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青梅(十二客花图秋之诗之三)(14)
作者:寄秋
同一个人却有两种评价,她眼睛长到哪去,整个大脑被掏空了不成,喜欢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却不喜欢他,还暗指他某方面不正常。
要不是他太爱她了,她铁定活不长,活生生的被折成两半看她敢不敢嫌他啰唆。
「你瞪我也没用,不然以你多金又有型的条件怎么没遭人‘人财两得’。」好东西一向留不住,人人抢着要。
「人财两得──」她到底在想什么?
她捂起耳朵要他小声些。「你干么咆哮,想要拆店让夹竹桃难看呀!」
「我没有……」咆哮,他只是不敢相信会爱上一个神经特粗的女人。
不过他的沮丧消失在一阵大笑中,沈恋梅口中的夹竹桃正捧腹狂笑,完全失去他平常的高傲、冷峻,像个被鬼附身的疯子。
而四周的人纷纷走避。
第六章
天理不容里灯光正艳。
酣歌热舞,酒香粉浓,金迷纸醉的人们在此寻欢作乐,放开身心尽情享受夜的开始,呼朋引伴地大跳三贴舞自由欢笑。
距离舞池中央稍微偏远的角落是一座吧台,三三两两为听梅唱歌的酒客已等候多时,没人发现一旁尚未上妆的俏丽女孩是谁,只觉有点面熟地当是和男朋友约会的美丽女子。
而谢明艳一如往常地出来露个面调两杯酒,满足女客的「色情」。
不过今天多了个聊天的伴,所以他停留的时间长了些,发酵的笑意快撑破他的肚皮,拚命的忍住装酷,脸皮绷得像谁欠了他一千万没还。
「那个披萨小弟果然不是简单的人物。」他早看出他的非凡气势。
「你认识我们的披萨小弟?」颇为惊讶的一瞟,谢明艳好奇的一问。
「有过一面之缘,在某幢大厦。」山下忍魈不直接说出是什么地方,为保护他的百科全书。
「是联合女子出租大厦吧!我有位非亲非故的亲人住在里面。」眼神一落,他看向在酒吧喝梅子汁的迟顿女孩。
他们不是亲人,可是共同生活了二十几年,所以也算是亲人。
「几楼?」
「十楼。」梅花居。
「我的女人住九楼,瑞香居。」明了个中秘辛的人是不需要多作解释。
「幸会,幸会,天理不容的老板谢明艳。」他主动伸出手一握。
「山下忍魈,曾是杀手。」目前是无业游民。他的希望。
「曾是?」有趣了,那幢大厦住了一堆怪女人,连带着吸引一群奇男子。
真是奇怪的组合。
「你不好奇?」至少会有惊惧之色,但他没有。
「杀手很浪漫吗?如果你知道那幢大厦里有公爵,有黑帮帮主还有美如天仙的刑大队长,是不是会觉得平衡一些?」黑白两道大会串。
难得露出微笑的山下忍魈朝他举杯。「的确是卧虎藏龙,我不过是小芝麻。」
「芝麻含有高养份,比披萨那种垃圾食物高级多了。」他意有所指的瞄瞄差点害他破功的两人。
通常上帝也有错手的时候,给了美貌不一定记得灌脑浆,忙中有错地少安一根神经才使其它神经发育得特别好,粗到可以编网。
他不是很想听那两人的交谈,但是坐得太近的困扰就是不得不听,清晰无比的飘入耳朵里不容拒绝。
世界上睁眼瞎子不少,他身边就有一个。
明明摆在面前的事实硬要拐十八个弯岔开,可笑至极的说出令人捧腹的话,他实在怀疑
「夏小姐」在怀她的时候,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怎么一个狡猾得像滑溜的蛇,一个个性直得似土拨鼠,只会拨土。
什么披萨小子闹双胞,还问人家父亲有没有在外落种,这么天真的想法叫人难以相信她有二十二岁了。
人财两得?
