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熟家家酒(爱上新郎系列)(3)

作者:寄秋


所以,我是邪恶的,诚如左慧文口中的恶魔女。

看着衣仲文面红耳赤走远的背影,我转过身露出邪肆的目光走向那个二年级的系花,我的学姐。

觊觎别人的私物是有罪的,她必须接受审判。

“你,最好不要垂涎我的衣仲文,他属于我。”我的口气肯定很狠,瞧可怜的学姐发着颤呢。

“我……我喜欢他……你、你不能……阻止……”好可怕的眼神,像是来自阴暗地狱的狼瞳,泛着血腥的寒光。

“准你喜欢他,不论是偷偷的暗恋还是明目张胆的追求,但是……”但书可是恐吓最重要的一环。

系花不负我所望的问了一句,“但是什么?”

我取下拙拙的眼镜对她一笑,很温柔地说出威胁,“你不想被扁吧?!”

“哈……”

笑笑笑,笑死好了,什么朋友嘛!足足笑了半个小时还不停止,真不晓得她肚子里装了多少笑气,不怕笑破平坦的小玉肚。

没瞧见我两颊不甘心地直鼓着吗?讨厌的左慧文怎么好意思拿走衣仲文买来的现榨柠檬汁,里面还加了甜甜的蜂蜜。

好恨呀!我也想喝耶!真气干吗一时发善心未加阻止。我用可怜兮兮的眼望着衣仲文,他回以一记无可奈何的苦笑。

我不喝别人的口水,除了他的。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没事去要弄一个不造成威胁的千金小姐而害自己此刻干吞口水,我几时智商退化得如同一只虱子般,居然给了小人乘虚而入的机会。

那杯高举的拧檬汁本来是满的,这会儿只剩半杯不到,而我才喝了一小口而已。

一小口耶!唇都还没沾湿呢!

“衣仲文,你家表姐是个贼。”我赌气的噘着嘴,希望他能为我报仇。

可是他太笨了,听不出我的暗示,只会一味的安慰我像个笨拙呆瓜,和他十岁时一模一样。

“晴,别生气,下次我挤—桶柠檬汁让你带着喝。”瞧她眉头一皱,他的心口就会阵阵抽痛。

他当我是醋桶打算让我酸死吗?“我的手臂很细,提不动一桶柠檬汁。”

“没关系,我会帮你提……”怎么了,他又说错了什么?

低头一视正在咬他手指的女孩,虽然很痛他还是拂开遮住她视线的发。

我该不该换掉这个大笨蛋男友呢?“你以为我喝得下一桶柠檬汁吗?”

“啊!我……”他恍然大悟自己错在哪里,活该被咬两个牙印子。

“衣仲文,我看来是很会吃醋的那种人吗?”我可不要被定型,妒妇之名不适合挂在我身上。

“不……”

他的话尚未一道喊出,笑够瘾的左慧文不安好心的插话。

“未来你有得是醋好吃咯!衣仲文不管走到何处都大受欢迎,想追他的女人前仆后继的数都数不清。”她可不是危言耸听。

女人也有征服欲,越是得不到的越抢手,谁叫他外形抢眼又超酷,叫人难以不陷入他疏离的孤傲气质中。

没人清楚一向独来独往不与女人交往的高材生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他是个早熟的笨蛋,发情期可追溯至他七岁那年。

而她是惟一的“目击证人”。

“真的?”我是不是该怀疑他对我的忠诚度起了变化,毕竟他只长我一岁,在这种血气方刚的年纪会有冲动也不奇怪。

他大概发现我发出的不信任电波,当下急忙宜誓自己的清白。

“我没有对其他人好,左慧文会主动替我赶走一群花痴。”他不笨,懂得拖人来背书。

怀疑他是有些多余,他的眼中向来只有对我的深深迷恋,他知道我和左慧文隐藏着过人的智商不愿张扬,因此他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追上我们。

所以为了维持在我身后一步的地位,我想他大概也没空背着我搞七捻三。

“你再叫我一声左慧文试试,我发誓会拧掉你一只耳朵腌红酒。”好小子。

拉我下水。

会算计人了,跟着大企业家学商果然会受影响,无奸不成商。

“小慧慧,你想到我家公司上班吗?”想动我的私人专属物?!

