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心大悦(爱情民宿之三)(9)

作者:寄秋


孕妇是不能动气的,在柳桐月面前总要做做样子,难得“虚弱”的她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好像她真的是听话的妻子,不让丈夫为她的健康担忧。

但是她要能安静下来,不是大家心目中有血有泪的镇长大人,表面像餍足的驯良小猫,佣懒地伸伸爪子,轻轻挠地玩着毛球,可那眼底的利光呀!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

悍。

“留职停薪也不是我自愿的,人家都欺到我头上总不能不反击吧!你不是常说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当孤儿已经够可怜了,要懂得保护自己,谁敢占我们便宜就给他死……”

一声轻笑由柳桐月口中轻泻,惹来娘子军的一致眼神警告。

日落西方,华灯初上,七、八点用餐不算早,住宿的客人大多用完餐在交谊厅闲聊,品尝茉莉花茶欣赏夜景,享受凉风带来的惬意。

少部分人已迫不及待前往温泉泡汤,一手清酒一手温泉馒头当是在日本箱根度假,放松放松连日来在都市里累积的压力。

“爱情民宿”听起来像适合小情人偷一晌欢的天堂乐园,但是有一种现象十分奇怪,来此投宿的都会男女几乎是单身前往,鲜少偕伴同游,似乎爱情的魔力不那么吸引人。

更怪异的是他们离去的时候绝不会一个人,成双成对像发情的鸳鸯,你黏我、我黏你的相依相偎,情意绵绵忘了别人的存在。

“……女子当自强也是你说过的话,我为受创的身心讨回一点公道有什么不对?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们要自立自强当女强人。”把男人踩在脚底下。

“你说够了没?”眉一掀,李元修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元修……”明光委屈兮兮地装可怜,拉着她的裤脚撒娇。

“别偷吃我的麻油鸡,人之所以可恨是因为死性不改。”到死都一个样,起不了变化。

一双夹着鸡胸肉的筷子停在半空中,张口欲咬的小嘴为之一僵。“我……我瘦了三公斤,欠补。”

“看不出来。”李元修轻蔑地上下一瞄,最后停在需要“补”的位置。

“呃,呵,呵,我骨架小没什么肉,以形补形嘛!”她讪笑地嚼着带骨鸡肉,入口的滑嫩让她更胆大妄为的抢食。

“是该补一补补,你好像从十六岁后就没有再发育了。现在补救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喝!一箭穿心,正中伤心处,明光的表情顿时变得难看。“我营养不良。”

厚!好毒,居然嫌她“小”,也不想想她门打小吃什么来着,能长大就不错了,还敢指望其他。

“那就奇怪了,我们吃的是一样的泡面和茶泡饭,为什么我和思思就没你那方面的困扰?”

又一箭,她开始觉得口中的肉有点老,咬不动。“我肠胃不好。”

李元修冷笑地用脚指头顶她脑门一下。“肠胃不好别吃太多油腻的食物,小心拉肚子。”

“我……”呜……她被欺负了。

什么嘛!吃她几口肉也斤斤计较,故意拿开吊她胃口,好个姊妹情深,只能共患难却无法同享福。

“妈,那根鸡腿看起来好好吃喔!”好香好肥的大鸡腿,真想吃一口。

“嘘!小声点,别让老板听见。”畏怯的声音有着恐慌,搂着小男孩跟着吞口水。

“我们可不可以像明光阿姨一样偷吃?我肚肚饿饿。”他不会贪心,就最小的那块肉就好。

“不行不行,你不是刚吃过了吗?怎么又饿了?”就算要偷吃也不能说出口,等一下收碗筷时再捞捞看有没有剩下的。

“我是小孩子嘛!不吃长不大。”小男孩耍赖地噘着嘴。

“小宝乖,等姨吃完了我们再喝汤。”应该会有剩吧!那么一大锅。

听着母子俩悲情式的对话,纵使心硬如铁的冷血汉也会挤出一丝丝心酸,何况是血是热的女人。

嘴角一扭的李元修露出恐怖的笑脸,啪地掉了到嘴的鸡肉,瞳孔微缩地冷视飞快跑过来的小小身影,以令人发噱的滑垒动作接住往下落的肉块。

这……她有饿得他们这么惨吗?

