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福妻同行(10)
作者:寄秋
被当成大萝卜看待,不堪羞辱的巨参发出刺耳的怪叫声,把人的耳膜都快震破了,它死前也要拖垫背的。
“吵死了,你能不能安静点?”一只白嫩的小手从萝上……巨参的顶头拍,巨参一愣,瞬间止住恐怖的怪叫声。
你……你是谁?巨参颤着根须。
我是你祖宗。万福用意念和它沟通。
我……我不想死。它哽咽着。
我来想办法。万福想着大士的提醒,日行一善、日行一善。
“真的有五百年。”提了提令人惊奇的巨参,竟有些沉手,少年有说不出的欢喜。
“救人应该足够了吧,这根小点的给我。”万福指着主根旁一根拇指粗的根须,在药铺里也要几百两才买得到。
“好,给你。”在他看来,和臂粗的“萝卜”一比,旁边的小根须简直微不足道,他看不上眼。
少年很大方地要把主根旁的根须都切下来给她,殊不知这些根须的药用价值一点也不比主根差,一根须等同一株百年人参,寻常人家还买不起,切碎了泡茶喝能延年益寿。
有便宜不占不是万福本性,她乐于收下,因为她比谁都了解根须的好用。
“等一下,我和参娃说两句话。”万福勉为其难的开启空间入口,让参王感受到里面逸出的灵气。
“你和人参说话?”少年面色古怪。
万福抬头睨他一眼。“俗人不懂,我们这是有灵性的交谈。”
“不是妖物合谋?”她有这般本事,也算是个半妖了。
不理会他的讽刺,万福有肉的小手放在巨参下,用意念说道:我保不住你的真身,但你可以将精魄移到根须上,我将你种到我的福地洞天,让你继续生存。
我的五百年修为……巨参号哭。
哭什么,在里面也能修行,而且比外界快,这是来自天界的神物,不出几年就有几百年修为了。
真的?
我骗你一根小参做什么。
好吧!我信你。
一抹淡淡的灵光从主根移到拇指大的根须,瞬间隐没,过程快速,少年等人无人察觉。
少年要的是救命的人参,元精在不在并不影响药性,而万福救的是有所依附的参王,等根须再埋入土里,用灵池水浇溉,很快便会恢复生机,由小参修起。
“说完了?我送你回去。”少年将人参交由侍卫收妥,再次抱起万福,驾轻就熟的托起她的小腿肚,怕她摔着,抱着很稳。
此时他的心情很轻松,有如装了双翼,体内充满一飞冲天的气力,雀跃无比。
他娘有救了!
第三章 人参娃要价高昂(2)
万福悄悄的将附有参王精魄的根须收入镯子里,让它在布满灵气的空间中维持生机。“朔哥哥,黄金呢?”
他笑容微凝。“我换成银票补给你。”
“好。”她乖巧的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离开弥陀寺?”看她温顺如羊的模样,他真的很不习惯,她根本是装猫的小老虎,有尖牙和利瓜。
“明天中午吧!”娘要还愿布施,将菩萨恩泽回报众生。
“那我尽量在中午前派人把银票送拾你。”不要相欠比较好,和她相处不久,但她那脾性……少惹为妙。
“嗯!还有一个条件……”万福靠在他耳边低喃。
“要人?”他微讶。
她用力一点头。“我很缺。”
“好,我挑一下再给你送来。”
“谢谢朔哥哥,你人真好。”万福喜孜孜的道谢,一张小脸扑了粉似的,莹白灿亮,闪闪发光。
他不以为然的轻啐,“人好不如不要银子,光是一声谢不成敬意,听起来好没诚意。”
“那再加上这个吧。”她快没力气了,好累。
“这是什么?”他一脸狐疑地看着塞到他怀里的葫芦,他一直抱着她,不认为她身上藏得住东西,这葫芦她是打哪儿来的?
