲和这么有趣,一点架子没有不说,比起常来请安气度深沉的许恪,他更容易让人着迷。
饭后,老太太说:“晚上家里人要来聚聚,过两天就元旦了,公司有新年酒会,到时候你也去参加。”
果然,该来的总会来,丝毫不给人喘息的机会,盛臣祎苦笑,“好啊。”
老太太明白他怎么想的,可惜她不允许他打退堂鼓,“待会儿有人来给你理发修容,我还要他们顺便把这一季的服装目录拿来,你看是要订原厂成衣还是要人手工缝制,之前那些个衣服四年没穿了,整理出来都扔了吧。”
财大气粗的盛家呀,一直秉承“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之原则,除了古董级和全球限量版的衣服,即使从没穿过,一旦认定“旧了”便丧失了被使用权。
造型公司的人依约而至,盛臣祎被带到起居室接受一番彻头彻尾的改造,等他容光焕发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看见小末正把他衣柜里的衣服折好塞进两大袋白布口袋里,她埋头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写完黏到袋身上。
“你在干嘛?”
“以你的名义捐给慈善机构。”她简而言之。
他挑眉,“我怎么没想到?”
小末对他匮乏“乐善好施”观念不予置评,随手指了指搁在床上的一只黑绒布盒子,“在一件上衣里找到的。”
盛臣祎走过去拿起来打开,盒子里是一枚样子简约古朴的猫眼石尾戒,不过意义非凡,它象征了他在盛家的地位,只有嫡亲子孙才可拥有,传世N代。当年由他爸爸亲手戴到他手指上,离家时他毅然拔下,仿佛挣脱一道桎梏的枷锁般将之丢弃,如今山不转水转,他嗟叹:“我胡汉三又打回来了。”
小末终于打点妥当回头,呆了一瞬,经过优秀造型师之手,盛臣祎脱胎换骨——杂乱无章的长发被剪掉,爽利的发型贴合着他略带异国风情的面孔;跳脱一般国人平淡无奇的五官,如刀削斧劈的粗犷被切去了过于凌厉的边边角角修饰出内敛的层次;虽刻意以俊雅包裹,却无法抵挡由骨子里向外散发出的天然野性,他就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