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妻兴家业(1)

作者:陈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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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妻兴家业》

作者:陈毓华

内容简介:

穿越到这古代的北大荒三年,邬深深只有一个体认──

“想活下去,就得什么都会!”他们的日子简直是从泥里爬出来的,

身体原主的父亲已死,弟妹还小,母亲又是遇事只会掉泪的林黛玉性子,

她只能庆幸自己这一世重新拥有了一具健康的身体,如此而已。

转运的开始,是她遇上一个和她抢夺猎物的男人,

这胡子男剽悍得很,身材匀称,放到现代就是可口的小鲜肉一枚,

更有一把好力气,重要的是,傻傻的,竟自个儿上门要她“收”了他──

教他怎么种田好上缴赋税,他愿来她家当长工干粗活当报酬。

正好,她想发展养鹿事业,有他帮手做陷阱,那些傻鹿群成了她的发财金,

她买荒地盖鹿场、建榨油坊,和外国商人做生意,赚得流油,

之前没眼光退了她亲事的前未婚夫一家倒了大霉,被告勾结知府、鱼肉乡里,

这才不是老天爷开了眼,而是她家长工的手笔,

就知道他们这种被流放到边境来的大官不简单,种田不会,腹黑手段一大堆,

只是他没先警告和他扯上边,她会面临被黑衣人暗杀的风险,

更没说他早已看上她,置了新宅子后成天巴望著娶她回家换他养她,

好了,现在她嫁了,可是他要回南边去拚军功算怎么回事,

他不知道他把种田的力气拿来耕耘她肚皮,即将要有“收获”了吗……

第一章 吃苦耐劳的生活(1)

更新时间:2016-12-27 16:00:05 字数:4334

九月初的老林子,阔叶树就有些黄了,针叶树看似纹丝不动的高耸遮天,颜色参差,使得整个林子五颜六色,美不胜收。

往地上一瞧,落在陈年腐叶上的松针颇为可观,脚踩在上头,也有半个脚跟这么深。

不绝于耳的鸟叫虫鸣,偶尔添上鸟羽的振翅声,茂密林子的光影将一支藏匿在老松树干后面的箭镞切割得有些零碎,叫人看不清楚。

目标锁定,箭势陡发,一只喝过水、尽顾著觅食,离了群的马鹿听到动静还来不及窜逃,已经倒地不起。

不坏,晚上有炖肉吃了。

藏身在老松树后面的纤细身子往前挪了几步,正要收获自己的猎物,岂料一双大手抢在她前头,毫不客气的抓起那只马鹿。

“这是做什么?”邬深深沉下声音道。猎户也有猎户的规矩,这人想干么,黑吃黑吗?太不上道了。

看清眼前的人,她认得他。

半个月前搬进屯子,七、八家外来户中的其中一户。

里正说了,这些外来户都是朝廷流放的罪犯,有的举家数十口,拖儿带女的,也不乏家人都死在长途跋涉途中,剩下只身一人的。

犯事的大头要不在刑场上头颅滚滚,就地正法了,要不还关在刑部大牢里受罪,能留住一条命的流人,绝大部分都属于杀鸡儆猴、受株连分子。

所谓祸及九族,家族里远远近近的亲戚,反正只要沾上边,皇帝才不管你有没有拿过好处,视为同一条绳上的蚂蚱,大笔一挥,发配到苦寒之地来了。

能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来到东北这苦寒地区的流人她远远看过,一个个瘦骨如柴,赤脚单衣,也难怪,怎么可能还锦衣玉食,家产财物都被查抄一空,荡然无存,流放途中,枷锁千里,每人每天据说约只有一升粮食,这能顶什么用?饿死途中的屡见不鲜,能撑到这里来的要不手上还有点银子,在路上能换得好一点的待遇,要不就是精神和忍耐力非比寻常。

屯子里的乡亲们对他们又是同情,又是尊重,给他们送柴、送高粱米、送黏豆包,把房子租给他们,自然,身无分文的也只能继续住在遣戍地的流放所里。

“这猎物是我的。”他看起来很高大,声音低沉醇厚,留著落腮胡子,但瘦得厉害,手里的鹿身上有两支箭,一支在腹部,一支由鼻心贯入脑子。

腹部那支箭是她的。

她看得出来他手上的弓是由骨头皮胶做成的复合弓,起码有二石以上,一石大概有一百二十斤左右,要没强悍的臂力别说举不起这么重的弓,遑论能把箭强悍的穿透鹿脑,而她自己手上的还是她爹留下来的,就是一把很普通的猎弓,论臂力,她不及男子。

但这也不代表这猎物就不是她的。

“你拿什么证明你的箭比我快?”到手的猎物拱手送人,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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