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事嫡妻(36)

作者:寄秋


「大嫂……」一名笑得腼覜的男子走得极缓,有几分难为情和臊意,挠著耳后傻笑著。

「大嫂不臊,倒是你红著脸是好还是不好呀?别是大嫂为你挑的姑娘,你还不中意吧?」孟清华故意打趣脸红的二叔。

「中意中意,非常中意,金府的闺女我见过,是个好的,多谢大嫂的美意成全。」

性子直的周明泽赶紧开口致谢,唯恐回得迟了大嫂会以为他不满意这门亲事。

她假意抹汗,笑话他的不自在。「中意就好,我还犯愁要是没让二叔看中眼,平白闹了一回,还让你们兄弟俩怨我,媒人不好当呀!」

周明寰、周明泽两兄弟相视一眼,一个放声大笑,一个尴然讪笑,两人脸上都有松了一口气的轻快。

暗影处,身著一袭新衫的珍姨娘咬著唇看著眼前这一幕,她又妒又羡地咬破下唇,丝丝的血红溢出。

第十一章 相思要人命

「大少奶奶,日头大晒得很,贱妾为你打伞。」

「大少奶奶,小心脚下,贱妾把小石子搬开了,你稳著点走,不会有青苔滑了你的脚。」

「大少奶奶,天气热喝点消暑的绿豆汤吧!贱妾守在火炉熬煮了两个时辰,软嫩滑口……」

「贱妾来给大少奶奶请安,这些日子贱妾缝了不少小衣服、小套袜,给小少爷暖暖身。」

「大少奶奶,贱妾是做错了什么,为何你不待见贱妾,连一步也不许贱妾靠近?同是服侍大少爷的屋里人,难道贱妾不要命了敢谋害大少爷的子嗣,贱妾只想为大少奶奶分忧啊。」

「大少奶奶,贱妾又来了,今儿个气候凉爽,让贱妾陪你到院子走走,肚子大了要多动动十好生孩子……」

自从二少爷周明泽与金家定下亲事后,原本来得勤快的珍姨娘又跑得更频繁了,往往一个不注意就不知往哪儿钻出来,略微圆润的身子滑溜地挤向孟清华跟前。

有时是藉口送衣、送鞋,聊表心意,有时是送来吃食表示对正妻的尊敬,有时堵在半路上就为了多说两句话,有时自怨自艾地在屋外呜呜低泣,吐吐苦水。

更甚者愿为大少奶奶分忧解劳,指大少奶奶身子重了伺候不了大少爷,她「善解人意」的自荐枕席,让不得宣泄的大少爷舒缓慾望。

珍姨娘所有的举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想尽办法靠近孟清华,不知羞耻地以身侍寝倒是其次,虽然她也有那么点意思,想趁孟清华不可行房事时勾引周明寰,不过孟清华才是主要目标,她无时无刻都像盯著腐肉的苍蝇般把人盯得死紧。