天哪!他受不了,要他不笑真的很难,他的形象……破灭了。
「你八辈子没笑过呀!牙齿有蛀牙就不要丢人现眼,你以为自己笑起来很帅吗?」该死的夹竹桃。
谢明艳笑得直不起腰,一手扶着吧台一手扶着肚子,吓走了不少客人。
「是你的言论非常有意思,老板开心的为你捧场。」真是有趣的处子。
和他那口子是半斤和八两。
沈恋梅看了看多话男子。「你是想容姊的男人,叫什么忍者的。」
「山下忍魈。」没人名字叫忍者,那是对忍者的不敬。
「对啦!对啦!日本人嘛!名字超难记的。」她能记得他名字有四个字就不错了。
「是比披萨小弟难记了些。」山下忍魈似笑非笑的一睨一脸敌意的男子。
「披萨小弟没得罪你吧?」宋沐风宣示主权地将沈恋梅揽入怀中,不让他人有觊觎的机会。
山下忍魈食指轻划眉心表示敬佩。「不容易呀!迷雾中的羊不好抓,分不清东和西都在一个点上。」
「不劳费心,我抓得很牢,谁也别想碰一根羊毛。」只要是男人都有可能是他的敌人。
「祝福你。」山下忍魈干掉杯中白液,脚一落地走向大门。
看人家浓情蜜意,他不免想念家里那本百科全书,抱自己的人好过遭人敌视,他了解爱上那幢大厦住户的心情,她们都是怪得离谱的史前人类。
而且不好追。
「你们在说什么羊不羊,他怎么突然走了?」听说忍什么的检法很好,她很想见识见识。
宋沐风在沈恋梅唇上一啄,拉回她的分心。「男人的事女人不必过问。」
她的心只要留在他身上就好,其它过客用不着关心,包括目前明艳动人的长发老板。
「你以为我爱问呀!我是准备砍了这株夹竹桃。」居然还在笑,他吃了笑豆不成。
「别理他,他是嫉妒我们恩爱,苦中作乐。」他挺想助她一臂之力砍伐无用的的毒花。
夹竹桃具有剧毒。
「恩爱?」沈恋梅以有病的目光看看宋沐风。
他们明明在吵架哪有恩爱,他白天睡太多觉把梦拉到夜晚来作,难怪一口梦话令人毛骨悚然。
看来她得多走两间庙去求佛拜神,以免附在他身上的脏东西换房子改赖上她,她最近已经够倒霉了,不能再楣上加楣。
「我的确嫉妒你被
「人财两得’,我认识一位老中医挺神的,能治疗各种隐疾。」谢明艳一本正经地说,头一甩发丝飘动,俊美无俦得令一干不死心的女客为之倾倒。
但他这种行为在某人眼中是卖弄风骚,需要「夏小姐」再调教调教以免翻墙找妹妹。
眼皮为之一抽的宋沐风笑不达眼。「原来你的隐疾是老中医医好的。」
换谢明艳嘴角抽动了。「你长得真像披萨小弟,会不会你就是披萨小弟乔装来诱拐我家的妹妹。」
「她不是你的妹妹。」
「别叫我妹妹──」
一低咆,一高吼,抗议他的不当称谓。
谢明艳如一座山未动声色地清洗杯子,既不看一脸酸味的男子,也不瞧满脸怒意的小梅子,安于本份的做着自己的工作。
自从被他不老的爱人包养之后,口沫相濡的结果是变得和她一样没良心,为求自己快乐不管他人死活,像株夹竹桃。
他爱他的爱人,也喜欢PUB的工作,他们同样带给他家的感觉,所以他选择拥有他们,飞蛾扑火般地成为爱人的地下情人。
「恋恋,你给我离他远一点。」头号危险人物。
「恋恋?」谢明艳发出古怪的吞涎声,像是在笑。
沈恋梅先瞪了他一眼再看向宋沐风。「你要我离‘饭碗’远一点?」
办、不、到。
「你喜欢唱歌可以唱给我一个人听,我会为你建一座大舞台。」让他人无法再窥见她的美丽。
「自私。」胆子够大,敢在他的面前抢PUB的台柱。
「你有病别拖着我一起死,我要一座大舞台干什么,当墓地呀!」她口没遮拦的诅咒自己。
喜欢唱歌是一回事,她不会为了歌唱事业把自己卖了,纯粹是把好歌喉唱予知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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