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的爱情冒险(情爱长廊系列)(27)
作者:席绢
“你没穿高跟鞋!”罗京鸿直直看向大妹礼服下的马靴。不必说别人了,自己家人中就出了一个不正常的。
“如果穿高跟鞋会让我站得更稳,我会。”罗素奇怪的横他一眼。
“那你又何必穿高统的?”
“因为即使被人踩到也不会掉鞋子。”
瞧!多么实际!若不是因为有很多佳丽正在偷偷对他传送爱的电波,他真的会向天花板翻白眼。
“明天我与秦宴儒有约。”罗素突然这么说。
“然后呢?”罗京鸿不感兴趣的问。
“我要你带原颖人来捉奸,不然拍下照片,造成他们误会分手也好!”
“人家是写小说的,才不会那么好骗!天才美人,你这个不看小说的人恐怕不知道,这招式是破坏感情技法一百招中的最烂招,电影里已演过一百遍,电视中演过一千遍,小说里写过一万遍的超级烂招!没有人会那么好骗了。”他叹了口气,感情智障!不知这一招打那学来的。
罗素以看笨蛋的眼光看他。
“用招式也是要看人的。以秦宴儒那种忠厚的男人而言,很少会在有女友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约会。明着说要讨论内容,实则让你拍下照片,这就是证物。只要他们感情一有不合,我就可以带他去喝酒,然后让他失身,到时不娶我都不行了,那个老实头,不会再敢有二心。”
天呀地呀!那一出肥皂剧呀!
“也就是说,你要当小说中的坏女人就是了?”
“演一出戏,却创造出台湾首位数理天才儿童,造福全人类,我的牺牲是值得的!”
天才的反面是白痴,天才与白痢只有一线之隔!天才与白痴根本是同义名词!
罗京鸿觉得自己没力了!好吧!好吧!他也来做一次坏人吧!也许到时有千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美人投怀的好事!即使微乎其微!
看了十来本小说之后,他才知道这招式有多烂!他觉得自己也快被白痴同化了!还是果真计穷了,什么都好?
其实他并没有爱上原颖人,可就是不甘心放下。而且执着了数月之久,看到她愈来愈美,但那光影却不是因为他,不禁备感不甘。不甘心她会看上平凡没钱的秦宴儒,而不是他!
也许……他当真有些喜欢她?不不!急急甩掉那想法,见到一个名媛向他走来,他连忙迎了上去,展现翩翩的风度;见到她的狂喜与羞却,是他身为俊男一生的骄傲!他何必喜欢那个会践踏他自尊的平凡女人……即使身材非常好。唉……看不到的骨头总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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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同样一个美丽的夜晚。
风尘仆仆搭飞机前来的秦宴儒并没有到教授为他订的饭店休息,也没有参加酒会。
他意外的来到原颖人的公寓门口,也得到了原颖人意外惊喜的吻。四下无人给了他们勇气,黑暗给了他们热情,偷了个空,在大门外的暗处以一吻诉尽衷情。
“我以为你明天才会来!”今天是周五,她没料到他会来;柔柔的贴在他怀中,反正四下无人。
“明天原本有一堂课,但与一个英文老师调开了。一下课就搭飞机上来。”
“你吃了吗?”时间正指着晚上九点。
“我回饭店时再吃。”
“那怎么行,我们一起去吃东西吧!”原颖人立即转回屋内,提了皮包偕他一同下楼。
他们简直像牛郎织女了!人家是七夕相会,而他们也只有住周末才见得到面,相同的相思难耐。
也因为有罗京鸿那家伙在一旁作比较,才越发让原颖人觉得秦宴儒的稀有珍贵!恋情中有配角也是不错的。
“会不会很累?明天应付得来公事吗?”约会的时间被分走了,难免会不开心,但她实在担心他来往南北会过度劳累,宁愿多一点时间让他休息。
秦宴儒拂着他最喜欢的那一头蜷发,一同坐在餐厅一隅,闻着她身上香皂的清香,有些恍惚神迷。为了争取一些时间来看她,再累也值得!
