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魔王(恶魔栖息地系列之四)(14)

作者:陈毓华


让女生等那么久,等等见了面一定要臭骂他一顿,心里还啰啰唆唆的腹诽着,眼里却看到了等待已久……其实也才迟到六分钟的春日踏青。

他正从座车里钻出来,不知道跟司机吩咐了什么,才从路的那边定过来。

穿着风衣的他英姿焕发,他从容不迫的穿越过混乱的马路,那身飘逸的贵族气质和娃娃脸,完美得如同天神。

申海玉几乎傻眼。

看帅哥不是普通人的权利,美丽如她,不管看过春日踏青几次,每次,心里头的小鹿就是会重新跑出来乱跳,没有一次例外。

春日踏青看见地了。

浅蓝色的小洋装,短小外套,长发飞扬,不过吸引他过来的……是她胸口前的牌子。

他被打败了。

「哈啰,我的未婚妻,妳好。」他的心情如晴空蔚蓝,声音如天籁动听。

申海玉高耸的胸前挂着她连夜做好的「狗牌」。

上面用马克粗笔写着:

不用看别人,就是我——

春日踏青的未婚妻。

没有过人勇气,平常女子使不出来的撇步。

春日踏青承认对她是心服口也服了。

香港的夜生活非常丰富。

庙街、夜景、购物、Disco、KTV、酒吧、电影院、音乐或是戏剧表演、马场、夜总会、宵夜去处,只要你是夜猫子,不怕没有打发时间的地方。

两个以结婚为前提却是初次约会的男女要去什么地方才最恰当?

还真是令人头痛的问题。

「想去哪里玩?」

出门前,管家公纳日差点把他的耳朵念出油来,教战守册里啰哩巴唆的就是要他以客为尊,凡事以女士的意愿为最高指导原则。

啧,他又不是土匪,不会连基本的绅士风度都没有好不好!不信他不会跟来看喔。

但是,他要是真的敢尾随……哼,看他怎么把他的眼珠挖出来晾干喂给猎鹰当下午茶点心。

「赌马。」

他微讶。「妳对赌场有兴趣?」

「别忘了,赛马、六合彩和足球博彩在香港都是合法赌博活动。」她很早就想去开开眼界了,但是爷爷三令五申的不许她出入那种复杂场合,现在身边有了春日踏青这只免死金牌,不趁机到此一游怎么对得起自己咧。

「小赌怡情。」

「是啊,不妨碰碰运气。」

「以小姐的意见为意见。」

唷,这么好相处喔,「那我们先去一个地方。」

「只要不是把我卖了,哪里都奉陪。」

「别人想打你歪主意不容易吧,跨国集团的掌门人会这么没脑袋吗?」

他神色不变,眼静无波。「妳也知道我偶尔会把脑袋放在家,不带出门的。」

「是啊……」她徐徐吐气。「你真叫人伤脑筋呢。」

说是伤脑筋,但那充满柔媚的眼睫却布满无奈的怜惜。

「我们的婚事妳可以慎重考虑,就算妳最后一秒要悔婚我都不会有意见。」他重申。

「看得出来你拚命想把我从你身边推开,真要说是我脸皮太厚还是你对什么都无所谓?」

她叹气。

是谁说女追男隔层纱的,根本是高山峻岭好不好,期间要跋山涉水,路上也许还有毒蛇猛兽。

她只是爱上一个男人,上帝,别这么考验她。

「要是结婚后妳又要离婚挺麻烦的。」

「想甩掉我?你想得美,春日踏青,你要知道通常被我看上眼的男人没有一个跑得掉。」她闭上眼,吸气、吐气、吸气、吐气……

「我应该说被妳看上很荣幸吗?」

「你要是敢否认,我会再拿刀子砍你,看你会不会清醒一点。」

这次是背部。

前后都打过招呼印象加分应该很够了。

「被妳爱上的男人真可怜。」肯定要水里来火里去,沐浴在冰火九重天里讨生活。

「谢谢。」她认真的拉了下裙子。

春日踏青看着她自信又光彩逼人的神情有些恍惚。她的自信是打哪来的?这么有把握他的心会属于她一个人?

申海玉把不食人间烟火的春日踏青带到哪呢?

四个字。

便利商店。

「妳来这里?」

「我告诉你,这里的零食最好吃了,要什么都有。」要去马场之前当然要先搜括零食来养养肚子里的馋虫,这样才有力气吆喝呼喊加油。

对小老百姓来说,便利商店跟日常生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包盐一包糖都要往这里跑,但是对生活在饭锅中央的春日踏青来说可新鲜极了。

他的生活起居从小就有专人照顾,饮食是专用厨师的工作,这种外卖的零食别说没吃过,看也没看过。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