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律师(警界四枭系列之二)(1)
作者:寄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流氓律师(寄秋)
都是这个杀千刀的黑心魔鬼害的,
要不是他耍贱招、趁机找碴,
自己哪会沦落到当他的保镳,
被迫保护流氓律师就让她呕到快吐血了,
这家伙竟还规定她必须服装仪容整齐,
且才踏进他那可与样品屋媲美的房子,
这人就为了洗澡的事和她大动干戈,
甚至不惜点火启动洒水系统逼她就范,
难道没人告诉这个有超级洁癖的男人,
寒组长她生平最讨厌沐浴、更衣吗?
很好,这下他们的老鼠冤结到下辈子了,
既然他这么不识相,就别怪她太过狠毒,
警界四枭的邋遢女向来报仇不手软,
会走动的垃圾制造机可不是浪得虚名……
序
随便聊聊寄秋
每年大年初一或初二,秋仔跟秋妈一定会上庙里安太岁、点光明灯,保一家老少一年平安健康赚大钱。
今年也不例外,抱了一堆钱去进献。
因为搬家的缘故,和大牛弟没住一起,围完炉只在原先的家待了一晚,打了一夜麻将小赢了几百块,算是今年开春以来的一大好事。
隔天也就睡到下午两、三点才起床,不过仍被一家子人笑,因同样熬夜的牛弟牛妹不到中午就起来,生龙活虎得不像懒人秋一样爱赖床。
以往到庙里只有秋仔和婢女妈,这次多了三个小拖油瓶,也就是秋仔爱跟路的小侄女和那对快管不住的双胞胎侄子。
唉!明明不是秋仔生的,为什么要背一身「儿女」债呢?难不成是上辈子欠他们的。
重点在于秋仔请庙方人员填写资料,秋仔人小鬼大的侄女说了以下的话——
「姑,安太岁为什么给钱?神明不是保佑人吗?为什么神仙也这么爱钱?」
当时秋仔好尴尬呀!恨不得把她的嘴缝起来,而庙里的填写人员也笑得很不自在,不知道该如何向「无知」小鬼解释。
既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同样的道理也适用在神身上,想要别人帮忙总要付出一点代价,天上的神也是由人修成的,多多少少沿袭人死要钱的毛病。
应该是这样吧!神仙拟人化。
在我们这边安太岁或点光明灯一位是五百块,不晓得别处是否如此,但以一年的电费来计算是差不多,毕竟要点上三百六十五天、日夜无休。
信仰是求一个心安,秋仔一家共花七千五百块求心安,贵得好奢侈呀!可是又不能跟神讨价还价,这是公定价,数年不变。
何况秋仔还抱回两箱又三瓶的花生油,就……算了。神明万万岁,永保安康。
第一章
「……根据民法第九百四十七条有云,占有乃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力之一种状态,占有人主张时效上之利益,必其占有并未间断,始得就占有开始之日起连续计算……亦必后占有人为前占有人之合法继承人时,始得为之。」
「……也就是说,民法赋予我当事人拥有合法继承权,得以就所有土地做出分割、买卖之行为,旁人无权干涉他对自身财产的处置……」
法院内咒骂声四起,嘘声此起彼落,似乎在抗议司法不公,法律偏袒有钱人,无视弱势族群为求生存的吶喊。
但是由于对方辩护律师的振振有词,以及善用律法中的民法条文,局势一面倒地偏向强权的一方,使得公辩律师欲振乏力。
金钱可以腐蚀人心,同时也能买到正义和公理,当太阳的光芒逐渐消退,黑暗的力量则慢慢成形,筑成一道无形的墙阻隔人性的存在。
在法官敲下法槌宣判告诉人告诉不成立,由被告获得全盘性胜利时,轰然的失望声也随之响起,不敢相信这是大家所维护的真理。
一句不成立等于宣判无数无依老人的死刑,他们目前所暂住的庇护所势必遭到拆除,图利以黑社会起家的营造商。
「恭喜了,流氓律师,又一次大获全胜,请问你有什么感言?」
一台不菲摄影机对准步出法院门口的俊傲男子,穿着三件式套装的女记者一马当先地冲上前,将银色麦克风往前一送。
