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家小情妇(恋爱失物招领处之一)(2)
作者:寄秋
“晨晨喔!你干么浪费钱打手机,楼上楼下而已,你喊一声我就听见了,才想说哪来的沈小姐,我们村里姓沈的人并不多……”
热心助人的沈助本完全不懂什么叫“家丑不外扬”,甚至宠女儿宠到不管她做什么都引以为傲,乐与人分享她的生活琐事。
终于受不了的沈舒晨抓著鸟窝头,趿著一双的蓝白拖冲下楼,火大地关掉广播器。
沈家的房子类似日式建筑有一、二楼的结构,在村里算是有钱人的那一种,田地多,房舍大,远远望去像乡间民宿,美观兼具实用性。
一楼的大客厅有三十几坪,常常有村民来此找村长伯泡茶聊天,而厨房也不小,紧连著餐厅,把别人事当自个事的沈助本三不五时带“朋友”回来用餐,有时一开饭十来个跑不掉。
没办法,失业的人太多了,过不下去的街坊邻居比比皆是,只要他有一口饭就不忍心其他人挨饿,老打著请客为由纾解村民经济上的贫困,顺便叫人带些米呀、猪肉的回家。
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实在过繁,村长太太便把书房改成夫妻俩睡房,将二楼空间全留给唯一的女儿,怕吵到她。
“哎呀呀!我还有事要广播,你怎么把电源给关了,你阿水伯的斗笠不见了,我刚要发动全村找一找,他戴了十几年,多少有感情……”不行、不行,村仔的牛不知道有没有跑到旺仔的菜园偷吃高丽菜,他要再广播一下,叫大家看紧点。
沈舒晨地拔掉插头,再用睡眠不足的红眼睛一瞪。“爸!你看到我的黑眼圈了没?”
一开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沈助本吓得跳起来。“啊!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感冒了吗?快来喝澎大海,治治你的烧声。”
“只要让我睡饱了,我什么事都没有。”她张大红肿的双眼,想引起父亲的愧疚心。
“还睡,都快中午了,赶快去洗脸、刷牙,要吃中饭了,别再赖床,都几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老要人跟前跟后的叮咛。
“爸!我的工作本来就……”日夜颠倒。
一提到她的工作,沈助本又忍不住唠叨。“那哪是工作呀!瞧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子,以前在台北当个秘书不是挺好的,干么突然辞职?我和你妈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拔到大学毕业不是让你虐待自个,老窝在房里不出门会闷出病,我看你当你妈的助理,一起去‘阿霞灶脚’煮饭烧菜……”
沈舒晨的职业在一般人眼中不算一份工作,既无劳健保又无年终奖金,更别提什么退休制度了,纯“手工”,毫无保障,收入不定,按件计酬,常常把自己累个半死却不一定得到对等报酬率。
唯一的好处是自由,不用上下班赶著打卡,不必看老板脸色做事,随心所欲地想什么时候工作就什么时候工作,时间由自己掌控。
只不过有利亦有弊,她若偷懒不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等于没有钱,口袋空空就养不起儿子……
被父亲推进浴室洗脸刷牙的沈舒晨蓦地一怔,慢半拍的想起遭到“遗弃”甚久的儿子,神色茫然地望著镜中清爽的清丽面容。
“爸!小肉丸呢!妈又带他到庙口的活动中心吗?”老妈最爱带小孙子四处献宝,活似她多会养孩子,养得白白胖胖又聪明伶俐。
每个礼拜天,王美霞女士会在村里月下老人庙的活动中心,教一些婆婆妈妈练瑜珈和皮拉提斯,顺便接受别人对她好身材的赞美。
“你的日子过糊涂了是不是?你妈上台北录影了,她昨晚不是炖好了你爱吃的花生猪脚,叫你一定要记得吃。”怕老婆……呃!是老婆不怕他的沈助本不忘老婆交代的事情,一锅冒著热气的花生炖猪脚端上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地喋喋不休。
“我告诉你呀!咱们红线村民风最淳朴了,那个什么天霸集团的想来买土地做开发案,我想都不想的拒绝他们……”来再多次也没用,他反对到底。
“天霸集团”沈舒晨忽地张大眼,神色恍惚地松开手中的漱口杯。
天霸集团、天霸集团……回音似的声响不断在脑海中回荡,起雾的圆形镜面上浮起一张俊逸绝伦的男人面孔,噙著狂妄霸气的冷冽喊她︱
“晨晨,你要在里头待到几时,老爸尿急呀!”不会又在马桶上睡著了吧!