可是珍姨娘身上有股闻起来很舒服的暗香,从新裁的衣衫、裙子飘来,一旦靠得近便能闻到淡淡的香气。

有点甜腻,像果香,但闻久了又有一丝杏仁味,似远似近的飘散在四周,却令人不自觉的闻多了。

据闻,有了身子的孕妇若食多了杏仁会导致滑胎,因此杏仁是妊娠中禁食的食物之一,连闻都闻不得。

所幸斜月、凝暮等人十分严格的执行主子的吩咐,不仅在吃食上面相当谨慎,对各种香味也非常敏锐,惊秋的鼻子还号称是狗鼻子,百尺外任何气味她都闻得到。

因此珍姨娘多次的行动皆未能得逞,只要她稍稍接近,惊秋便会大叫,「有人!」

一堆丫头、婆子身手就马上矫健的围成一个圆圈,将大少奶奶护在中间,不让人近身一步。

但是百密终有一疏,还是著了道,这日,孟清华有轻微的出血现象,大夫一诊脉竟是中了毒。

「幸好毒素不重,体内的毒没有影响到腹中的胎儿,多喝点羊乳和温水排出,不日便可尽除。」林大夫摸著两撇小胡子,摇头又晃脑的解说孕妇体内的毒并无大碍。

他这会儿是神清气爽的面带笑意,怀里还揣著几锭银子,半个时辰前他是被常新拎著后衣领「飞」过来的,连药箱都来不及带,脸色发白地以为自己会活活吓死。

「看得出是因何中毒吗?」冷著脸的周明寰满面阴鸶,凌厉的双眸透著教人不寒而栗的戾色。

「大多是由口而入,以吃食为多,这就要问问大少奶奶这两日都吃了什么,有没有贪嘴?这毒的毒性不强,吃多了才有中毒迹象。」量少是起不了作用的,顶多腹绞痛而已。

丫头、婆子顿时跪了一地,为了自身的疏忽而自责不巳。

「大少奶奶吃的食物是由奴婢负责的,可是每一样食材奴婢都让二婶先嚐过,确定无恙才敢让大少奶奶入口……」面有愧色的凝暮说起两日内的菜肴,当她说到银耳莲子红豆汤时,似想到什么的林大夫忽然拍大腿一喊。

「快,把厨房里没用完的莲子和红豆全都取来,让老夫瞅一瞅。」也许是……但又希望他猜错了。

他真的不想掺和谋害子嗣的肮脏事,行医是为了救人,不是揭发某些人的坏心肠,内宅的事比沟渠的污水还脏,若一不小心不但弄了一身脏,还有可能因此丧了命。

可惜大夫也要银子过日子,自从大少奶奶来了以后,他手头宽裕了许多,比坐在药堂挣得还多,他已经在外头置了三进的宅子安置一家老小。

因为孟清华的银子给得痛快,林大夫一个月的赏银等于好几年看诊的诊金,教他怎么舍得走,谁会跟银子过不去,自是多多益善,拿得不手软。

这跟拚死吃河豚是一样的道理,虽有风险却贪牠肉鲜味美,一吃就上瘾,戒不掉,死也要吃。

当然,他拿了孟清华那么多钱,自然也有心想护著她的健康与安危。

「去拿来,一粒也不准落下。」周明寰坐在床沿,怀里抱著唇色泛紫,虚弱不已的妻子。

「是。」

凝暮带了两名丫头,飞也似的到了厨房,大肆捜括这两日的食材,连沉手得很的米袋也扛著走。

不一会儿,大包小包的莲子、红豆,整筐的菜蔬和柑橘,连腌晒的风鸡也捉了好几只。

「倒在地上我瞧瞧。」林大夫发话。

哗啦啦的倒了一地,红的是红豆,澄黄色的是莲子,红黄掺杂,满地是圆滚滚的豆子。

「啊!果然没猜错,就是这个。」林大夫从一堆莲子、红豆中捉了一把,从中挑出几粒较圆扁的红果实。

「红豆?」看他手中捉的豆子,周明寰不解地眯起黑瞳。小小的红豆是寻常物,妻子常做成红豆枣泥糕给他当茶点食用,他并未有任何不适,也没听过红豆会令人中毒。

林大夫捏起一颗小红豆说明著,「它虽然叫红豆,可又不是能吃的红豆,又名相思豆。」

「相思豆?!」孟清华惊呼。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相思豆色泽红艳,略扁,豆身有小小凹痕,形似人吃的红豆,是骚人墨客笔下的相思物,藉以抒发两情缱绻的思念。

「相思豆是生长在相思树上的种子,秋天熟成落果,和可食用的红豆非常相似,但是有毒,没人会拿来吃,不过脑筋动得快的商人会串成链子,卖给怀春的女子或多情少妇,向情郎表示相思之意。」瞧!当大夫的也能博学多闻。

沾沾自喜的林大夫捻著胡子,仰起下巴等著众人投以惊才绝华的目光。

不过没人看他,大家的眼神全专注在略有起色的孟清华身上,在喝了羊乳解毒后,发紫的唇色渐渐回复了血色,人也有了气力,不再如先前软泥似的直不起身子。

「查。」

周明寰一句「查」,整个春莺院的下人全动起来了。

从厨房的厨娘到添柴的丫头,采买的小厮和经手的管事,任何曾在厨房附近徘徊过的丫头、婆子都一一审问,连在红豆铺子当差的小伙子一个也没漏掉。

最后终于查到相思豆的来处,有个专卖红豆手链的小贩指称有名妇人高价买走所有的相思豆,说是府上小姐想在红豆上写字,送给在远方的情哥哥,一表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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