「流氓律师」这名词可不是一种赞美,光是流氓二字就会让人联想到满身刺青的黑社会老大,身边一堆小弟鱼肉乡民,无恶不做。
而这位年轻的律师界精英却是恶名远播、人皆唾弃的文明流氓。
或者说他是知识教育下的智能投机客,高明的犯罪从犯,甚至是目前犯罪率节节升高的主凶,他助长了犯罪者一再逞凶的气焰,严重导致警界士气低落。
原因无他,只因这位从未有过败诉纪录的大律师只为钱打官司,谁出的价位高他便为谁效力,不管对方是否罪大恶极。
站在司法的殿堂上,他像一头凶猛的灰狼,专以别人的弱点进行攻击,从不留情只为了赢,别人的哀嚎和死活皆与他无关。
他可以为了赢得官司而对受害者进行精神迫害,挖掘出他们不幸的过往或不堪的过去加以抨击,逼得他们彻底崩溃而送进疗养院治疗。
诸如此类的恶行罄竹难书,偏又不受法律制裁,因为他深谙法律漏洞,游走法律边缘,行径嚣狂如司法已亡的流氓,因而有了「流氓律师」的称谓。
「我只能说司法是公平的,给予我的当事人充份的人权保障,不被宵小夺去他应得的权益。」
「那么那些无力自助的弱势团体怎么办?他们活该被赶到街上挨寒受冻,无处安身吗?」女记者言词严厉的追问。
男子面无愧色地朝摄影机挥挥手。「我只是一个律师,并非圣人,老人的安置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我是安份守己的纳税人,希望社会局的工作人员能妥善运用我所缴纳的每一分钱。」
律师份内之事就是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其他的后续动作由他们私下解决,他不负责善后事宜。
「谁无父母,谁无子女,你难道没有一丝怜悯心,还为虎作伥地让一群无谋生能力的老人流离失所。」简直冷血至极。
「这样不行哦!记者小姐的言论有人身攻击之嫌,颇失新闻从业人员报导的公平性,妳下会希望和我对簿公堂吧。」他笑着扬扬眉,帅气地在眉间一划,行了个一个军礼。
「东方律,你没有心。」根本是魔鬼化身。
「多谢称赞,妳不是第一个发现这秘密的人,我会把它当成一颗红星记在行事历上。」他当说了个笑话地朝她眨眨眼。
要心何用,可没人同情他三餐不济时该吃什么,只会给他白眼叫他滚远些,不要弄脏他们的地方。
东方律的脸上溢着谦逊的微笑,可眼中却噙着愤世嫉俗的冷诮,似在嘲笑世人对生命的重视,天真而无知地不懂人一出生就是个不对等的开始。
他何必要可怜那些没地方住的孤苦老人,说不定他们年轻时也干尽一些伤天害理、抛妻弃子的事,所以晚年凄楚,得不到家人的照料。
这叫报应,人总要为曾做过的事付出代价,贫苦交加便是上苍给予的惩罚。
「东方,真不赖喔!你又帮了我一次忙。」这下子他又能净赚好几亿。
脑满肠肥的中年男子排开一群记者朝他走去,一双金光闪闪的肥手往他肩头一搭,看来与他十分熟稔地笑咧一口金牙。
犹如怀胎七月的啤酒肚,配上腕间的百万钻表,口里还嚼着台湾口香糖——槟榔,流里流气的模样就像嫖赌兼营的暴发户。
虽然一身精致的名牌服饰,西装笔挺像个成功的企业人士,可是骨子里散发的草莽气息仍瞒不了人的,一看就知道是黑金世家。
「周董客气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是我份内该做的事。」东方律不着痕迹地移开身子,笑得很假地和记者朋友打招呼。
因为他是有洁癖的人,非常严重的洁癖,不喜任何人随意碰触他。
流氓律师(寄秋)
都是这个杀千刀的黑心魔鬼害的,
要不是他耍贱招、趁机找碴,
自己哪会沦落到当他的保镳,
被迫保护流氓律师就让她呕到快吐血了,
这家伙竟还规定她必须服装仪容整齐,
且才踏进他那可与样品屋媲美的房子,
这人就为了洗澡的事和她大动干戈,
甚至不惜点火启动洒水系统逼她就范,
难道没人告诉这个有超级洁癖的男人,
寒组长她生平最讨厌沐浴、更衣吗?
