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福妻同行(16)

作者:寄秋


“你向来话都这么少吗?”

“能用就好。”何须废言。

“我帮你上药。”她悄悄地从空间内取出常用药物。

“你?”他的语气充满不信。

“除了我还有谁能帮你?我也是很为难,可是你一直不走我更为难,思来想去我还是为难自己一下好了。”反正一有危险她就躲进镯子,谁也找不到她,那是最安全的地方。上面响起低低的笑声。“你说话的语气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我挺想念她的。”

那个人嘴巴很毒,也不太把人当一回事,在她眼中人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品性的高低。他以为他很快就会忘却此事,那不过是一段小的插曲,可是今日再遇性情相似的小姑娘,那抹小黑影又不自觉跳出来,他才意识到原来他还记得她,只是以往都深埋在心底,并未多想。

“阿弥陀佛,感谢菩萨的恩惠,好在我不是那个人。”多几个这样的故旧她会短命。

“但很像。”性格一模一样。

“你到底要不要治伤,如果想死,麻烦死远点,不要给我找事儿。”要是被人发现她房里有具无名男尸,她的名声就毁了。

“真不讨喜。”一声低咕后,一道黑影由屋粱翻下,落地时还站不稳,往前一晃。

他很快就稳住了身形,但听得出气息粗重,一个简单的翻身动作似乎让他伤得更重,血的气味更浓。

“你伤到哪里?”她得要评估一下是要直接上药,还是得先止血。

“左胸。”他微喘着气回道。

“一剑穿胸?”她希望。

“早死了。”

“可惜了。”只差一点。

“是很可惜。”他没死成,有人就该死了。

万福一撇嘴,听出他话中之意。“你太高了,我构不着,坐下,床沿,别弄脏床榻。”

“真懒。”她站起来就构住了,偏偏坐着不动。

“你管我,受伤的是你不是我。”救他是心善,不是理所当然,还管起闲事了。

想到身上的伤,黑影摇晃了一下,十分吃力的往罗汉榻一坐,他眼前一片模糊,快要支撑不住。

“我看不见,太暗了。”万福能看到的是一具人形,至于伤口,那真要请鬼来瞧了,屋子无灯暗如墨。

“给。”

忽地,屋内一角微亮,一颗比鸡蛋略小的夜明珠发出莹黄光亮,照出两张各有防备的脸,却同样有着惊讶。

“咦!你看起来很眼熟。”

“我应该见过你……”

少年脸色苍白,但眉宇俊朗,他若有所思地看向面前灵气逼人、慧黠多娇的小姑娘。“算了,别攀交情了,还是赶紧治伤,早点上药早点走人,别来麻烦我,我最讨厌揽事……”被人直直盯着,大为不快的万福忍不住嘀咕。

“小福?”

她“啊”的一声猛地抬起头。“不会吧,你真的认得我?”敢情这位少年是熟人。

“我是朔。”原来真是她。

在经过多年,已长成大人样的他露出许久未见的笑意,他以为已冷硬无比的心,在看见她时多了一丝柔软。

“什么朔,我哪认识什么朔……”还望月呢!月圆月缺,潮起潮落,朔月无光。

“一万两黄金。”他打趣道。

一万两……黄金?万福想到了什么,试探地问道:“朔哥哥?”

“是我。”白牙一咧。

“你怎么老做翻墙攀檐的勾当,你本行是贼儿?”做贼来钱快但缺德,别人的银子也是辛苦赚来的。

他哭笑不得。“我的伤。”

“喔!我忘了”万福拿起剪丝线的小剪子将他原来破了一个洞的衣服剪开,藉着夜明珠的光亮她看到一片血糊糊的,血色特别深的地方隐隐有个伤口,不时有血渗出。

“把药粉撒上即可。”他交代完,紧抿着泛白的唇。

“这样药粉会被血冲开,你等等,我想个办法捂住……”伤口很深,应该刺到心肺了,但他运气好,从心口上方刺偏了。

“我……我姓赵,赵天朔,若我有个不测,通知景王府的长史,我是景王——”身子忽地抽搐,他眼白一翻,昏了过去。

“什么景王,难道你是景王不成?”看了一眼往后倒的赵天朔,万福把药粉倒在手绢上,再将手绢往他的伤处一覆,双手随着跟上,以现代的加压止血法替伤口止血。

她是没什么力气,也压不久,两只细胳臂压得发酸,她看了看他的脸色,依然白得像一张纸,但气息没那么喘了,因此她把手挪开,再轻轻拿开手绢,察看出血的情况。

血不再流了,她松了口气。

可是床榻被人占了,她怎么睡觉?