“于问晴你少威胁我,你家的企业关我屁事。”可恶,害我失了淑女风范。

“哇!你说脏话,我该上左家喝杯桑椹茶,跟左爸爸联络联络感情。”我真是好心哦!探望长辈是身为晚辈的义务。

尽量不笑得太阴险,我是可爱的小学妹。

“我家才不让你去,你不要给我要什么阴谋诡计,没用的。”她会深锁大门不见客。

我勾着衣仲文的手笑笑,“我老妈说左爸爸很爱打高尔夫球。”

“你……”好。这回算你铁板硬,我不动你的‘宠物’。“吱!不过是空口开支票,她当她真敢犯上衣仲文吗?

别人她或许不敢打包票,可是她认识衣仲文足足二十年了,太了解他绝不是表面服顺的乖猫样,他是一头尚未觉醒的野豹,暂时让人抚抚毛无所谓。

有朝一日发起狠是万兽莫敌,惟有恶魔天性的于问晴治得住他,而她不够塞牙缝。

人要有自知之明,一时的口头便宜是说着好玩,她可没胆子去吵醒恶豹,这项伟大的重责大任轮不到她去担。

宁为愚人可保万年平安。

衣仲文皱了皱眉,“宠物?!”是在指我吗?

噢!臭左慧文,瞧你一嘴鱼腥味。“别理她,她在嫉妒没男人爱她。”

不是我在自吹自擂,我的异性缘向来不错,胜她好几倍。

“于问晴,你皮在痒了吗?”眼一瞪,她真想好好替她“抓”背。

“虽然我说的是实话,你也用不着自卑,总会有人懂得欣赏花瓶的美丽。”

我促狭地朝她眨眨眼。

“谁是花瓶……”不气、不气,她是恶魔并非人。“对了,你没去致新生感言。”她终于想起来了,难怪她老觉得有件事压在心头不舒展。

T 大建校有史以来,她是第一位敢在发言台逃脱的叛逆份子,现在要不红都很难。

“我才不要对一堆人头大发牢骚,我只是不小心考个满分而已。”谁规定榜首就得成为新生代表。

不想招妒,不想招怨,要不是我急着写完考卷好赶上看电影的时间,怎会懒得计算分数让自己锋芒毕露。

我最含蓄了。

“好个不小心,我和衣仲文也是你口中的人头之一。”害他们以为她又想当逃兵不上大学了。

没见过这么散漫的人,根本不把学校当一回事,天才也要三分努力,像她边玩边耍赖的态度肯定气死不少认真求学的人。

这人说话好酸,好像我对不起她似的。“要我立据保证下一次绝不临阵脱逃吗?”

“哼,你当我今天才认识你的不要脸吗?你的保证通常由某人去执行。”她看向那个不长进的某人。

要我不发笑都不成,她说的正是她十多年来的心声,玩着衣仲文宽厚的手掌,我很无赖地将五十公斤重的身体交给他,安稳地后躺在他臂弯中,他是我的私人摇篮。

在阳光底下,我可笑的打扮并来减低三人站在一起的和谐度,我们是三道发光的灵魂,刺目的画面永远是人们注目的焦点。

认识太久的好处是不用去解释什么,我任性的一面他们早见惯不怪,哪一天恢复正常才会吓一跳,当我生了重病在死前忏悔。

有个表面不和却知心的好朋友,外加福利品的衣仲文,我想我二十年的岁月里算是过得很丰富了。

“晴,你还想睡觉吗?”眼下淡淡的黑晕是睡眠不足的证据,真不该答应她去夜游。

“嗯。”我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你怎么都不会累?”

“来,我背你。”他蹲下身,善尽守护者的责任。

“小仲仲,还是你对我最好。”不例外的,在我贴上他的背亲吻他耳廓时他的耳根红了。

他好纯情哦!我真幸运。

“嗯哼!你们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遗弃罪一犯再犯。”目中无人,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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