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剎朱雀(京华四贝勒之一)(9)

作者:寄秋


摘叶掠魄,扬瓣抹魂,此人的内力深不可测,就算是他也尚未达到如此炉火纯青的境界,真叫人不由得发出敬语。

但是无来由得忧心拢上他眉头,这样的人实力十分可怕,杀人仅在一瞬间,若是敌人……他不敢想象自己是否有胜算,一朵芍药——倏然,一抹似曾相识的身影在珠玉摊前晃动,炜烈还来不及深思,足下即已一跃。

“破尘。”

月剎假装很茫然地回过头。“兄台是……”

“你不记得我?”他猛然惊艳地问。天呀!自己都快忘了他有多俊俏。

“小弟曾与兄台见过面吗?”她一手托着扇作揖,故作不解地问道。

炜烈心中五味杂陈,不过仍是喜多于怒。“前些日子,我才陪同你为令堂上绣庄挑购绣线。”

“喔!瞧我这拙眼,原来是烈大哥。”她恍然大悟的神色着实取信人。

他不禁赞叹,“你还是一样的美,不……更美。”月光下的他恍若天人,而太阳底下的他更美如精灵。

月剎一副迷惑的装蒜表情。“烈哥在说什么?”

“呃!我是在喃喃自语。”炜烈回过神来悖然一笑。“你在挑玉?”

“家母的寿辰将至,买个佩玉讨她欢喜,讨个吉祥沾喜气。”她的谎言是七分假来三分实。

娘的生辰是在近日没错,只是自从爹过世后,就再也提不起心惦着这日子。

“上回半夜买绣线,今日赶巧挑个暖玉,你真是个孝子。”连带他也想起自个儿的额娘。

“为人子女尽点孝道是人之常情,烈哥不也是如此?”她温和地笑笑。

一笑倾城,炜烈的神魂失了控,差点当街吻上“他”。

“咳!用过膳了吗?大哥请客。”

“怎么好意思呢?烈哥来杭州城做生意,理应由小弟来作东。”未时刚过,他还真有胃口。

“我哪有做……呃!杭州我常来,算是半个此地人。”他及时缩口,一时间忘了临时诌编的身分。

炜烈自嘲自己的惊惶失措,一个似女人的书生居然乱了他一向的镇定,老是做出些叫人可笑的举动。

面对他,傲人的自制力一再失控,心被他的一颦一笑牵动,仿佛是无知觉的木偶,由着他扯动手中线。

这太不像原来的自己,怎么应有的能力全锁在他星眸瞳孔中,无力施展?

是中了蛊吧!一种难解的蛊毒。

他不得不感慨,上天真爱捉弄人。

“咦!你身上怎么有股花香味?”炜烈疑问,而且还发现和库满眉心的香味相似。

好敏锐的观察力。月剎顿时不敢小觑,开始声东击西,“我不好说人是非,事关一位姑娘家的闺誉。”

“你的……心上人?”炜烈像是打翻了调味料,心里很不是味道。

“是心上人倒好说话,唉!全是爹娘生就这张脸惹的祸。”她很“无奈”地以扇子指着俊容。

一听不是心上人,他宽了一半心。“说来听听,我不是碎嘴之人。”

“这……实在难以启齿。”

她愈是做作愈是吊人胃口,深知世人劣根性的月剎以虚乱实,扰乱炜热的判断力,引导他往她设下的圈圈兜转,造成假象。

那朵致命的芍药确实是出自她之手,调戏民女的狗宫本就该死,平日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她早就想为民除害,只是一直抽不出空来。

如今被她撞上了,岂有轻饶之理,唯独没算计在内的是他的出现。

“我想我大概知晓个一二,你别苦恼担心会坏人贞节。”炜烈看着“他”那张芙蓉面……唉!

月剎非常“惊讶”地压低嗓音。“你晌午去找过我?”

“没有。”

“那你怎么知道王家千金趁我午憩时侵犯……呃!睡上我的床?”

王家千金的浪名全城皆知,是个贪恋男色的花痴女,如今借来一用当是积她福泽吧!

