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的天菜(指富为婚之一)(45)
作者:寄秋
“再说‘我爸’你等着再挨一顿拳头。”而她一点也不同情他,男人要揍才会乖。
苗秀芝已经有七个月大的身孕,肚子圆滚滚的往外挺,羊膜穿剌已验出是男婴,长得很健康,四肢不缺。
为了不让孩子一出生就冠上私生子的名号,她和祈煜翔一个月前已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等生完孩子恢复身材才补办婚宴,婚礼和满月酒一起办。
可是两人都忘了将此事知会彼此的父母,远在加拿大的祈家二老气得打电话回来骂儿子,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苗家老爸则是更直接的“问候”他,一拳头往他脸上挥去。
所有的错都是男人的错,身为孕妇的苗秀芝一点也没错,怀着孩子的妈妈最大,忘东忘西也是正常的。
“是,是‘岳父大人’,爸的脾气跟你如出一辙,不知道我们这一个像谁。”遗传基因真可怕,岳父与老婆都很暴力。
“当然像我才不会吃亏,拳头硬不怕被欺负,要是和你一样心软、耳根软,那还让不让人活?”到时她光管一大一小就会老十岁,心力交瘁。
祈煜翔俯在老婆耳边贼笑。“下面硬就好。”
“不要脸,你羞不羞!”她没好气的推开他,脸颊羞红,像自家种的红樱桃。
“不羞不羞,要脸皮怎么追得到老婆,老婆,我最爱你了!”他像个顽皮的男孩死缠着妻子,在她颊边偷香。
“好,我也爱你,你不要一直抱着我,很热。”她都热出汗了,怀着孩子体温比较高。
“敷衍。”他故作埋怨,改伸手扶着她后腰。
“你看这棵树像不像一把撑开的伞,在树下乘凉,听蝉声最舒服了。”她直接转移话题,不理他,考虑着下次要搬张凉椅来睡个午觉。
说到伞,祈煜翔想到他要看的情人伞。“我们当年的刻字在哪里?”
“呃……刻字?”她有些心虚的低下头。
“老婆,你的表情怪怪的。”该不会不是这棵龙眼树,她诳了他?
“那个……就……我们上次吵架,我越看它越不顺眼,想说都分手了还留着做什么,就拿刀把你的名字刮掉,实在刮得手酸,一气之下……呃,就用火烧……”
“什么,用火烧!”他往龙眼树身躯一瞧,果然往上在两公尺处看到烧焦的树皮。
“烧得不干净,隐隐约约还看得到歪斜的字迹……啊!祈煜翔,你要干什么?上面的龙眼还没熟,摘下来也不能吃。”都几岁的人还爬树。
“谁说我要摘龙眼,我把名字刻深点,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瞧见。”他取出挂在钥匙圈上的万用刀,照着模糊的幼时字迹一刀一刀刻划,还在伞下多画个小人儿,以箭头指出此为小苗,也就是他未出世的儿子。
一家三口在情人伞下,一生一世不分离。
“笨蛋。”她眼眶微热,笑着一睇。
祈煜翔大笑着往下跳,一把抱住老婆。“笨蛋一家人。”
“不知道高茵琦怎么了?”自己过得太幸福,总难免会想到曾经的小碎石。
一提到高茵琦,他眼中流露遗憾。“知道我不可能照顾她后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了,听说跟了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到了澳洲,当他的情妇。”
她心狠的程度叫他傻眼,还说那孩子是他害死的,因为他不肯提供一年两千万的金钱资助,所以她养不活孩子,孩子必须要死。
想想他为了她做了多少傻事,还差点和亲亲老婆闹翻,实在是不值得,教人懊恼万分。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我们无法阻止人心的贪婪。”她要钱,要富贵,要奢华的人生,要得太多。
“说到贪婪,你真的舍得……”祈煜翔话还没说完,远远就传来女子的咒骂声。
“好你个苗小霸,好你个大老板,狼狈为奸的夫妻,你们吃人不吐骨头呀!三、四亿的土地说要捐出去做公益,你们要捐就捐干么登记在我名下?!身为地主的我只能看不能用,你们还用公司的名义盖了儿童与老人的什么中心,让生活困苦的儿童和老人有免费的三餐吃。
“那我呢?我有什么?挂个名誉董事之名还无薪,让我做义工还没钱领,我诅咒你们以后生的儿子顽皮又捣蛋,是不听话的败家子,把你们的财产全部败光--”李文雅愤怒的冲了过来,一路抱怨个不停。
苗秀芝与祈煜翔相视一笑,假装没听见她的咆哮声,两人往树后一闪避开她,深情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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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 寄秋
那天邻居小弟结婚,秋也去参加了喜宴,却发现其中的辈分很难区分。
因为秋和新郎爸爸相差十岁左右,平时相处就像兄弟姊妹一般,秋在心里也当他是大哥看待,所以平常也都叫他大哥。
其中大哥最大的小孩大概小秋十岁左右,他叫我姊姊,而最小的老四出生时秋也抱过,他也跟老大一样喊秋姊姊。
然后,那位大哥的弟弟生了两子一女,老大上高^5-- - ^的是小学,大的跟他堂哥堂姊一样叫秋姊姊,但小的那一个跟秋的双胞胎侄子同班,他喊的是姑姑。
所以辈分就乱了。不过算了,大家高兴就好,没差啦!