“刘心莲,你儿子不是猪投胎吧!”鸡肉沾了她口水还往嘴里塞,他用行动控诉她虐待吗?

“老……老板,小……小宝不是故意的,他只是……贪……贪吃……”快哭的刘心莲双眼泛红,拉着儿子往怀里搂紧,全身颤抖。

“我是杀你全家还是淫你一家老少?没打没骂你怕什么,不准再抖。”看了她怯弱的模样,谁敢在她面前大口喘气。

“我……我……”她就是怕,没来由地畏惧每一个比她强势的人。

“整锅端去别再抖了,我不是你杀千刀的前夫,下次他再来搔扰你我用菜刀把他砍成十八截,弃尸荒野。”她不信死人还敢作乱。

望着塞过来的一锅鸡汤,心中犹带三分惊惧的少妇怯怯地接下,不敢违抗地低头视地,像是不受宠的童养媳忍受恶婆婆的错待。

孩子天真不懂事,一看到母亲手中有好吃的,不顾双手脏不脏,兴高采烈地舀了一大碗坐在地上用手捉,吃得满嘴油光。

“元修,你偏心。”明光发出不平之声。

“哼!你要是不甘心就去抢呀!只要你觉得自己比他们可怜。”她都让了她还争吗?

一个皮比肉多,风一吹就飘走的母亲,一个看起来永远没吃饱,骨瘦如柴的孩子,哪个良心被狗啃的人狠得下心让他们更加惊惶。

看着母子俩瘦弱的身躯,明光认命地一口饭一口菜脯,起码她的日子是比他们好过些,穷虽穷但还有两个好姊妹挺力照顾她。

人要知足,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第四章

明光听闻敲门声,睡眼惺忪地开了门——

“这是什么?”

“玫瑰花。”

“你给我这个干什么?”

“我……我要追求你。”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颜色?”

“黄色呀!你看不出来吗?”原来她有色盲。

她当然知晓是黄色,但是……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通常是用在分手的男女身上,你还没追到我就想和我分了吗?”

“嗄!我买错了,花店的老板说送女孩子玫瑰最能传达情意。”而他喜欢她,

“没错,玫瑰象征爱情,红色代表热情,爱着你,白色是天真纯洁,粉红玫瑰是爱的誓言,黑色的则为憎恨,而你手上的黄玫瑰则是妒忌,或失恋的意思。”

不是每一种玫瑰都能乱买,花的数目也各有各的代表心意。

“咦!挺复杂的,不都是玫瑰……”在他看来都一样。“这次不算,我下次再重买。”

“嗯!问清楚再买才不会表错情,不过请问一声,你是谁?”她仰得脖子很酸。

真是奇怪,最近追她的人都特别高壮,肩宽腰粗一身肌肉,而且还会……流鼻血?

“你不晓得我是谁吗?只是刮掉胡子而已……”有那么大差别吗?

等等,刮掉胡子?美目一眯,刚睡醒的明光试想他脸上布满胡碴的样子。

“我是杭深青,我喜欢你……”他话刚一落下,难以置信的尖叫声随即扬起。

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浓眉大眼显得凶恶,鼻粱略粗很有型,唇厚嘴宽带点下弯的戾气,两只招风耳厚实下垂,少年时期留下的青春痘疤痕明显可见。

整体看来绝对构不上帅哥边缘,与俊逸清秀无缘,更谈不上什么美男子,卓尔出众,粗犷的五官顶多能称是个人,而且是父母不会允许自家女儿接近的那种男人。

不是面带杀气,满脸横肉的那一类型,而是刚正的大脸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即使不带半丝恶意也会有种威胁感,好像对这个社会有什么不满似,视线所及的生物都给他小心点了。

更可怕的是他还不能笑,一笑阴沉地扯动脸皮更具压迫感,仿彿他的笑脸之下将有一场黑色丧礼,死的人不知道会是谁。

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草莽汉子,在古代叫土匪,现今称为佣兵,警察眼中的杀人机器,女人一见就直流口水的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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