“里面装的是水,把这葫芦里的水加入药里,一起熬煮,对你娘的病有益无害,若有剩下的拿来当茶喝也行,强身健体,祛百病。”她不轻易给人的。
“哪儿来的?”总之,她的所作所为,还有她这个人,都是个迷。
“菩萨给的。”大士,黑锅让你背,别见怪。
“又是这一句?”没别的新词了。
“不信你去问菩萨。”大士可疼她了,肯定替她圆谎。
少年冷哼一声,懒得再问她。
“别忘了去磕头。”说出去的话不能收回。
“知道了。”小啰唆婆。
将人放在离禅房不远的洞门外,少年和数名侍卫急于赶返,在一眨眼间,人影消失,只剩落叶飘飘。
万福迈开小短腿,朝禅房走去……
“你这孩子半夜三更到哪儿去了,也不怕被狼叼走,让娘担心死了……”
迎面而来是快让人为之窒息的可怕熊抱,万福划动着没力气的双手,才勉强从熊的怀抱……娘的怀抱挣脱。
抬头看看天色,竟然已经天亮,东方的天空射出束状的晨光,落在晃动的树叶上。
她连忙揉着眼皮,假装刚睡醒,一脸迷茫的问道:“娘,发生什么事了?”
“你昨晚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娘找不到你?”看到了人,宋锦娘慌乱的心终于定下来,要是真把女儿给弄丢了,她一头撞死在家门口也无法向家里人交代。
“娘,我在睡觉呀!”她眼睛睁得很大,好像不懂娘为何找不着她。
“睡觉?”怎么可能!
“我昨儿留了字条,说要出去走走,后来走着走着就有点饿,一位和尚带我到厨房吃了半颗白面馒头和炒鸡蛋,我一吃饱就想睡,回房里就睡了。”她说得煞有其事。
宋锦娘迷糊了,抱起女儿追问道:“你到底睡在哪儿啊?”
这丫头向来机伶,不会委屈自己。
“那里。”
往二女儿小手指去的方向,宋锦娘就忍不住笑了。“你这个糊涂虫,弄错了方向,我们住在西厢房,你往东厢房走去。”
“娘,我没错,明明是右手边,我记得很清楚。”她刻意据理力争,表示她没有走错地方。
“去的时侯是右手边,回来正好相反,是左手边。”宋锦娘带着女儿儿重走了一遍,让她知晓错在哪里。
万福抱住母亲咯咯憨笑。“娘,我睡懵了。”
“以后不许再犯了,听到了没?”幸好没事,真被二丫头吓破半颗胆,她不只是爹娘的掌上明珠,还是爷奶的心肝,真要有个万一,好不容易兴盛起来的万家就要乱了。
宋锦娘不得不承认,这些年靠着福儿的福气,万家由原本的小康渐成小富,如今也要进入富人行列,米铺现在已有了两间分铺,明年开春还要开到邻县,三兄弟各管一间铺子。
虽然没有分家,但老太爷说了,除了总铺不动外,三间分铺各管各的,营利的一半交由公中,其余皆归管铺子的人,有事的人多赚一点,没能耐的就看别人吃肉,自个儿喝汤。
其实还是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男一桌、女一桌而已,哪有分谁吃肉、谁喝汤的道理,万全不过看儿子们都一把年纪,再过几年也要当爷爷了,因此先贴补他们,免得手头不松快,想给儿女挑个好对象都拿不出银子张罗。
几个儿子当然是乐不可抑,有银子谁不喜欢,自个儿掌钱不用向公中伸手要钱,面子上也好看。
不过对长房的萧氏而言可就不怎么乐意了,即便公中的银子没有全部交在她手上,但掌中馈的她还是能从中捞到不少油水,家中的开销是她说了算,谁有闲心和她计较针头线尾。
可是铺子的收入一旦少了,到她手里的银子肯定更少,她要打理内外,还要发每房的月银,厨房的菜色、每一季的布料和首饰,样样都要钱,她岂不是花费力气为他人做嫁衣?
为了此事,萧氏嘀咕了一阵子,向丈夫万诚吹枕头风,要他向万全提起家计艰难,暂时别分走铺子的收入,一家人一锅子吃饭,何必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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