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倾城(12)
作者:陈毓华
「往南方去吗?」
在出城必经的路上,守株待兔,果然逮到一只兔崽子。
「天大地大,脚在我身上,我要往哪去,还要报备啊?」车马、随从、亲卫一堆人「陪站」,占了平整马路的一半,这人爱摆排场的毛病,是没药救了。
他挑着眉。
他的观察力比天上飞的秃鹰还要敏锐,她心知肚明,自己干了什麽事,他应该是都看在眼底的。
「上车吧,顺路。」
他可从来没有对谁这麽好声好气过。
「不顺,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们最好不要再见了。」
「这种天气,无论你想去哪里,都是寸步难行,就别和自己过不去了。」只要她够聪明就能知道,他能给的绝对不只有吃饱穿暖这麽简单。
「你要我一同回去做什麽,我不会洗衣铺床、添饭倒茶也不会。」她打死不做那些事情。
「这些自然有丫鬟婆子会做,你觉得我越家的奴婢不够多?还需要你来凑一脚吗?」
「那麽说好了,我想走的时候,你不可以拦我。」
「不拦。」他这一笑,光彩夺目。
她的心,怦怦跳了下。
这时,当脚凳的奴仆已经伏趴在地上了。
繁德儿见状,什麽不该有的额外情绪马上消失光光。
「你把人当阶梯踩?!」她的眼神跃动着无数爆裂的火光,像火铸的刀子,想把人削成千万片。
她知道自己没道理生气,因为这里不是她待惯了的那个讲究人权自由的世界。
这里的人阶级分明,你该是什麽身分,在出生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注定,是奴籍,永远是低贱的奴婢,就像铁板上钉了钉子一样。
「你不喜欢?」
两人的呼吸都是轻轻细细的,像生怕打破什麽。
「这种令人发指的事……谁会喜欢?这世上就因为有你们这种仗着有钱就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才会有这样不公平的国家。」可她就是忍不住怒气。
她眼里翻涌的情绪太强烈,语气直白得恨不得把他劈成两半。
空气中有难捱的沉默,厚重的压了下来。
他没有为自己辩解什麽,只是淡淡的说道:「这是大环境使然,而且,一个人要在这样的世道活下去,必须先有能力保护自己,当人都自顾不暇的时候,什麽都是空谈。」
「你根本是随波逐流。」
这些生来就比别人好命的名门贵族,是无法体会在贫苦和困境中挣扎求生存的痛苦的。
「我从来没有自诩清高,水至清,则无鱼,想在这乱世里如鱼得水的活下去,不光彩的事情,踩着别人的脊梁骨的事情,我做的可多着了。」他看得见她眼里的鄙视,但是他一点都不觉得惭愧。
这年代,与皇室作对,意味着与一个国家的政权为敌。
这年纪的他,能力还还远不够……但是,哪个战将不是浴血奋战,慢慢站稳脚跟给自己撑起一片天的?
他以後也会有自己顶上一片天的,那时也才有能力做改变。
繁德儿默然。
这人,并没有自己曾经认为的那麽讨厌。
起码,他诚实。
越紫非示意那奴人退下。
她带着一脸不快上了马车。
舒适的温度,铺了柔软白狼皮的软杨,她把脸抵在窗帘上,闷不吭声。
天下不公不义的事情那麽多,她能管多少?
她从小就爱打抱不平,只要看不过去,就会跳出来直接插手别人家的事,管着管着,很自然的进了军事情报学校,又因为看不惯官僚作风,最後变成了拿政府钱,暗地调查、卧底的特务。
十几年枪林弹雨的生活,最後得到了什麽?
背叛。
狠狠的背叛。
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不必发生的。
她不要好管闲事的救了人,又和那个人变成姊妹淘,就不会被步步侵蚀,最後连男人也一并给了人。
这习惯要改。
可是,说来可笑,来到这世界,她一伸手,又救了一个人,只是这次,从女人变成男人。
繁德儿啊繁德儿,狗真的改不了吃屎的……
「在想什麽?」越紫非问。
上车後,她就没讲过一句话。
她真的很小,巴掌大的小脸,长长的睫毛微覆着,暗暗的影子勾勒着,有种无以名状的脆弱。
「我困了。」
他拿起自己的披风把她裹起来,抱到膝上。
她没有挣扎。
虽然不习惯自己这麽大一个人了还被一个少年当幼童看待,抱在大腿上,可是,他的怀抱很温暖,身上是她昨晚闻过令人安心的味道。
十岁的孩子长得像六七岁,身子像一只幼猫,轻盈得没有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