“可以的,明天事情不多,早上的时间与罗素研究着手的方向与进度,不会太累。”
“哦——”她微微拖长尾音,心中感到有点不自在!天!不会是嫉妒吧?使女人丑陋的天敌……她是小说作家,不可以这么小气,她得大方又开明……但……仍是在意呀,怎么办?自我建设不足。
秦宴儒轻轻在她耳畔道:
“介不介意与我一同去?当然,如果你觉得乏味的话,我不会强求——”
“我愿意!”她急急的响应,然后发现自己语气太急切,连忙摀住嘴——老天!她在干嘛?
他低沉的笑声不带任何嘲弄,只将她更搂紧了些,在她太阳穴印下安抚的亲吻。一下又一下。
“你好可爱。”
“吃醋的女人是最丑的,尤其是乱吃醋!”原颖人低喃,近似自言自语。
“只要不过量,会是个可爱的情绪,代表彼此珍惜着对方,在意着这份情感。”
他们的感情虽然不曾有狂热激荡,也没有什么误会分合;淡淡的来,仔细的培养,一点一滴互融人对方的心中。看似平淡,却不代表情感的种子萌芽后不会茁壮。一旦奠定了基础,会在意对方、关怀对方,表现出情绪,都是正常的。要是面对外力的威胁无动于衷才糟糕呢!那代表无望。
原颖人嘟起了嘴。
“不分平,你从不吃醋,只看我笑话。”
“你又知道了?”他失笑,温暖的眼中含着诚挚,坦言道:“我一直在意着的,即使罗京鸿强自宣称你们是男女朋友时,我心中已有了份淡淡的失落感,多奇怪是不?当时我们并不算认得,我没有理由为此感到若有所失。但当时我又想,你是个美丽的女人,任何男人看到美丽女子心有所属难免都会感到怅然。后来又见了面,我有些诧异你眼中的光采竟为我而闪动,几乎要怀疑自已是不是眼花了。因为我不足以好到让女孩子为我闪动光采。我心动了!但不知如何对待心中的悸动以及你,所以不敢有任何表示。让女孩子打电话来是男方的不对,可是我只敢等待,不敢去找你,天天的等,总希望电话响起时,传来的是你的声音。可是,我没有等到,也终于死心了。那时有一位当地女孩对我表示好感,我还莫名所以时,家人却催我回家相亲。我就回来了。然后第三次见面,在我们的相亲宴上,我才敢偷偷的想,也许我们真是有缘份的,也许我也可以鼓起勇气来追求你。两地分隔,我担心的比你多!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又身处大台北市,多少青年才俊可以任你挑,远在桓春,我丝毫无能为力。”
难得听到他心中所藏的话,他肯说,代表已对她交了心,她也就不再有任何猜疑了。
原颖人不禁给他最美的笑容,轻道:“要交男朋友我早交了。可是呀!我一直相信,一定有一个男人,值得我倾一生来等待,无怨无悔。我相信要伴我一生的人迟早会来,那个人……”她抬首看他,深情道:“我知道他已经出现了,我知道他会呵护我一生,而我将用所有的爱恋来回报。你想,他是否会把心交给我?”
“会的!他的心早已交到你心口,只是你尚无察觉而已。”他低首吻她。
然后,在璀璨星光满布的今夜,他们以心许下今生的盟约。原颖人——这个美丽的作家,终于找到了她的真心守护者。
不当她美得过火,不当她可亵玩,不当她花心滥情,真正看到她保守而纯真的内心,与她交心——她想,她可以让她的读者知道:真爱不死。因为她见证了爱情,让她身为美梦制造者的职业更加重其份量。
她以她制梦的方式,谈了一场“原茵”该有的恋情。倾付了完全的真心。谁还能说她是自我催眠来着?应该说,她示范了一次爱情冒险,并且不旦没阵亡,反而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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