越想越不是滋味的她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接着她又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想看看是否能把人叫醒,未料掌心感受到惊人的热度,她这才想起人一受伤就会发烧。

只是要怎么降温,屋里可没冰水……

水?

呵,她有一潭子水。

一闪身,万福进入血玉镯子内的芥子空间,她摇手一挥,剖半的葫芦做成的瓢子飞到手中,她舀了一瓢子水打算出空间,但是游来游去的鱼儿很肥美,她再伸指一挑。

一条手臂粗长的肥鱼飞出潭面,在没人动手的情况下被开膛剖腹,里头的秽物被挑出,潭旁已升起一堆小火,鱼插入竹竿中微火细烤,细细的盐抹上鱼身两面,鱼皮完整,烤得焦黄。

在烤鱼之际,万福的怀兜里多了几颗现采的水果,她用篮子装起,又取出一小坛子樱桃酒。

“喂!你在干什么?”

一道小小的身影跳了出来,光溜溜的身子只穿着一件红肚兜,在万福面前跳来跳去,一手还转着波浪鼓。

“给我一根参须。”她都忘了这玩意儿很管用。

“不给。”小人儿很小气的护着。

“不给不行,还是你想要我自己取?”万福上下打量着他,思量着要取哪一截较适宜,太细的她还嫌拿不出手。

“坏人。”他退后一步。

万福不耐烦的挥手,手里多了一把锋利小刀。“让我自个儿动手,要是伤到你可别怪我手重,是你自找的……”

“等等,我给你,你不要靠近我……”她太坏了,常常欺负他,等他变成大参王后一定要加倍讨回。

看起来两岁左右的小男娃便是当年的人参娃,他将精魄移到主须旁的根须中,重新种入土里,有了池水的滋润和充沛的灵气,五年来他生长快速,已是成形的人参,具有两百年的药性,根须不少,也结了不少人参果。

万福把果实摘下来晒干,挑出壮实的再种下去,如今也成气候了,一片三亩大的人参药田。

不过和人参娃不同,它们没有精魄,也无法化成人形,只是普通的药草,约五十年分,可做药用。

“粗一点,不然你要再割一次。”没鼻涕粗的参须有什么作用,这小鬼就是不够大方。

人参娃气愤的瞪了她一眼,一咬牙,最粗的根须掉落,他心痛的丢出去,转身用屁股对着她,表示他正在不满赌气。

“好了,我走了,好好修行,下次给你带糖葫芦和小车。”嗟!还要她哄,他多大的脸面呀!

“还要凤瓜和麻辣鸡,以及一个小狗布偶,我虚弱,要补一补。”哼!割他的小须须,太坏了。

“成,补到你吐血。”人参吃鸡,那不就是人参鸡,她恶趣味的一笑,身子一晃,又出了空间。

万福一现身,两手多了不少东西,她先将灵水滴在赵天朔的伤处,原本翻白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朝内一缩,渐成略有血色的肉色,微微沁出的血凝成冰晶状,但是是软的。

她又扶起他给他喂了几口水,本来热得烫手的体温稍微降了一些,呼吸变得更平稳。

而后她一不做二不休的把昏睡不醒的人上身全都脱光,用剩余的灵水为他擦拭全身。

末了,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半截身子在床侧的赵天朔给拉上床,她气喘吁吁的拭汗,随后为他盖上被子,反正今晚也别想睡了,就到外头赏月吃烤鱼好了,想要她照顾他,门儿都没有,救他一命已是仁至义尽。

寄秋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