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女巫(女巫俱乐部PartⅡ系列之四)(14)

作者:寄秋


遥遥长龙皆是寻仇者,她拿着菜刀候着,大概西元二二○○年才轮得到她。

“宝宝,你要学着敬畏我。”上官锋冷笑一声,动作如电地搂她入怀。

“尽使小人手段,你的手早晚废掉。”她会是带头放鞭炮的人。

手受伤的人行动还那么敏捷,他根本没有痛感神经嘛!难怪不怕死。

“好香,你今天用什么泡澡,薰衣草还是迷迭香?”很淡,不难闻。

“是佛手柑加薰衣草,市面卖的品质好差,不如我自己动手做来得有味舒坦。”她突然想起茉莉花精也快用完了。

“明天我叫人去采买一车,你把单子开出来,省得埋怨花材不齐全……”嗯?有笑声。

夜夙连忙闭上嘴,那一眼横扫可是带着千军万马,他嫌命长才敢放肆。

不过,有意思!值得冒险翻墙。

“我哪有,你少乱冠罪名。”沙悦宝被他一揽就分心了,忘了先前要问什么。

不能一心二用的人真可怜。

“对对对,他就是这种人,明明自己杀人放火还大喊上帝有罪。”煽风点火纯属私人乐趣。

“夜医生,上帝是有罪呀!你好像在幸灾乐祸。”沙悦宝一副理所当然的道。杀坏人、放烟火不致有错吧!

嘎?夜夙闻言为之一怔。“呃,上帝是神,他不会做错事。”

“才怪,神也会做错事,不然她怎会被钉上十字架,还自称我有罪。”它的错在于说谎。

信上帝得永生,这是一句骗语。

人要永恒的生命做什么?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地过着单调的养老生活,看起来美好其实痛苦,谁能做到绝对无私?连上帝都为了无法感化路西弗而将他逐出天堂,鸵鸟心态地维持假面的和平。

曙光之子曾是她最宠爱的天使,只因理念不合而排除异己,造成人间多了个魔界,地狱的形成不就是由她一手打造的。

如果路西弗不坠魔,人的心中将无魔,惟有纯善。

撒旦之名拜上帝所赐。

信上帝若能得永生,亚当和夏娃就不会因为一个小小错误,而失去伊甸园的庇护,他们是最忠诚的信徒,神的胸怀更是狭隘,偷吃禁果又不是做什么天理不容之事,宽恕和体谅是神该有的气度。

还是她的撒旦王有风度,只要信仰就赐予法力,不用永恒来引诱无知生命——他直接掠夺。

我主撒旦,黑暗之王。沙悦宝在心中赞扬其美德。

“那是耶稣的宽容,她为天下有罪的人背起十字架,绝非她个人的疏失。”夜夙纠正道。颠倒教义,她会被教徒打死。

若在十七世纪,她铁定会以异教徒身份被烧死,冠以女巫之名。

夜夙殊不知她就是名副其实的女巫,一个黑色信仰者。

“随你编排,反正我不上教堂。”她上星芒祭台,祈求法力。

“你……”唉!夜夙挫败地叹了口气。

沙悦宝对夜夙失去兴趣,警觉地压住正往她小腹探险的魔掌。

“老板,你的手放错位置了。”

“滑而无骨,细致如脂,引得我食指大动。”上官锋毫无愧疚地一按一放。

“我又不是食物。”

上官锋冷惊的一笑,“在我看来可口得很,你该抹净脖子送上来。”

“尼古拉斯伯爵在欧洲,若你想吸血请向他请益。”那个老家伙曾经在她手背上咬一口。

成为吸血鬼的要件是必须被吸尽身体全部的血,死后三日才会复活成为吸血一族,其间必须经由满月照射,还以完整的吸血体质。

“宝宝,你似乎有很多有趣的‘见闻’未向我吐实。”既然有女巫,吸血鬼就不足为奇。

“老板,探人隐私是件缺德事……”

话未竟,一阵爆裂声突如天响雷。

由天而降的一排杀手十数人,持枪朝着别墅内部横扫,随即,反应迅速的保安人员齐聚还击,枪声隆隆地互有往来。

“夜夙,我要杀了你。”

夜夙苦笑的望着只护着“秘书”的上官锋,他的确很该死,这招用滑翔翼侵入别墅的方法,就是他两天前刚用过的把戏,正好造福有心人。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他失策了。

看来他下回休想再进入别墅逍遥。

“老……老板,你在流血耶!”好多的血,她的衣服全浸湿成一片红艳。

上官锋不当一回事的先看看她有无受伤,“夜夙,你还不给我滚过来。”

“是,就来了。”他好卑微喔!

一颗子弹不偏不倚地射进窗内,掠过夜夙的发际来到沙悦宝胸前,眼看着就要发生遗憾。

突地,像是罩着防弹玻璃似的,子弹反弹到灯座上,射落天花板上价值十万美金的水晶灯,而沙悦宝毫发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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