很好,这下他们的老鼠冤结到下辈子了,
既然他这么不识相,就别怪她太过狠毒,
警界四枭的邋遢女向来报仇不手软,
会走动的垃圾制造机可不是浪得虚名……
序
随便聊聊寄秋
每年大年初一或初二,秋仔跟秋妈一定会上庙里安太岁、点光明灯,保一家老少一年平安健康赚大钱。
今年也不例外,抱了一堆钱去进献。
因为搬家的缘故,和大牛弟没住一起,围完炉只在原先的家待了一晚,打了一夜麻将小赢了几百块,算是今年开春以来的一大好事。
隔天也就睡到下午两、三点才起床,不过仍被一家子人笑,因同样熬夜的牛弟牛妹不到中午就起来,生龙活虎得不像懒人秋一样爱赖床。
以往到庙里只有秋仔和婢女妈,这次多了三个小拖油瓶,也就是秋仔爱跟路的小侄女和那对快管不住的双胞胎侄子。
唉!明明不是秋仔生的,为什么要背一身「儿女」债呢?难不成是上辈子欠他们的。
重点在于秋仔请庙方人员填写资料,秋仔人小鬼大的侄女说了以下的话——
「姑,安太岁为什么给钱?神明不是保佑人吗?为什么神仙也这么爱钱?」
当时秋仔好尴尬呀!恨不得把她的嘴缝起来,而庙里的填写人员也笑得很不自在,不知道该如何向「无知」小鬼解释。
既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同样的道理也适用在神身上,想要别人帮忙总要付出一点代价,天上的神也是由人修成的,多多少少沿袭人死要钱的毛病。
应该是这样吧!神仙拟人化。
在我们这边安太岁或点光明灯一位是五百块,不晓得别处是否如此,但以一年的电费来计算是差不多,毕竟要点上三百六十五天、日夜无休。
信仰是求一个心安,秋仔一家共花七千五百块求心安,贵得好奢侈呀!可是又不能跟神讨价还价,这是公定价,数年不变。
何况秋仔还抱回两箱又三瓶的花生油,就……算了。神明万万岁,永保安康。
第一章
「……根据民法第九百四十七条有云,占有乃对于物有事实上管领力之一种状态,占有人主张时效上之利益,必其占有并未间断,始得就占有开始之日起连续计算……亦必后占有人为前占有人之合法继承人时,始得为之。」
「……也就是说,民法赋予我当事人拥有合法继承权,得以就所有土地做出分割、买卖之行为,旁人无权干涉他对自身财产的处置……」
法院内咒骂声四起,嘘声此起彼落,似乎在抗议司法不公,法律偏袒有钱人,无视弱势族群为求生存的吶喊。
但是由于对方辩护律师的振振有词,以及善用律法中的民法条文,局势一面倒地偏向强权的一方,使得公辩律师欲振乏力。
金钱可以腐蚀人心,同时也能买到正义和公理,当太阳的光芒逐渐消退,黑暗的力量则慢慢成形,筑成一道无形的墙阻隔人性的存在。
在法官敲下法槌宣判告诉人告诉不成立,由被告获得全盘性胜利时,轰然的失望声也随之响起,不敢相信这是大家所维护的真理。
一句不成立等于宣判无数无依老人的死刑,他们目前所暂住的庇护所势必遭到拆除,图利以黑社会起家的营造商。
「恭喜了,流氓律师,又一次大获全胜,请问你有什么感言?」
一台不菲摄影机对准步出法院门口的俊傲男子,穿着三件式套装的女记者一马当先地冲上前,将银色麦克风往前一送。
「流氓律师」这名词可不是一种赞美,光是流氓二字就会让人联想到满身刺青的黑社会老大,身边一堆小弟鱼肉乡民,无恶不做。
而这位年轻的律师界精英却是恶名远播、人皆唾弃的文明流氓。