这是大哥家第三次办小孩的婚事,前两个是女儿(婷、莲,要幸福喔!〕,这一次是老三家家(小名〕!
新娘子是小时候移民到加拿大又回来念书的侨生,男方家属和女方家属有极大的差别,让秋在婚礼上看了差点笑出声。
先声明,秋住的是乡下地方,崇尚的也是“办桌”文化,五十桌酒席就摆在门口的长巷,搭了棚子,前后路用路障挡住,总铺师就在旁边的小棚子料理和出菜。
只是啊,秋前前后后参加过不少婚礼,第一次看到有三对伴郎、伴娘引导,新娘子的父亲带着女儿走红毯,交给走在最前头,有点兴奋过头的新郎。(家家真的很兴奋,一直笑得脸红红,让秋觉得真的太可爱了。〕
其实秋看到女方的亲属时,脑中自然浮现出他们坐在餐厅、手持红酒的场景,
尤其是当天新娘的爸爸穿的是燕尾服,给我第一印象就是首席指挥家。
但穿得如此正式的他们竟然坐在路边吃办桌,还真的有点格格不入,秋有种新娘爸爸受委屈的感觉。(笑)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菜色也好到没话说,有龙胆石斑和铸龙鱼耶,秋一拉鱼头还有龙筋喔,真是稀奇!
秋的脸皮也是厚的,仗着新郎打小叫秋“姊姊”的情分上,拉住他要小礼物。
“好啦,姊姊,等一下我再拿给你,我要是醉了你之后要提醒我喔,我再拿到你家给你。”
秋也有点小卑鄙,干脆“提醒”他姊姊,叫她帮秋记住,小礼物、小礼物……嘿嘿,秋也有!
可是家家啊,你都念完博士班了,为什么看起来还像十五、六岁的小朋友啊?这样姊姊情何以堪。
【全文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苗秀芝已经有七个月大的身孕,肚子圆滚滚的往外挺,羊膜穿剌已验出是男婴,长得很健康,四肢不缺。
为了不让孩子一出生就冠上私生子的名号,她和祈煜翔一个月前已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等生完孩子恢复身材才补办婚宴,婚礼和满月酒一起办。
可是两人都忘了将此事知会彼此的父母,远在加拿大的祈家二老气得打电话回来骂儿子,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苗家老爸则是更直接的“问候”他,一拳头往他脸上挥去。
所有的错都是男人的错,身为孕妇的苗秀芝一点也没错,怀着孩子的妈妈最大,忘东忘西也是正常的。
“是,是‘岳父大人’,爸的脾气跟你如出一辙,不知道我们这一个像谁。”遗传基因真可怕,岳父与老婆都很暴力。
“当然像我才不会吃亏,拳头硬不怕被欺负,要是和你一样心软、耳根软,那还让不让人活?”到时她光管一大一小就会老十岁,心力交瘁。
祈煜翔俯在老婆耳边贼笑。“下面硬就好。”
“不要脸,你羞不羞!”她没好气的推开他,脸颊羞红,像自家种的红樱桃。
“不羞不羞,要脸皮怎么追得到老婆,老婆,我最爱你了!”他像个顽皮的男孩死缠着妻子,在她颊边偷香。
“好,我也爱你,你不要一直抱着我,很热。”她都热出汗了,怀着孩子体温比较高。
“敷衍。”他故作埋怨,改伸手扶着她后腰。
“你看这棵树像不像一把撑开的伞,在树下乘凉,听蝉声最舒服了。”她直接转移话题,不理他,考虑着下次要搬张凉椅来睡个午觉。
说到伞,祈煜翔想到他要看的情人伞。“我们当年的刻字在哪里?”
“呃……刻字?”她有些心虚的低下头。
“老婆,你的表情怪怪的。”该不会不是这棵龙眼树,她诳了他?
