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当家(7)
作者:陈毓华
「嗯。」这位小二哥很自来熟,对她从一开始的客官小爷、公子,到现在称兄道弟的小兄弟,热乎得很,完全不卡螺丝壳。
「好咧,您稍坐,饭菜马上就来!」要他鸡蛋里挑刺,这位小兄弟什么都好,打赏钱也大方,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笑,面上一直是淡淡的,有时那英气的眉毛一竖还颇为骇人,令人呼吸都要小心上几分。
于露白不关心小二心里打什么小鼓,迳自吃了早饭,揣着包着三个大馒头的油纸包,脚下生风的出了客栈。
荷泽县是个花城,有十之五、六的人家都是花农,举目望去,万紫千红,五彩缤纷。无须刻意走动寻觅,空气里都是扑鼻的香气,令人心肺舒畅不已。
来到巷口处,她撮嘴吹出清越的口哨,一只分不清什么颜色的小狗便摇头摆尾的出现,一看见是她,被长毛盖住的黑黝黝眼珠子霎时湿润了起来,直奔到于露白面前还煞不住脚,滚了两滚很快爬起来,露出粉红的舌头傻笑着。
「嗯,不错,让你听见口哨声才可以出来你做到了,好棒,今天是水煮鸡肉和熟鸡蛋,来,吃吧!」于露白她全无形象的蹲下来,夸奖的在它毛茸茸的小头上摸了两把,很快把水煮鸡肉和两颗鸡蛋慢慢的剥成细块,放进她在路边随手摘来的荷叶上。
小狗长长的尾巴摇晃得可起劲了,虽然看起来口水已经流满地,还是规规矩矩的蹲在那里,望着食物两眼发光却没敢动一下。
它可没忘记初见面时,这人狠狠的训了它一把,说什么随便吃嗟来食被坏人抓去当香肉吃了都不冤,坏人它知道,就是常常踢它骂它,好像它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的那种人,但香肉是什么它不是很清楚,只是它喜欢她在自己头上摩挲的感觉,所以决定听话。
这人没有恶意的味道,又每天都会给它吃的,于是它每天从土地公庙出来都会躲在墙角,偷偷等她给自己送好吃的食物过来。
原来听话就能得到赞美和食物,真是太好了!
见它吃得欢,托着腮、蹲在墙根阴凉处的于露白觉得办完一件大事。「吃完赶紧回去,别乱溜达啊,明天再给你送吃的来。」
「汪。」它含糊不清的叫了声,也不知到底听懂了没。
她俐落起身,这些天她都随意闲逛,有时是小庙口,有时是城门楼、虹桥、码头,路上她买了两颗大水梨,边走边吃,边看着茶肆、当铺、路边小摊卖炒凉粉的,最后挑了到离闹市不远的牌坊长阶梯上晒太阳,把果核随地一丢。
她一身干净俐落打扮,行径却与痞子闲汉无异,路人莫不对她投注奇异的眼光,可于露白完全不在意,一个哀莫大于心死的人对那不痛不痒的眼光有什么好介意的?
脸面是什么?不当吃不当穿,更不能丰盈国库,名声亦然,纯粹世人自己作祟的心态罢了。
她坐下的屁股都还没焐暖呢,混乱杂沓的人声和脚步声从街的另一头传来,其中一个汉子满头大汗的推着独轮车,一群人直奔过来,五、六个粗壮的汉子边喊着,「让让让让,救人要紧……」显见目的地是她对面的医馆。
行人惊呼的惊呼,尖叫的尖叫,不过还是都侧身让开了道。
独轮车车板下沿路流下滴滴答答的血迹,怵目惊心。
于露白却宛如没看见,等独轮车和那些人过去,重新阖上了眼睛养神。
她在这附近闲荡,欺她一张生面孔,不是没有人来找碴,不过一个两个都吃了瘪,吓得屁滚尿流,何况她既不争地盘,也不乞讨,只是找个地方晒太阳,还犯着那些人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加倍奉还!这是她的人生格言,而且向来遵行不悖。
杀一儆百后,倒是安静了许多天,再也没有苍蝇在她身边嗡嗡飞。
她是大将,沙场上令行禁止的威严,拿出气势来还是很能唬人的,自己这般凶悍,她也从来不担心这样的自己能不能嫁得出去——
以前不担心是因为从小有个青梅竹马,对她言听计从的沈如墨在,如今他不在了……只要想到这三个字,她便心痛不已,放眼天下,不会再有哪个男人有胆娶她进门了,她也不稀罕。
所以她有什么好担心的?
生死两茫茫的滋味太难受了。
人总是这样,总是在失去之后才发现自己曾经多么幸福,失去的时候就格外的不能承受。
你说情丝柔肠如何相忘,我却眼波微转,兀自成霜。
没有你,她苟延残喘的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
沈如墨,你这说话不算话的大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