晨晨,是的,他总是倨傲地扬笑,以不可一世的姿态低唤她的小名,幽深的黑眸中承满对她的爱意和宠溺,不时火热地盯著她不放,仿佛要一口吃了她……
不,不能再想了,她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无法相守,他们爱过一回也就足够了,多想只会令自己难过。
掬起一把冷水往脸上一泼,沈舒晨的双肩微微颤动,她强压抑住以往的记忆,不敢再去回想,泛红的眼眶有著不堪回首的沉痛。
吸了吸鼻,她对著镜子中的自己打气,佯装不受往事影响地扬著一抹笑。
只是,有著不正常白皙的笑容是那么委屈,令人心疼,仿佛失巢的母鸟,找不回年少曾有的纯真和无邪。
“看看你,一脸无精打彩的样子,想找你去拉布条抗议都不成,好好的女孩也不找个正经的工作做做,就算你不工作,我沈助本会少你一口饭吃吗?”瞧瞧多揪心呀!瘦得不长肉,风一吹就飘走了。
“爸!我上楼睡个回笼觉……”精神委靡、战斗力锐减的沈舒晨打了个哈欠,一副懒样。
看到女儿的不上进,沈助本没好气地踩住她拖鞋。“不用找你儿子吗?八成又去了那里。”
“哪里……喔!那里。”她表情先是迷惘,继而困惑。
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怎么老往那里钻,没瞧他腻过。
“还不去找回来,你这当妈的一点责任感也没有,想当年……”
一上了年纪就喜欢回想当年,仍带困意的沈舒晨一听到父亲又开始“落落长”的当年种种,当下如雷灌顶,什么精神都提了上来,故做缓慢,其实走得很快地往外冲。
她并不怕念,有父母的孩子最幸福,当初若非爸妈展开双手包容她,给予无私的宠爱,以母鸡护小鸡的方式挡住村里的流言蜚语,她也没有勇气生下世人所不容的儿子,更遑论是带大他。
亲恩大过天,因为有他们,她才能无风无雨的度过每一天,做著自己想做的事,过著平静无波的生活。
可是……唉!怎么日子越过越无力了,老是觉得烦,卡稿的痛苦谁人知。
二十八岁的沈舒晨有不错的文学底子,误打误中的成了罗曼史作家,虽然她胸无大志,只想写来自娱,不过人有一失必有一得,莫名其妙地大受欢迎,短短几年间变成当红的畅销天后。
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事,同时也让她有了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正当她一边恍神,一边走在长满杂草的田埂上,几辆少见的高级轿车从远处快速驶近,呼啸而过进入刚铺上柏油的红线村。
蓦地,一张冷峻脸孔掠过眼前,窗户半降的车内有个男人抬起头,气势凛冽地朝前望去,车窗外,一双秋水眸子霎时染上错愕、惊惶又害怕的情绪。
“是他不,不会的,应该是太阳太大了,我眼花了。”
“像。”
“好像。”
“真的很像。”
“简直是一模一样嘛!”
“对呀!只差尺寸不同而已,根本是父子。”
“人人这下可要开心了,他老爸终于迷途知返,要来领他回家了。”
“不过这个男人也未免太狠心了,居然忍心抛弃这么可爱的孩子,穿得体面有什么用,还不是人面兽心,村长伯的女儿肯定是被骗失身。”
“就是嘛!还有脸回来找儿子,换成是我早羞愧得自杀了……”
一下车,踏上满布绿意的土地,罗劭然先听到一阵不算小的抽气声,而后是一道道不友善的目光,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对著他的方向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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