“那个……就……我们上次吵架,我越看它越不顺眼,想说都分手了还留着做什么,就拿刀把你的名字刮掉,实在刮得手酸,一气之下……呃,就用火烧……”
“什么,用火烧!”他往龙眼树身躯一瞧,果然往上在两公尺处看到烧焦的树皮。
“烧得不干净,隐隐约约还看得到歪斜的字迹……啊!祈煜翔,你要干什么?上面的龙眼还没熟,摘下来也不能吃。”都几岁的人还爬树。
“谁说我要摘龙眼,我把名字刻深点,让我们的子子孙孙都瞧见。”他取出挂在钥匙圈上的万用刀,照着模糊的幼时字迹一刀一刀刻划,还在伞下多画个小人儿,以箭头指出此为小苗,也就是他未出世的儿子。
一家三口在情人伞下,一生一世不分离。
“笨蛋。”她眼眶微热,笑着一睇。
祈煜翔大笑着往下跳,一把抱住老婆。“笨蛋一家人。”
“不知道高茵琦怎么了?”自己过得太幸福,总难免会想到曾经的小碎石。
一提到高茵琦,他眼中流露遗憾。“知道我不可能照顾她后就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了,听说跟了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到了澳洲,当他的情妇。”
她心狠的程度叫他傻眼,还说那孩子是他害死的,因为他不肯提供一年两千万的金钱资助,所以她养不活孩子,孩子必须要死。
想想他为了她做了多少傻事,还差点和亲亲老婆闹翻,实在是不值得,教人懊恼万分。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我们无法阻止人心的贪婪。”她要钱,要富贵,要奢华的人生,要得太多。
“说到贪婪,你真的舍得……”祈煜翔话还没说完,远远就传来女子的咒骂声。
“好你个苗小霸,好你个大老板,狼狈为奸的夫妻,你们吃人不吐骨头呀!三、四亿的土地说要捐出去做公益,你们要捐就捐干么登记在我名下?!身为地主的我只能看不能用,你们还用公司的名义盖了儿童与老人的什么中心,让生活困苦的儿童和老人有免费的三餐吃。
“那我呢?我有什么?挂个名誉董事之名还无薪,让我做义工还没钱领,我诅咒你们以后生的儿子顽皮又捣蛋,是不听话的败家子,把你们的财产全部败光--”李文雅愤怒的冲了过来,一路抱怨个不停。
苗秀芝与祈煜翔相视一笑,假装没听见她的咆哮声,两人往树后一闪避开她,深情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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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秋和新郎爸爸相差十岁左右,平时相处就像兄弟姊妹一般,秋在心里也当他是大哥看待,所以平常也都叫他大哥。
其中大哥最大的小孩大概小秋十岁左右,他叫我姊姊,而最小的老四出生时秋也抱过,他也跟老大一样喊秋姊姊。
然后,那位大哥的弟弟生了两子一女,老大上高^5-- - ^的是小学,大的跟他堂哥堂姊一样叫秋姊姊,但小的那一个跟秋的双胞胎侄子同班,他喊的是姑姑。
所以辈分就乱了。不过算了,大家高兴就好,没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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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子是小时候移民到加拿大又回来念书的侨生,男方家属和女方家属有极大的差别,让秋在婚礼上看了差点笑出声。
先声明,秋住的是乡下地方,崇尚的也是“办桌”文化,五十桌酒席就摆在门口的长巷,搭了棚子,前后路用路障挡住,总铺师就在旁边的小棚子料理和出菜。
只是啊,秋前前后后参加过不少婚礼,第一次看到有三对伴郎、伴娘引导,新娘子的父亲带着女儿走红毯,交给走在最前头,有点兴奋过头的新郎。(家家真的很兴奋,一直笑得脸红红,让秋觉得真的太可爱了。〕
其实秋看到女方的亲属时,脑中自然浮现出他们坐在餐厅、手持红酒的场景,
尤其是当天新娘的爸爸穿的是燕尾服,给我第一印象就是首席指挥家。
但穿得如此正式的他们竟然坐在路边吃办桌,还真的有点格格不入,秋有种新娘爸爸受委屈的感觉。(笑)
婚礼进行得很顺利,菜色也好到没话说,有龙胆石斑和铸龙鱼耶,秋一拉鱼头还有龙筋喔,真是稀奇!
秋的脸皮也是厚的,仗着新郎打小叫秋“姊姊”的情分上,拉住他要小礼物。
“好啦,姊姊,等一下我再拿给你,我要是醉了你之后要提醒我喔,我再拿到你家给你。”
秋也有点小卑鄙,干脆“提醒”他姊姊,叫她帮秋记住,小礼物、小礼物……嘿嘿,秋也有!
可是家家啊,你都念完博士班了,为什么看起来还像十五、六岁的小朋友啊?这样姊姊情何以堪。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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