“我去教训她。”炜烈提腿欲行。

月剎连忙拉住他,“给姑娘家留点薄面,我没吃什么亏。”让他去了还得了。

“她摸了你哪里?”

嗄?!不会吧!他问这么仔细干么,难不成想拿剑去砍人手脚吗?

她纳闷地回道:“手臂和胸。”

“我去砍了她的贱手。”

“你……”月剎惊讶他该不会……爱上男人了吧?“你千万要冷静,斩人手臂是犯大清律法的。”

“你未剃发不也犯了大清律法?”他虽回了一句,却舍不得见“他”落发。

她连忙扯出借口,“我……我服丧。”这人管得真精。

“丧?!”

“前些年家祖过往,以汉人民俗是三年蓄发带孝,然后先父又跟着辞世,因此小弟至今剃不了发。”

“噢!”

炜烈提了剑往前走,月剎当他要找间饭馆或客栈用膳,谁知他愈走愈奇怪,略过街上的食堂,一直……

“烈哥,你向来都这么冲动吗?”她主动握住他的手往另一条街上行去,手心竟传来一阵酥麻感。

“她不该碰了你,你是我的……兄弟。”对“他”的那股莫名占有欲,竟强得令他惊骇。

一个如花似玉的……男人。

自己居然对个男人起了怜惜、疼宠之心,恨不得把他揉在掌心里呵护,为他阻挡所有风雨。

这是什么心态?莫非是──爱?

不。炜烈极力地把这个可能性排出脑海,他怎么可能爱上个男人,他一直喜欢的是女人呀!

望着小小白细的嫩手覆在他大掌上,一股异样的情愫在他体内流窜,这小手如此特殊却又非常切合地与他互握,似乎生来就该应于这位置。

那小巧的纤指当真秀丽诱人,叫人忍不住一口吞了。

而他果真在上头落下一记深长的吻。

“于礼不合呀!烈哥。”一向泰山崩于前不动其色的月剎,霎时被他败德的举止吓了一跳。

她的反应并非害羞,而是此刻她扮演的身分是位贵公子。

两个男人在街上行男女间才有的亲密事,是会被卫道人士乱石打死的。

她是很珍惜生命的。

“我在帮你吃掉手上的脏东西。”炜烈毫无愧色地握紧“他”欲挣脱的小手。

男人的手不该细如白玉,这全是他自找,恕不得人轻薄。

“我的手很干净,是阿弥帮我洗的。”该死,看来她惹上大麻烦了。

身后的阿弥点头附和。

炜烈瞧了一眼貌不惊人的阿弥。“以后我帮你洗,用不着小厮。”

“不……不好吧!”用口水洗?她可禁不起他这般吓人,“我们都是男人。”

“啰嗦,我说了算。”他霸道地宣示。

月剎算是遇上了对手,完全不吃她软调的好言策略。

其实她要挣脱他的掌握易如反掌,只要施些腕力即可。

但唯一作茧自缚的是,她是个该死的“书生”──一个武功全无的软脚虾。

“可是我们不住在一起,实在不方便。”她的用意是为了打消他的怪念头,谁知竟弄巧成拙。

炜烈强势地决定,“你搬来和我住。”嗯!好主意,自己可以一睁开眼就看到他的美丽。

“我搬去和你住……”一发现有原形毕露之虞,月剎赶紧压低嗓音。“小弟家中有老母侍养,弟幼难以肩负家业,烈哥美意小弟心领了。”

“说完了没?”他不耐烦地等“他”背书。

这南火脾气真坏。“小弟讲完了。”

“那好,你想吃哪家的菜色?”

抬头一望,她正站在两家比邻相连、菜色迥异的客栈中央,一家是江浙菜,一家是广东小炒。

“客随主便,全凭烈哥的意思。”她根本不饿,只是随口圆谎罢了。

“就这家吧!”炜烈指着广兴楼的招牌。

“这家的价格不便宜。”是玄月神教名下的产业,她自然清楚。

“我银子太多想散财,你放心的吃。”

至于先前的问题,炜烈选择让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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