或者说他是知识教育下的智能投机客,高明的犯罪从犯,甚至是目前犯罪率节节升高的主凶,他助长了犯罪者一再逞凶的气焰,严重导致警界士气低落。
原因无他,只因这位从未有过败诉纪录的大律师只为钱打官司,谁出的价位高他便为谁效力,不管对方是否罪大恶极。
站在司法的殿堂上,他像一头凶猛的灰狼,专以别人的弱点进行攻击,从不留情只为了赢,别人的哀嚎和死活皆与他无关。
他可以为了赢得官司而对受害者进行精神迫害,挖掘出他们不幸的过往或不堪的过去加以抨击,逼得他们彻底崩溃而送进疗养院治疗。
诸如此类的恶行罄竹难书,偏又不受法律制裁,因为他深谙法律漏洞,游走法律边缘,行径嚣狂如司法已亡的流氓,因而有了「流氓律师」的称谓。
「我只能说司法是公平的,给予我的当事人充份的人权保障,不被宵小夺去他应得的权益。」
「那么那些无力自助的弱势团体怎么办?他们活该被赶到街上挨寒受冻,无处安身吗?」女记者言词严厉的追问。
男子面无愧色地朝摄影机挥挥手。「我只是一个律师,并非圣人,老人的安置问题应该由政府出面,我是安份守己的纳税人,希望社会局的工作人员能妥善运用我所缴纳的每一分钱。」
律师份内之事就是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其他的后续动作由他们私下解决,他不负责善后事宜。
「谁无父母,谁无子女,你难道没有一丝怜悯心,还为虎作伥地让一群无谋生能力的老人流离失所。」简直冷血至极。
「这样不行哦!记者小姐的言论有人身攻击之嫌,颇失新闻从业人员报导的公平性,妳下会希望和我对簿公堂吧。」他笑着扬扬眉,帅气地在眉间一划,行了个一个军礼。
「东方律,你没有心。」根本是魔鬼化身。
「多谢称赞,妳不是第一个发现这秘密的人,我会把它当成一颗红星记在行事历上。」他当说了个笑话地朝她眨眨眼。
要心何用,可没人同情他三餐不济时该吃什么,只会给他白眼叫他滚远些,不要弄脏他们的地方。
东方律的脸上溢着谦逊的微笑,可眼中却噙着愤世嫉俗的冷诮,似在嘲笑世人对生命的重视,天真而无知地不懂人一出生就是个不对等的开始。
他何必要可怜那些没地方住的孤苦老人,说不定他们年轻时也干尽一些伤天害理、抛妻弃子的事,所以晚年凄楚,得不到家人的照料。
这叫报应,人总要为曾做过的事付出代价,贫苦交加便是上苍给予的惩罚。
「东方,真不赖喔!你又帮了我一次忙。」这下子他又能净赚好几亿。
脑满肠肥的中年男子排开一群记者朝他走去,一双金光闪闪的肥手往他肩头一搭,看来与他十分熟稔地笑咧一口金牙。
犹如怀胎七月的啤酒肚,配上腕间的百万钻表,口里还嚼着台湾口香糖——槟榔,流里流气的模样就像嫖赌兼营的暴发户。
虽然一身精致的名牌服饰,西装笔挺像个成功的企业人士,可是骨子里散发的草莽气息仍瞒不了人的,一看就知道是黑金世家。
「周董客气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是我份内该做的事。」东方律不着痕迹地移开身子,笑得很假地和记者朋友打招呼。
因为他是有洁癖的人,非常严重的洁癖,不喜任何人随意碰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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